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中国与西亚往来频繁,瓷器是重要的媒介,无论是官方往来,抑或民间交流,皆不乏见其踪影。在明代,官方和民间层面与西亚互动密切,中国瓷器以不同的身份和途径大规模地进入西亚。这一现象显露于文献记载、考古出土物及博物馆藏品中。本文拟对瓷器输出的驱动因素、路径与交易网格等诸问题予以探索,以呈现彼时中国与西亚两地的互动关联。
瓷器输出的驱动因素
明朝中国对西亚瓷器输出的动因深植于社会交流,也即官、民层面的往来之中,这种互动往往交错表达于瓷器输出之中,且大致呈现出官方主导型、民间贸易型、官民混合型三种面貌。
官方主导型
所谓“官方主导型”,是指由政权往来所主导的瓷器流动,主要表现为政府间赏赐、易换等。此种形态伴随着明代中国与西亚的官方交往而出现。
1368年,明朝取代元朝而立国。洪武帝朱元璋为了在政治上“怀柔远人”,屡次遣使西域。永乐、宣德年间,则采取了更为主动的措施,明成祖“欲远方万国无不臣服,故西域之使岁岁不绝”。除了接受朝贡外,还多次派傅安、李达、李暹、陈诚、鲁安等出使撒马尔罕和哈烈。自永乐三年(1405年)至宣德八年(1433年),先后遣郑和率船队七下西洋。其后虽然海上使节往来骤减,但陆路朝贡依然持续(1)。
在明朝早中期与西亚的使节互访过程中,瓷器频频出现,相关事迹不乏见于中外文献记载:如《明史》卷三三二“失剌思”条,《明实录》之《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一七七“永乐十四年六月己卯”条、卷二一二“永乐十七年五月己巳”条、《仁宗昭皇帝实录》卷一上“永乐二十二年八月己巳”条、《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六“嘉靖三年二月戊申”条、《回回馆译语》之“来文”条以及《皇明世法录》《西域番国志》《明一统志》《殊域周咨录》《星槎胜览》《瀛涯胜览》《西洋朝贡典录》《礼部志稿》“主客司职掌·给赐”条等;又如阿伯特拉柴克《沙哈鲁史》、帖木尔帝国使臣阿卜答尔·剌扎黑·撒马尔罕地(1413—1438年)《两颗福星之升起及两海汇聚之地》、也门拉士鲁王朝(1229—1454年)抄本手稿等。涉及之地有天方(今沙特阿拉伯的麦加)、祖法儿(今阿拉伯半岛东南岸)、阿丹(今亚丁湾西北岸一带)、剌撒(今也门亚丁附近)、哈烈(今之阿富汗)、失剌思(今之设拉子)、亦斯弗罕(今伊朗伊斯法罕)、乞力麻儿(今伊朗西南部波斯湾附近克尔曼)、忽鲁谟斯(今之霍尔木兹)等地。明代中晚期情况有所改变。据《明代陆路丝绸之路及其贸易》文统计,嘉靖朝时诸国来华朝贡次数已经走低,但直至明末仍未断绝。在此情况下,官方主导的瓷器输出依然存续。《明史》卷三三二《西域四》载:“嘉靖三年,失剌思与旁近三十二部遣使贡马及方物,其使者各乞蟒衣、漆襕、瓷器、布帛,天子不能却,量予之”(2)。明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载:“予于京师,见北馆伴使馆夫装车,其高至三丈余,皆鞑靼女真及天方诸国贡夷归装。所载他物不论,即瓷器一项,多至数十车”。可知嘉、万年间皆有来自西亚(失剌思、天方)的贡使携瓷器以归。在当时的官方往来中,瓷器的角色主要有二:其一,作为明朝皇帝的礼物,被赏赐于西亚诸地的王公贵族(3);其二,作为交易的对象,用来换取马匹等朝廷紧缺之物(4)。
