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中,受苦的主要有两类人,一类是女性,另一类是穷人。先来说说女性。在那个时期,大多数女性的地位普遍较低,除非她们出身帝王将相的家庭,或是嫁给了这些有权势的男人,否则她们的生活通常是非常平凡,甚至艰难的。对于普通女性来说,在嫁人之前,她们通常被深锁在闺房中,除了学习三纲五常等基础的道德教育,还要学习一些女红和针线活。这些技能主要是为了将来嫁人后,能够照顾丈夫和家务,起到持家节俭的作用。等她们嫁人后,便要遵循从一而终的规矩,不能改嫁。平时,她们不仅要孝顺公婆,还要服侍丈夫。如果丈夫去世,她们就只能守寡,之后也只能听从儿子的指挥。显然,这样的生活对于她们来说是十分压抑的,也是封建社会对女性不公的体现。
接下来,看看封建社会中的穷人。由于穷人没有地位,也没有可靠的经济来源,他们只能处于社会的底层,往往受到歧视,生活充满困难。比如,穷人的婚姻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因为贫穷,他们无法通过正规的途径成婚,这使得他们很难娶妻生子,可能会终老一生,白白错过了幸福。然而,封建社会的统治者们并非完全没有智慧,他们还是为这些穷人提供了一些解决办法。 今天,我们就以清朝时期的穷人为例,来看一看封建社会如何为贫困的人群提供婚姻的解决方案,而这一制度也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化和病态。清朝的这种婚姻制度叫做典妻。所谓典妻,就是一种类似买卖婚姻的形式,与娼妓制度有相似之处。最早,这种制度可以追溯到汉朝。当时因为频繁的战争,许多女子无法单独生活,社会上出现了买卖妻子的现象。尽管统治者最初试图制止这一现象,但由于治标不治本,最终他们选择放任自流,逐渐形成了典妻制度。 不过,典妻并不是一种终身制的婚姻形式,而是一种临时性的婚姻方式,通常为期三到五年。这是因为买妻者通常是贫困的人,无法支付长期的费用。在这三到五年的期间,穷人家庭能够养育一个孩子,达到传宗接代的目的。等到孩子断奶后,妻子就会被转手给别人,继续为下一个买家生育孩子。尽管这种婚姻制度是临时性的,但也有一定的程序,通常需要通过媒人介绍、订婚、支付聘礼、举行婚礼等环节。而在典妻的过程中,买卖双方会签订一个契约,契约上会详细列明典妻的时间、费用以及妻子的婚姻状况等。 至于租价的高低,通常根据女子的年龄和典妻的时间长短来决定。一般来说,年轻的妇女和长时间的典妻契约,费用会更高。而对于接受典妻的买方来说,他们会在契约中列出具体的要求。例如,他们会要求典妻必须具备生育能力,且在典妻期间不能与原来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去探望孩子。这样看来,典妻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买卖,这些女性并没有自由可言。对于被典的女子来说,她们从契约生效的那一刻起,就变成了他人玩弄的对象,不仅要为买方生育子女,而且还要与亲生孩子分离。不得不说,这种制度是一种严重的不公和对女性的压迫。典妻现象的存在,实际上揭示了中国婚姻制度的腐朽。在清朝入关时,由于战争频繁,许多妇女被强夺,民间的买卖妻女风气愈演愈烈。典妻制度也在这个时期达到了鼎盛。直到民国时期,这种现象才开始衰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彻底被取消。封建社会的腐朽体现在许多方面,幸好现在已经没有了这种现象。这也证明了时代的进步,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