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对女性的德行要求极为严格,用“苛刻”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这与女性当时的社会地位密切相关:结婚后,妻子必须严格遵守夫家和礼法的规定,否则丈夫可以以法律或习俗为依据提出休妻。古人将妻子可能被休的七种情形称为“七出”。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休妻”主要针对妻子,而妾则另有规定。
“七出”的概念在汉代已经初步形成。当时,它被称为“七去”,并未写入法律,仅是民间约定的习俗。由于没有法律强制,丈夫不按七去条件休妻的情况屡见不鲜。例如,著名军事家班超就因为被同僚批评沉溺家庭生活而愤而休妻。
到了唐朝,“七出”逐渐纳入法律体系,成为制度化内容,但由于刚起步,执行仍不严格。到了宋朝,七出的法律规定才被严格执行,成为对女性行为约束的重要制度。
虽然七出是法律条文,但对女性而言极为苛刻。这也反映出封建社会中女性的低下地位:结婚前要听父母,出嫁后要听夫家,自身几乎没有自主权,就连离婚也由夫家决定。
那么,“七出”具体包括哪些情况呢?
1. 逆德
妻子不孝顺公婆,即被视为“逆德”。古代儒家思想盛行,孝道被看作衡量妻子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2. 绝世
即无法生育。古人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婚姻被视为传宗接代的工具。女性若不能生育,无论身份如何,轻则遭嫌弃,重则可能被休妻。由于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丈夫可以另娶,但对于女性而言,婚姻压力极大。
3. 乱族
指妻子有外遇。古人认为乱族不仅伤害男性自尊,还可能导致后代血缘关系混乱,因此成为合法休妻理由。
4. 乱家
并非指家庭内部作乱,而是妻子挑拨家庭不和,特别是在一妻多妾的家庭中,任何嫉妒或矛盾都可能成为休妻的理由。
5. 不可共粢盛
意指妻子患有重病或身体缺陷,不能参与祭祀。这一条往往被用作借口,为丈夫休掉“糟糠之妻”提供方便。
6. 离亲
指妻子在家庭事务中搬弄是非。古代家族大事由男性主导,女性无权参与决策,如若插手,则被视为破坏家庭和睦。
7. 反义
指妻子盗窃或违背义理。在家庭中,女性地位低下,哪怕是自家的东西也可能被认定为“偷”。
通过以上七种情况可以看出,“七出”完全从男性利益出发,是一种维护男性权利、压迫妻子的制度。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它在一定程度上也约束了男性:至少丈夫不能完全凭个人喜好随意休妻。
整体而言,“七出”不仅体现了古代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弱势地位,也反映了封建社会对婚姻和性别角色的严格规定与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