相应地,在西亚发现了若干高质量的明代瓷器。其中不乏传世品,如伊朗阿德比尔宗庙、土耳其托普卡比宫殿所藏的江西景德镇御窑瓷器和浙江龙泉官窑型青瓷等(5)。此外,三上次男曾记其于阿富汗喀布尔(Kabul)的商店见到数件14—15世纪精美青瓷大盘,圈足内刻物主阿拉伯名(6),推测其为龙泉官器。关于出土品,在阿联酋的朱尔法遗址发现了永乐、宣德时期的御窑青花瓷片,以及明初的龙泉官样瓷片(7);在阿塞拜疆发掘巴库希尔万夏贺夫宫时出土一件龙纹盘,多半是15世纪景德镇御窑场所产青花瓷器(8)。这些瓷器的传递,应是官方主导下瓷器自东至西流动的结果。亦可联想到,明初永乐、宣德时期御窑厂所生产的青花等产品,不仅在纹饰布局、彩料方面,而且在器型上大量模仿、借鉴伊斯兰地区铜器、金银器、玻璃器等,极有可能是在官方馈赠和交易背景下投其所好的结果,以达到政治上交好以及换取名马等所需物资的目的(9)。
民间贸易型
民间以获利为目的对西亚诸地的瓷器输出,可视之为“民间贸易型”。依据不同时期官方的海外贸易政策,又衍生出走私贸易与合法贸易两种方式。前者主要分布于明代早中期,而后者则集中于隆庆开关之后。
明代早中期时,两地之间的民间贸易渠道并不畅通,意大利地理学家赖麦锡(10)在《游记丛书》(Navigationni et Viagi)之《序言》“波斯商人哈智摩哈美德(Hajji Mahomed)谈话记”中提及波斯商人哈智摩哈美德对西亚与中国贸易往来的描述,曰:“契丹国法,禁止人民及信异端者,远离本国与出外贸易也”(11)。尤其是海路往来,自明初即遭受政府禁令。永乐元年(1403年)虽重设市舶司,然于私人出海,防范更严。民间为了获利,走私贸易便应运而生。戴金《皇明条法事类纂》“接买番货”条就曾载到,成化十四年江西饶州府浮梁县人方敏伙同弟方祥、方洪向东南亚走私瓷器,被捉获刑(12)。
在考古材料中,西亚诸地发现了若干明代早中期的民窑瓷器,以龙泉青瓷和景德镇窑瓷器居多,另外还有少量福建、广东地区产品,诸如:(1)伊朗霍尔木兹岛遗址(Hormuz Island)(13)采集到龙泉窑明早期青瓷大碗残片(图一:1),景德镇窑明早中期缠枝牡丹纹及狮纹青花瓷残片(图一:2)、明早期红绿彩瓷碗残片(图一:3)等(14)。米纳布遗址(Minab)(15)采集到颇多的景德镇窑早中期青花瓷器(图一:4),另外还有少量浙江龙泉和广东窑场青瓷。基什岛遗址(Kish Island)(16)采集一定数量的龙泉窑青瓷(图一:5)和景德镇窑青花碗、钵等。西拉夫港遗址(Siraf)(17)的大清真寺(the Great Mosque)附近出土有龙泉窑青瓷(18)约150余片(图一:6),器型多为碗、盘,部分素面无纹饰,部分带刻花装饰(19),另外还有少量福建窑场青瓷(20)、景德镇窑青花瓷数十片,器型主要为碗、盘,还有少量景德镇窑白瓷(21)。此外,在布什尔半岛的里沙赫尔港(Rishahr)(22)遗址、马胡尔班港(Mafruban)(23)遗址等地也采集到明代早中期的龙泉窑青瓷和景德镇窑青花瓷。(2)阿联酋的佐尔法·阿尔努杜德港(al-Nudud)遗址(24)出土有龙泉窑青瓷,包括明早期素面碗残片(图二:1)、明早期莲瓣纹盘残片(图二:2)等,还有景德镇窑若干产品,青花瓷有明早中期变体莲瓣纹碗(图二:3)、青花莲托八吉祥纹碗(图二:4)、龟背锦纹碗(图二:5)、香草龙衔莲花纹碗、犀牛杂宝纹盘(图二:6)等,矾红彩瓷有明中期绘缠枝花卉纹盘残片(图二:7)等,黑褐釉瓷有明早中期四系罐(图二:8)、明中期碗(图二:9)等,以及广东窑场明早中期产品,如刻划花卉纹青瓷盘残片(图二:10)等。阿尔马塔夫遗址(al-Mataf)(25)亦出土有龙泉窑青瓷,包括明早期莲瓣纹折沿盘口沿残片(图二:11)、盘底残片(图二:12)、碗残片(图二:13)以及明中期的碗残片(图二:14)等,景德镇窑青花瓷有明早期青花花卉纹瓶残片(图二:15)、明中期青花缠枝花卉纹葫芦瓶(图二:16)等。(3)阿曼苏丹的苏哈尔遗址(Suhar)(26)出土有10余件明代早期龙泉窑青瓷,主要是碟、碗碎片。(4)巴林的卡拉特·巴林遗址(Qal’at - Bahraim)(27)出土有龙泉窑青瓷,包括明代早期刻划缠枝花纹盘(图三:1)(28)、明代早期玉壶春瓶、明早期鼓腹罐(图三:2)以及明早中期模印花卉纹小罐,景德镇窑青花瓷有明中期饰缠枝纹(图三:3)、云线纹、海螺纹、草龙纹、卷云纹、凤穿花纹、三角纹、海水纹碗,缠枝纹(图三:4)、鱼藻荷花纹等大盘以及卷草纹、飞鸟纹、花卉纹盒等。