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的学官体系是一个极为特殊的群体,其升迁道路充满了重重困难。在元代,学官的职位普遍不高,权力有限,然而却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尊敬。学官的选拔过程严苛,只有在学术、科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儒生,才能被授予较为重要的职位,如提举。而其他的学官,尽管在全国的儒户中占有一定比例,却大多只能担任较低职位,升迁的机会十分有限。通过辽阳行省的几则碑刻,可以窥见这一制度的严谨与复杂。
其中,虞元登的经历便是一个生动的例证。他于皇庆二年(1313年)担任儒学学正,至顺三年(1332年)时,已经从辽阳行省理问所知事一职致仕,成为国家流官。这一路程的变化,恰好反映出元代学官升迁的艰难。元代规定,学正和山长的任期结束后,会经过一轮考核,合格者方能晋升至府或上中州教授。不合格者则只能继续留在学正或山长的位置。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学官的升迁往往需要数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才能从学正晋升为县主簿。像虞元登这样,能迅速从一个普通学官升至较高职位的例子,在元代学官群体中是非常少见的,足见其仕途的不同寻常。 另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是冯善主。冯善主曾师从名儒,担任辽阳儒学教授,并因其才学受到辽阳行省平章洪君祥的赏识。洪君祥正在大力推动辽阳的义学事业,因此将冯善主聘为教师。之后,冯善主又升任蔚州安定县主薄,但未能赴任,在大德十一年九月辞世。尽管冯善主的升迁较为顺利,但他最终也以流官的身份退休。这表明,即便是像冯善主这样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的学官,升迁的机会依然十分有限。 叶瑞是另一位在辽阳儒学教授中较为突出的人物。除担任辽阳路儒学教授外,他还受邀成为洪氏义学的教师,为辽阳行省的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他的仕途最终也未能超出学官的范畴,仅以江西等地的儒学副提举身份致仕。元代学官的升迁难度可见一斑。 在辽阳行省的学官迁调中,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例如,至正三年《北宁北镇庙御香代祀碑记》中记载了医学教谕郭伯颜参与祭祀,然而在至正五年的《代祀北镇碑》中,郭伯颜的职务已变为阴阳教谕。这种职务的变化,可能与元代庙学合一的制度有关。医学通常依附于庙宇祭祀三皇,而阴阳学则往往没有独立的校舍,因此郭伯颜的职务可在这两种学术领域之间调动。 通过研究碑刻,还可以发现至正七年《北宁北镇庙御香之碑》中出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官职——学司。学司这一职称在元代学官体系中并不常见,在辽阳行省也只有姜罴一人担任此职。学司的职能应属于学校管理人员,类似于提举学事司的职位。然而,学司并不属于学官体系,其权力和地位低于学直这一学吏职位。学直虽在学官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但其职责更侧重于管理学校的财物,而非学术事务。学司的设立并非普遍现象,它在史料中的出现相对较少。在至正四年的《重修贤像记》碑中,济州儒学学司冯诚的名字也曾出现在官员列表中。同时,还列有学校的儒生、礼生和执事生等。这些职位表明,学司虽然是学校的一种管理职务,但并非学官的范畴。在至正十三年的《济宁路重修文庙碑》中,也记载了济宁路前学司柳元亮和班时中等人的名字,进一步证明了学司这一职务是由学官自聘的属吏,尽管它在不同地区的设置情况有所不同。 元代学校的生员制度也有严格的规定,且与当时的户籍制度相匹配。根据元朝的规定,所有儒户的子弟必须在到达学龄后入学,而那些不属于儒户的民众,也可以作为旁听生参与学习。这种制度确保了儒学的普及,并为各地学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生员。 尽管元代对生员数量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学校的规模通常与地方经济状况及学府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生员的生活条件较为宽松,他们不仅可以享受相当于奖学金的廪给,还能免除一定的赋役。除了地税和商税外,杂费徭役等一切非必要的劳动都能免除。这些政策使得儒士们得以专心于学业,不必为生计烦恼。实际上,进入官学的学生,基本上都能过上比较安定的生活,甚至有些家境较好的学生,能穿着狐皮裘衣,显示出他们并非普通人家的子弟。在《送杨复吉之辽阳学正》一文中,便有门生衣袂多狐貉,来听谈经绛帐中的描述,这一细节展示了当时生员在学习和生活上的不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