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种茶历史起源于南朝,到了唐代成为全国重要的产茶区。明清时期,徽州茶叶的销路打开。
茶叶贩运成为徽商四大经营行业之一,明朝正统年间,徽州茶商就在西部居庸关一带贩茶,清朝乾隆时,徽州茶商在北京开设了百余家茶行茶号,小茶店不计其数,徽州茶商在广州也打开了外销渠道。
清道光以后,上海成为通商口岸,徽州茶商主要经营地点转以上海为主。明清时期,朝廷对茶叶实行专卖制度,茶商缴纳一定数额的课税,才能领取官府颁发的“茶引”,凭“茶引”贩运茶叶。
清代的“茶引”由户部直接颁发到徽州府。咸丰年间,清军与太平军在徽州发生激烈战斗,南北交通中断。户部的正式“茶引”一时领不到,徽州府自行印制临时贩茶凭证,以保证正常的茶税收入。
笔者见到过一张临时贩茶凭证,名称叫“照验”,内容如下:“江南徽州府正堂加十级随带加一级记录十次林 为:给发印照事,照得咸丰伍年徽郡出境引茶,部引未奉颁发。今据歙邑茶商源茂配茶拾担,给总照壹道,照验截角放行。俟引颁到,按照截引缴销。须至信照者。咸丰伍年九月十五日给。”骑缝有“徽州府茶引照第叁百拾肆号”字样。
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张“照验”上所盖的“徽州府印”的印色是蓝色,而且“九月十五日”中的“十五”也是蓝色书写,与通常的官府用印制度截然不同。
查阅了《清史稿》等资料,发现这跟清朝礼制有关。史载“咸丰五年七月,(宣宗孝静成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尊为皇太后。(七月初九日)俄崩,帝持服百日如制。”道光皇帝的皇后去世,咸丰皇帝戴孝一百天,这期间全国所有官方文书均不得用红印朱笔,须用蓝印蓝笔。“九月十五日”离“七月初九日”不满一百天,徽州府印发的贩茶“照验”自然要遵守朝廷礼制用蓝印蓝笔。
特殊时期的蓝印蓝笔徽州“照验”珍贵,这种纸品,民间不喜保存,大部分在当时使用完毕就销毁。(2009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