结合前述文献所提供的历史背景可知,这批瓷器抵达西亚,多非经由合法手段,而是通过民间走私贸易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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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伊朗出土明代瓷器
1. 明早期龙泉窑青瓷碗 采自《英藏威廉姆森波斯湾北岸调查所获的中国古代瓷片》
2-1. 明早中期景德镇窑缠枝牡丹纹青花碗 采自《英藏威廉姆森波斯湾北岸调查所获的中国古代瓷片》
2-2. 明中期景德镇窑狮纹青花碗 采自《英藏威廉姆森波斯湾北岸调查所获的中国古代瓷片》
3. 明早期景德镇窑红绿彩碗 采自《英藏威廉姆森波斯湾北岸调查所获的中国古代瓷片》
4. 明早中期景德镇宝杵纹青花碗 采自《英藏威廉姆森波斯湾北岸调查所获的中国古代瓷片》
5. 明初龙泉窑刻划大盘 采自《英藏威廉姆森波斯湾北岸调查所获的中国古代瓷片》
6. 明代早期龙泉青瓷残片 英国国家博物馆藏
7. 明晚期景德镇窑黄釉盘残片 采自《英藏威廉姆森波斯湾北岸调查所获的中国古代瓷片》
海禁政策一直持续,直至隆庆元年(1567年)年明穆宗宣布解除海禁,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1498年葡萄牙人达·伽马(V.da Gama)绕过好望角后,葡萄牙人建立了沿印度洋海岸航行进入东南亚、东亚的航线,且占据了也门的索科特拉岛和伊朗的霍尔木兹岛等地。“隆庆开关”之后,葡萄牙继续承担着中国对西亚瓷器输出的中转者的角色,其后荷兰也参与其中,1639年(崇祯九年)位于台湾的荷兰人范登伯格(Van der Burgh)在去往巴达维亚的信中明确记载为波斯配载运输中国瓷器之事(29),其中提及为波斯订制瓷器单次达二十万件之多(30)。与之对应的传世实物资料,有伊朗阿德比尔宗庙和土耳其托普卡比宫殿中以克拉克瓷为代表的明晚期民窑瓷器藏品,以及约翰·卡斯维尔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叙利亚哈马及阿勒颇地区收集到的明代晚期景德镇窑和漳州窑瓷器(31)。考古出土材料也颇多,总体来看,龙泉窑青瓷几乎消失,景德镇窑产品占据绝对优势,另有少量闽广地区产品。如:伊朗霍尔木兹岛遗址出土有景德镇明晚期黄釉盘(图一:7)。阿联酋的佐尔法·阿尔努杜德港遗址出土有景德镇明晚期花卉纹碗(图二:17)、海马杂宝纹盘(图二:18)、鲤鱼跳龙门纹盘(图二:19)、克拉克瓷盘(图二:20)等;阿尔马塔夫遗址出土有景德镇明晚期青花“长命富贵”款碗底残片(图二:21)、青花缠枝花卉纹碗残片(图二:22)、青花克拉克瓷盘残片(图二:23)等。阿曼苏丹的苏哈尔遗址出土有6件景德镇窑明晚期克拉克瓷残片。被葡萄牙占据的也门索科特拉岛遗址发掘出土有一些16—17世纪的中国瓷器残片,其中以龙泉窑青瓷居多(32)。巴林的卡拉特巴林遗址出土有景德镇窑明晚期双狮戏球纹大碗(图三:5)、漳州窑明晚期折沿盘(图三:6)等。这些瓷器的流动,可能是“隆庆开关”后合法贸易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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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阿联酋出土明代瓷器
