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作为统治术的一种主体,同时其本身亦作为一类对象,又属于一种统治的手段和策略。任用酷吏,采用酷刑是统治者在一种相对和平的状态下所采用的策略,谈及武周时期的酷吏,始终绕不开武则天—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它是依附于皇权而存在的也绕不开关陇集团和新贵族这两个特定的群体,它是两个阶级矛盾爆发的产物。其产生的现实背景主要如下。
一、贪污腐败成风,吏治混乱
从贞观后期开始,由于统治秩序的稳定,唐朝统治集团内部开始腐败,朝中盛行享乐腐化之风地方官吏贪污索贿豪强地主乘机抢占土地,吏治混乱,中央财政困难。到高宗统治时期,官吏的腐败程度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至武周时期,从中央到地方,朝中重臣至一般官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贪污,中央官吏贪污,地方官吏则效法中央,贪污成风,中饱私囊,完全不考虑国计民生。
武周流民较多,这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官吏贪污以致百姓流亡,这是不可忽视的。陈子昂曾在上书中给武则天这样分析蜀中百姓多逃亡的原因“蜀中诸州百姓所以逃亡者,实缘官人贪暴,不奉国法典吏游客,因此侵渔。剥夺既深,人不堪命。”武周官吏贪污腐败成风,尤其是高层贪污严重,这是一个事实,是武则天统治时期必须面对的,要实现长治久安,首先必须澄清吏治。
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白热化
武周时期酷吏的大量出现,是新进派与元勋派争权夺利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唐朝初期,由于统治者积极向上,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经济有所发展,政治比较清明,出现了众口称誉的“贞观之治”。
在武则天执政时期,唐初以来推行的文治政策得到大力推行,由于在人才选拔上彻底地采取了文学取士的政策,大批文人势力得到擢拔,从而打破了原来政治上的“关中本位”格局,唐朝的政治主体结构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文人势力在与关陇贵族集团的对抗中逐渐发展壮大起来,武则天采取的文学取士政策,直接加速了旧关中集团的瓦解。
可是面对日益崛起的新兴文人势力,关陇贵族集团始终不曾放弃关中本位政策,为了维护自己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种种特权,把持朝纲,极力排斥日益兴起的庶族地主和部分中小士族,不愿自动退出政治舞台,而随着自身力量的不断增强,在野、在朝的庶族地主和不得志的士族地主对特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高宗死后,武则天废中宗,立睿宗,独揽朝政,大力提拔新兴势力,这样的行为无疑触犯了关陇集团的利益,由此关陇集团“密有匡复之志”,至此,两大集团的矛盾达到白热化程度。针对这种情况,武则天作为政治上反关陇贵族集团的最高代表,迫切需要采取某种非常政策达到政治上的重新洗牌。
三、武周皇权合法性被质疑
在中国古代社会,女子是男子的附庸。即所谓“在剥削阶级统治下,妇女处处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处于受鄙视的地位。”根据礼制的规定,在婚姻家庭制度上,法律确认父权的统治地位,男尊女卑,妻子被认为是从属于夫的,处于无权的地位,《仪礼·丧服》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自专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孔子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川《易传·说经》解释说“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男尊女卑,始终贯穿在古代婚姻规定当中。
这种男尊女卑的思想构成了封建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支柱,男性的父子关系是封建家庭的中心,妇女地位卑下,在封建社会,皇帝是政权的代表,父亲是族权的代表,丈夫是夫权的代表。武则天作为一介女流登上皇位,在传统型治理模式下,根据宗法制度的要求,其政权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受到普遍的质疑,武则天政权的不合法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异姓,二是女性,三是缺乏神授借口,她迫切的需要被承认。
