一组清末北京街景照片,繁华的前门大街几乎被商贩占满,城门口竖起了西式街灯,图六的街摊,卖的是宫里满人女子的花盘鞋底,第一次在照片上见到。
清末北京街上出现西式街灯的时间点,主要与电灯的引入和普及相关。1905年,由卸职御史蒋式瑆、史履晋和候补同知冯恕等人发起,成立了京师华商电灯公司,并在前门内西顺城街建设了发电厂。1906年10月10日,该公司正式开始发电,为北京城内外的一部分路灯、商店和官府提供了照明。 这标志着北京的街道、商店等公共和商业区域开始大规模使用电灯。
花盆底鞋,又称“旗鞋”或“马蹄底鞋”,是满族女性的传统服饰。虽然在影视作品中常看到后宫嫔妃穿着它,但其穿着范围更广。花盆底鞋是满族贵族女子的专属服饰,尤其在宫廷和上层社会中盛行。年轻女子(通常十三四岁以上)会穿高底款式,随着年龄增长,鞋底会逐渐变低,最终转为平底鞋。慈禧太后晚年也常穿花盆底鞋,鞋上缀满珍珠。在宫中,花盆底鞋不仅用于仪态端庄(迫使穿着者小步缓行,显得优雅),还被用作身份和品位的象征。鞋面上的刺绣、珠饰等装饰,有助于皇帝区分和记忆后宫佳丽。并非所有穿花盆底鞋的满族女子都是宫女或妃嫔。满洲贵族的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非劳作场合,也会穿着这种鞋子以显示身份和遵循习俗不过,下地劳作的普通妇女因行动不便,通常不会穿着。
这组照片上的大脚女子都是满族女子。清朝和民国时期,满族女子普遍没有裹脚的习俗,这是由其民族传统和清廷法令共同决定的。满族作为统治民族,一直保持着“天足”(不缠足)的传统,这与其祖先的渔猎生活方式和尚武精神有关。清太宗皇太极于1638年正式下诏禁止满族妇女裹足,违者将受重罚,此后顺治、康熙年间也多次重申此禁令。满族妇女穿着带有高木底(如“马蹄底”)的绣花鞋,以保持其独特的步态和身份标识。尽管清中后期部分满族女性受汉族文化影响,有模仿缠足的现象,但官方始终禁止,且缠足在满族中从未成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