1 明早期龙泉青瓷碗 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2-1 明早期龙泉青瓷莲瓣盘残片 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2-2 明早期龙泉窑莲瓣纹盘残片 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3 明中期景德镇窑青花瓷残片 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4 明中期景德镇窑青花莲托八宝纹碗残片 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5 明中期景德镇窑龟背锦纹碗残片 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6 明中期景德镇窑犀牛杂宝纹盘 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7 明中期景德镇窑矾红彩绘缠枝花卉纹盘残片 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8 明早中期黑褐釉瓷罐残片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9 明中期碗残片 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10 明中期广东窑场刻划花卉纹盘残片 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11 明早期龙泉窑莲瓣纹折沿盘口沿残片 采自《拉斯海马酋长国朱尔法遗址出土中国瓷器的初步研究》
12 明早期龙泉窑盘底残片 采自《拉斯海马酋长国朱尔法遗址出土中国瓷器的初步研究》
13 明早期龙泉窑碗残片采自《拉斯海马酋长国朱尔法遗址出土中国瓷器的初步研究》
14 明中期龙泉窑碗残片 采自《拉斯海马酋长国朱尔法遗址出土中国瓷器的初步研究》
15 明早期青花花卉纹瓶残片 采自《拉斯海马酋长国朱尔法遗址出土中国瓷器的初步研究》
16 明中期景德镇窑青花缠枝花卉纹葫芦瓶 采自《拉斯海马在古代印度洋贸易线上的地位——对拉斯海马诸考古遗址的观察》
17 明晚期景德镇窑青花花卉纹盘残片 采自《阿拉伯
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18 明晚期景德镇窑青花海马杂宝纹盘残片 采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19 明晚期景德镇窑青花鲤鱼跳龙纹盘残片 采自《阿
拉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
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20 明晚期景德镇窑青花克拉克瓷盘残片 采自《阿拉
伯联合酋长国哈伊马角酋长国佐尔法·努杜德港口遗址出土中国瓷片》
21 明晚期景德镇窑“长命富贵”款碗底残片 采自《拉斯海马酋长国朱尔法遗址出土中国瓷器的初步研究》
22 明晚期景德镇窑青花缠枝花卉纹碗残片 采自《拉斯海马酋长国朱尔法遗址出土中国瓷器的初步研究》
23 明晚期景德镇窑青花克拉克瓷盘残片 采自《拉斯海马酋长国朱尔法遗址出土中国瓷器的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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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巴林出土明代瓷器