首先以妻子的身份干涉朝政,进而执掌大权并改朝换代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封建女皇帝,武则天要承受数千年来宗法制及封建传统的压力,承受基础稳固的李唐王朝统治集团的压力,千百年来在“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封建礼法教育下,妃殡只能是帝王的附属品,以服从皇帝的旨意为天职,更不用说干政、涉政了。
历史上虽有如吕后等后宫妃殡涉政而影响了当时的政局,但她们始终没有取而代之,从幕后走上台前,登上帝位,她们所扮演的是夫权代言人的角色,武则天与她们不同,她不但要掌握政权,而且改制登上了帝位,这有悖于传统,她凭着妃殡的身份夺取皇位,不仅为封建法制所不容,更为李唐宗室和忠于李唐的臣民所反对。
其次以女性的身份革唐命,改国号为周,登上帝位,不符合封建宗法制度和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不为封建传统法制和当时的社会舆论所容,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女性被限定在家庭领域内,完全为公众政治生活所排斥,无任何权力可言,而武则天以其女性的身份干政问鼎,无疑是名不正、言不顺的不道之举,因此不但遭到来自统治阶级中李唐宗室、关陇贵族等名门贵族的反对,而且也必然遭到来自封建社会中歧视、排斥、打击女性的一切公开或潜在力量的反对。
武则天要顶着违反封建宗法制和封建传统思想,面对社会舆论的谴责,尤其是强大的李唐宗室及其拥护者们的强烈反对成功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压力是非常巨大的。裴炎明确提出要其归政徐敬业以叛乱表示反对俞文俊也上疏“今陛下以女主处阳位,反易刚柔,故地气塞隔而山变为灾。”
这些都还仅仅是公开的反对,事实上,武则天临朝称制以后,地方形势险峻。“时诸武用事,唐宗室人人自危,众心愤惋”,反武的气氛日益浓厚。九月武则天改元光宅后仅仅二十三天,徐敬业便在扬州举起反武的旗帜。据史书记载:
自则天称制,越王贞与韩王元嘉、鲁王灵夔、霍王元轨及元嘉子黄国公撰、灵夔子范阳王蔼、元轨子江都王绪并贞长子博州刺史、琅邪王冲等,密有匡复之志。
这些来自宗室的激烈反对应该是武则天早已预料到了的,因为如何制止地方动乱,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以及如何有效的控制地方政治局面,是武则天称帝后的非常重要也是首要的一个问题。在这种残酷的形势下,武则天“疑天下多图己……欲大诛杀以威之”,为了巩固自身地位,确立其皇权的合法性,避免战乱,武则天必须对反对派进行一次沉重的打击。在当时的特殊情况下,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使用法律手段。
《唐律》规定,谋反罪属于“十恶”中的一罪,属不可赦的罪,不得依议请之例,不得收赎减免,不得赦肴。对谋反者,卑贱控告尊重无罪,而知反不告者绞处决一奏即可,决不待时。”
武则天利用《唐律》中的相关规定,以此作为打击反对派的武器,于是大开告密之门,“时有诸州告密者,皆给公乘,州县护送至网下,于宾馆以擦之,稍称旨,必授以爵以诱之,贵以威于远近,”由此涌现出大量的案件,运用法律处理案件就需要法官,而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也只有以执法严酷为主要特征的酷吏。于是酷吏就成了武则天维护统治秩序的工具,她以实行酷吏政治来威慑天下,达到大权稳握的目的。
结论
酷吏是古代人治社会统治集团内部不同政治势力激烈斗争的必然产物,在中国封建社会演变发展过程中,酷吏的出现意味着等级、身份等多方面因素对政治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酷吏在封建政权运作中是不可或缺的一股政治力量,作为具有实用价值的政治工具,酷吏这个群体始终处于最高统治者皇帝的有效控制之下。“鹰犬搏击,纵之者人。”
酷吏是封建社会皇权极端发挥的反映,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所遵循的政治规则的必然产物。酷吏并不仅存在于武则天一朝,从西汉至明清,一旦内部阶级矛盾激化,封建统治者往往要用这个工具打压公开和潜在的反对势力。
作为酷吏,因为其本身的严酷性,当然无法逃脱历代史学家们的诛伐,但是,作为酷吏幕后推手的君主权术更值得我们审视与检讨。当然在此本文绝不是为酷吏歌功颂德,只希望我们能正确地对待这一历史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