1 明早期龙泉窑刻划缠枝花卉纹盘残片 采自《波斯湾巴林国卡拉特巴林遗址出土的东亚和东南亚瓷器》
2 明早期龙泉窑鼓腹罐残片 采自《波斯湾巴林国卡拉特巴林遗址出土的东亚和东南亚瓷器》
3 明中期景德镇窑青花缠枝花卉纹碗残片 采自《波斯湾巴林国卡拉特巴林遗址出土的东亚和东南亚瓷器》
4 明中期景德镇窑青花花卉纹盘残片采自《波斯湾巴林国卡拉特巴林遗址出土的东亚和东南亚瓷器》
5 明晚期景德镇窑青花双狮戏球纹碗残片 采自《波斯湾巴林国卡拉特巴林遗址出土的东亚和东南亚瓷器》
6 明晚期福建漳州窑折沿盘 采自《波斯湾巴林国卡拉特巴林遗址出土的东亚和东南亚瓷器》
官民混合型
除了上述,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模式,可被称为“官民混合型”。这是一种伴随官方行为而出现的私人贸易,据其细节又可大致分为随行使团贸易和冒充使团贸易两类。
1.随行使团贸易(33)
据载,郑和下西洋时随船官员等亦会私人携带瓷器交易(34)。此外,在前来明朝朝贡的使团中,使者与随从在进贡之余,往往会借机携带物品进行贸易。明人严从简《殊域周咨录》载,“诸番使臣”抵京进贡后,可在会同馆中开市与官民交易(35)。类似事宜与规定,在明泰昌元年(1620年)官修的《礼部志稿》卷三五《凡交通禁令》中也有较详叙述(36)。荷兰人白斯拜克(Auger Gislen De Busbeck)于1560年出使土耳其国时,对此事也有耳闻(37)。瓷器属于明朝官方准许的坐馆交易品类,但要限定数额。《礼部志稿》卷三十八“主客司职掌·给赐”条载:“(成化)十三年又准:使臣进贡到京者,每人许买食茶五十斤、青花瓷器五十副”(38)。亦不许私自交易(39)。
2.冒充使团贸易
前来明朝的使团通常会被厚赐,随团贸易获利丰厚。对于明朝政府来说,出于加强管理且减少开支等目的,往往会拒绝使团之外的其他人等入境,且对使团的人数、规模会进行核对、控制和压缩。在这种矛盾的情况下,便产生了冒充使团来华贸易的特殊现象。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中就曾记载有朝贡者“各诈充正使,又各诈充各番王所差”(40),夏言《在议处降答各夷敕书称谓疏》中也叙及类似情况(41)。关于此事,国外文献也有涉及,且就其目的表述更为直白,葡萄牙人鄂本笃(Bento de Goes)就提到“此类使节,多商人冒充。往北京及归回之费用,皆由公家支出。所谓贡献,不过虚名”“人皆争欲以为使,以重价自商队长购之也。必要之时,此等商人,冒称国王代表,伪造国书,谀媚皇帝”(42)。相类描述还见于意大利地理学家赖麦锡所著的《游记丛书》(Navigationni et Viagi)(43),以及奥斯曼人赛义德·阿里—阿克伯·契达伊所著的《中国志》(44)中。关于此事,以《在议处降答各夷敕书称谓疏》所载弘治元年为早。或可知自明中期(不晚于弘治朝)直至明末,普遍存在假充使者来华“冒赏”的情况,假朝贡之名,以行商贸之实。
大致看来,在此种类型中瓷器的交易方式主要有二,其一为朝廷赏赐,其二为使团随行人员的买卖。前者的对象多为御窑瓷器,由于明朝政府对御窑瓷器的严格管控(45),除非朝廷赏赐,来华使团较难获取此类产品;后者的对象多为民窑瓷器,在明朝实行海禁期间,这种方式显得尤为重要,又因有“每人许买食茶五十斤、青花瓷器五十副”之限,推测其多半会择精品瓷器而购,如此方能求得利润最大化,这就为西亚诸地所见质量较高民窑瓷器的来源提供了探索空间。
瓷器交易的路径与网络
瓷器交易的路径,除了陆路与海路外,陆海接驳的模式亦不容忽视,且在期间出现了若干贸易节点勾连四周,形成了交错互动的贸易网络。
(一)陆路
除《明代陆路丝绸之路及其贸易》对西域诸地入贡情况有所统计外,苏沛权《青花瓷与中外文化交流》对伊斯兰国家和地区的海、路入贡情况也有涉及(46)。总体来说,有明一朝,陆路入贡的次数要高于海路。
至于瓷器在中国与西亚陆地路线中的痕迹,可通过文献记载和考古出土资料予以捕捉。文献方面,永乐帝曾“车驾频岁北征,令马,遣官多赍彩币、磁器,市之失刺思及撒马儿罕诸国”(47)。永乐十七年五月,明朝赐给失剌思王亦不剌金的物品中,就有瓷器(48),阿伯特拉柴克在《沙哈鲁遣使中国记》中也曾提及(49)。《回回馆译语》中亦有帖木儿王朝使者求赐瓷器的记录(50)。明晚期《万历野获编》所记,作者沈德符曾于京师见北馆伴(当)馆夫装瓷器数十车,目的地之一即为西亚“天方”(51)。考古材料方面,在西亚远印度洋的内陆地区,所见明代瓷器数量颇多。如:(1)伊朗的锡尔詹城(Sirjan)及周边地区出土有明早中期景德镇窑青花碗残片等,列伊(Ray)(52)出土有明初景德镇窑青花瓷器等(53);萨韦(Saveh Sava)的伊斯兰陶瓷窑址中曾发现有明代景德镇窑青花瓷片(54),铃木八司在萨韦也采集到明初景德镇窑青花瓷残片(55)。另,在瑙鲁赞(Nawruzan)和基尔(Chir)地区、巴姆城(Bam)及周边地区、贝里兹(Beriz)地区发现有明代瓷片。在吉罗夫特城(Jiroft)周边的纳尔桑达尔遗址(Kunar Sandal)发现有明代龙泉窑青瓷残片。在菲鲁兹阿巴德(Firuzabad)地区(56)、达姆巴古地区(57)发现有明初景德镇窑青花瓷残片;在马什哈德(Mashhad)的伊马·雷萨清真寺,藏有伊朗驻马什哈德付王所收集的宝物,其中有中国瓷器约五十件,包含17世纪的景德镇窑青花大盘(58),还有带正德款识的青花瓷(59)。(2)在阿塞拜疆巴库希尔万夏贺夫宫,除了前文提及出土有龙纹青花盘外,还见有若干民窑产品。上述瓷器所在地址距离印度洋较远,多是陆路传输的结果。其年代分布自明初直至明代中期甚或更晚,主要集中在明代中期以前,这正与《明代陆路丝绸之路及其贸易》文中统计的陆路入贡次数的年代比重相合;其中有御窑瓷器,当来自官方的交流,亦有不少民窑瓷器,且面貌多样,说明陆路往来队伍人员构成的多层次性。
(二)海路
据考,郑和第三、第四、第五次以及最后一次的远航均曾抵达西亚地区(60),所载瓷器方面,对目的地有赏赐,亦有贸易,《瀛涯胜览》“祖法儿国”条(61)及《西洋番国志》“敕书”条(62)皆有记载。前述西亚的近印度洋遗址中,多见明代早期瓷器出土,如伊朗的霍尔木兹岛遗址、阿拔斯港遗址、基什岛遗址、西拉夫遗址、布什尔半岛的里沙赫尔港遗址、马胡儿班遗址,阿联酋的佐尔法·阿尔努杜德港遗址、库什遗址等,很可能便是此一历史事实的物质表达。
宣德八年之后,郑和下西洋被终止,但海禁政策依然延续。由于从事海外贸易利润巨大,瓷器走私贸易规模不断增大,此种情势一直持续至“隆庆开关”。此后于15世纪后半叶以及16世纪初期,东、西方新航路被打通,葡萄牙人、荷兰人等逐渐成为中国与西亚海路陶瓷贸易的主要中介。可予之印证的是近印度洋地区诸遗址的出土品。如伊朗的霍尔木兹岛遗址、西拉夫遗址,阿联酋的佐尔法·阿尔努杜德港遗址、佐尔法·拉斯海马的阿尔玛塔夫遗址,阿曼的苏哈尔遗址、卡拉哈特遗址,也门的索科特拉岛遗址等,均出土有相当数量的明中晚期瓷器。另外,从阿德比尔清真寺所藏克拉克瓷也可窥一斑而见全豹。
(三)陆海接驳
中国与西亚的瓷器交易有时是通过海路与陆路接力的方式进行的,比如忽鲁谟斯(63)便是两者的接驳之地之一。《瀛涯胜览》“忽鲁谟厮国”条载:“自古里国开船投西北,好风行二十五日可到。其国边海倚山,各处番船并旱番客商都到此处赶集买卖,所以国人殷富。”(64)“古里”即印度西南部的喀拉拉邦一代,“此处”即霍尔木兹。1442年撒马尔罕迪(ʿAbd al-Razzāq Samarqandī)路经此地,列出了“与霍尔木兹有商业联系的遥 远国家的名单,他将货物分为两类:来自东南亚、印度、锡兰、马尔代夫、阿拉伯和非洲东部的海上货物,以及通过陆路与埃及、叙利亚、罗姆、外高加索、伊拉克、伊朗、中亚河中地区(Transoxania)、突厥斯坦、钦察草原、准噶尔盆地(Qalmaq)和华北地区交易的货物。霍尔木兹成为海陆交汇在之地,并运向他处”(65)。如前,在霍尔木兹岛的考古工作中发现了为数颇多的明代瓷器,这些瓷器很可能是经海路运来,部分再经陆路接续“运向他处”——诸如苏丹尼耶(Soltaniyeh,位于今伊朗北部的赞詹省)等地,正如《克拉维约东使记》所记,“至忽鲁谟斯运来苏丹尼叶之商货,为珍珠、宝石等……苏丹尼叶城,位于平原之上,有渠道穿城而过。街市及商场上,货物充斥。各商号设行栈,以接顾客;立仓库,以堆存货”(66)。
(四)节点与网络
如上,霍尔木兹无疑为明时中国与西亚瓷器贸易的重要节点。而类似的节点并不唯一。据《明史》《明会典》《皇明世法录》《回回馆译语》《沙哈鲁遣使中国记》《万历野获编》等文献载,涉及瓷器交易的西亚国家和地区有乞力麻儿、失剌思、哈烈、天方(67)等。从考古及传世资料来看,在伊朗锡尔詹城及周边地区(属克尔曼省,即当时的乞力麻儿)出土有明早中期景德镇青花碗残片;阿富汗喀布尔(即哈烈)见有年代为14—15世纪的青瓷大盘(据表述,其年代极有可能为明初)(68)。上述诸地多为政权中心或者交通要塞,为官私旅团频繁经过之地,极有可能成为瓷器交易的节点,《穆希特辞典》第九卷即载,“隋妮亚是伊拉克瓦西特下方的一个集镇,也以隋妮亚哈瓦尼特(69)(中国店铺)而闻名”(70),此外《圣训传述家本名、附名、别名、别号正确读解之释疑》(71)也曾提到,“隋尼是瓦西特的一个村落,上隋尼和下隋尼是凯斯凯尔的两个地方。中国店铺……”“隋妮亚哈瓦尼特”可能是销售中国瓷器的店铺,而瓦西特曾为阿拔斯王朝的都城,作为当时的重镇,与巴格达、巴士拉等地皆有通路相连,故而也扮演着瓷器流通节点的角色。
故此,明朝与西亚的瓷器往来,以陆路、海路以及陆海接驳为路径,并以诸中枢地为节点,瓷器到达后在该地汇集,再以各种途径向其他较偏远地域进行支流般的次级传播,由此形成了由区域中心向四周辐射的网络式贸易格局。
驱动因素、传输路径与交易网络之间的关联与阶段性表达
尽管前文已分别从驱动因素、传输路径与交易网络三个维度对明朝瓷器向西亚的输出展开分类阐述,但这三者绝非彼此孤立,而是交织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官方驱动型贸易模式深植于明代官方构建的朝贡体系之中,交易对象主要为御窑瓷器,通过陆路与海路,以朝贡回赐、官方馈赠等形式,直接输送至西亚诸国的宫廷与贵族阶层,瓷器贸易呈现出显著的“中央对接”特征,明朝通过官方使团直接与西亚政权进行瓷器交流;民间贸易型的主体多为民窑瓷器,主要以海路为主,在明代海禁与开禁政策的剧烈波动中不断调整自身形态。在隆庆开关之前,海禁政策虽严,但以闽粤沿海商人为主导的走私贸易已然形成了隐蔽且成熟的海上通道。大航海时代来临后,葡萄牙、荷兰等西方国家强势介入并重塑了中国瓷器向包括西亚在内的海外诸地输出的格局,这种驱动因素催生出了复杂且分散的三级分销形态:一级市场以广州、泉州等中国东南沿海重要港口为主;二级市场依托霍尔木兹等处于海上丝绸之路关键节点位置的港口;三级市场则广泛覆盖西亚地区的各个城市商埠,最终完成商品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的流通闭环。官民混合型贸易模式作为一种独特的制度衍生物,兼具官方的政治导向性与民间的商业逐利性,陆、海并重,如前所述,部分御窑瓷器及诸多民窑精品瓷器的流动往往与之相关。
上文内容,也可从历史纵线层面予以表述。明代瓷器对西亚的输出在发展中构建起了一个跨区域的多层复合结构,其演进呈现出阶段性特征:明朝初期,官方使者通过陆路往来频繁,海路方面则通过郑和下西洋来沟通西亚地区,民间海上贸易正常途径基本禁绝,因此该阶段以御窑为代表的精品瓷器,主要以官方交流途径,通过海、陆外输。近印度洋地区,如阿联酋朱尔法港口遗址发现的明永、宣时期御窑瓷器以及龙泉官窑型青瓷,多半是通过海路由郑和下西洋带去的;而远印度洋区域的此类发现,如阿富汗发现的刻阿拉伯铭文龙泉青瓷大盘等,则存在海陆接驳及陆路两种可能;而民窑瓷器,则多考虑或由随行人员携带,或通过走私等渠道;明代中期,明政府的对外政策趋向保守,但通过陆路与西亚的官方往来依然不断,就海路而言,民间贸易依然受禁海令的影响,但可以通过走私的形式通航出海。西亚出土此时期御窑瓷器较少,但不乏见于传世品,陆路运输的可能性较大。民窑瓷器的运输方式可能有陆、海两种方式,多藉海路。民窑瓷器数量显著增多,说明“民间贸易型”和“官民混合型”中的民间主导因素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明代晚期,明政府与西亚的官方往来骤减,陆路虽通不畅,隆庆元年开关后,明朝的民间海外贸易逐渐兴盛,御窑瓷器少见于考古发现,但可见于传世品,其运输方式陆、海兼行,以海路为主。
余论
明朝时中国与西亚两地之间互动的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可通过以瓷器为代表的物质媒介联系予以呈现。而在讨论明代瓷器对西亚输出的诸多问题时,在现有传世、考古材料和文献材料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其驱动因素,又要考虑其交易路径和网络。关于前者,除了时常讨论的官方贸易和私人贸易外,随行(冒充)使团的官私混合贸易需得从中剥离,并予以重视。基于此,在解释西亚发现明代中国瓷器的来源方式时,才能给予更全面的观点。关于后者,除了此前备受关注的海路,陆路也值得着重考量,尽管其于明代晚期趋于衰落,但在明代早中期,确为一个重要交易渠道。此外,在关注陆路与海路不断消长的动态模式的前提下,还要关注二者之间的关联,以及由此产生的接驳点,霍尔木兹无疑便是一例,尽管文中没有就此持续探讨,但可以确信的是,其并非唯一一处。再者,虽然着力点是讨论明朝时中国与西亚的瓷器交易,但不能将视野局限于这两个地区,还要关注连接二者的中亚、南亚和东南亚诸地。比如:在讨论陆路节点问题时,囿于讨论范围,上文仅列举了西亚区域内的地点,但实则路线上的其他地点不容略过。以中亚的撒马尔罕为例,该地几可被视为当时陆上丝绸之路西段的中心区,《克拉维约东使记》和《奉使波斯记》等文献俱对该城的繁华着墨颇多(72)。文献中屡屡提及,撒马尔罕通过朝贡贸易的方式从明朝获取了为数众多的瓷器,考古资料对此也予以支持,在撒马尔罕出土了一定数量的明永乐、宣德朝御窑青花瓷器 (73)。不仅如此,该地的窑业还对这些来自中国的产品进行了模仿烧造。而在讨论海路节点问题时,亦不能忽视东南亚的满剌加(Malacca)和南亚的古里,此二处为重要的中转地。如《西洋番国志》“满剌加国”条(74)以及《殊域周咨录》“古里”条(75)等文献所载。此外,两地发现的以御窑产品为代表的较多明代瓷器亦可佐证;而传世品种,伊斯法罕的四十柱宫藏有一件弘治款御窑瓷器,其上除了有沙阿·阿拔斯的款识,还有印度莫卧儿帝国皇帝查罕杰(Shāh Jahāngār Shāh Akbar,1605—1627年)的款识,可能是后者赠给前者的礼物。此可作为当时瓷器自印度古里向西亚波斯中转的案例,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历史的复杂性。
作者:项坤鹏 秦大树
原题目:明朝中国对西亚瓷器输出的驱动因素、路径与交易网络
原文刊于《南方文物》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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