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开始之前,我国曾经历过一段奴隶制社会的时期。尽管夏朝的存在是否确切仍有争议,但商朝和周朝的历史却是无可置疑的。我们熟知的历史人物中,不仅有英明的商汤和周文王、周武王等君主,也有如周厉王、周幽王这样的昏庸之主,而商朝的纣王更是直接导致了国家的灭亡。小说《封神演义》通过神话的形式生动展现了这段历史,其中的历史人物在神话的加工下都具备了非凡的超能力,甚至有了传说中的神仙。然而,作为一位昏君的纣王,为什么没有神仙下凡来除掉他呢?就连女娲也表示自己不敢动手。
纣王形象的偏差 根据历史记载,商纣王被认为是一个人人痛恨的暴君,执政期间罪孽深重。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他的荒淫与残暴。这一特点其实并非纣王一人所拥有,整个商朝奴隶社会的统治阶级普遍存在这一缺陷,甚至可以说,整个奴隶社会都有类似的特征。对于当时的统治阶级来说,拥有权力、财富和地位后,他们自然会享受奢华生活。在那个时期,奴隶几乎没有任何人权,像商品一样被买卖、压迫、奴役甚至屠杀。因此,暴力和残忍的行为在社会上是十分常见的,商朝的贵族中,不仅纣王,其他贵族也普遍存在这种情况。 再者,有学者指出,纣王的残暴表现在他使用活人祭祀和对人进行酷刑折磨,如炮烙等。实际上,这种做法并非纣王首创。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活人祭祀的行为早在前期就已经存在,根本不是纣王的发明。而对于刑罚,更多的是统治阶级的一种加强控制的手段。在商朝历史上,早在武丁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像砍头、挖鼻、活埋、溺水、火烧等残酷的刑罚。而监狱和枷锁也是当时统治阶级的常见工具。因此,如果单论残暴,或许周武王在商周之争中胜利后,所做的事更加过分。 商纣王败北之时,选择自焚于鹿台,而周武王已经取得胜利,但他依然砍下纣王的头颅,宣布全国。这样的做法无疑也可以被称为残暴。换句话说,历史往往是由胜利者书写的。纣王的所谓残暴形象,实际上是后代史书编纂者的加工与渲染。例如,周武王在推翻商朝、打败纣王时,本身就不是什么合法的行为。当时记录历史的官员,为了给后人警示,往往大肆渲染周武王的替天行道,并将纣王描绘成昏庸暴虐的形象。为了使得这一对比更加鲜明,他们故意将纣王丑化。但在神话故事中,纣王的形象虽然恶劣,但没有任何神仙敢亲手杀掉他。 因为所谓的残暴是整个商朝社会的特点,而非纣王一人所为,所以并没有谁敢轻易施下惩罚。 女娲的忍让 在纣王的暴虐行为中,对妲己的宠爱和荒废朝政,影响力最大、传播最广的,应该是他过度的好色。关于纣王与妲己的故事在民间流传广泛,妲己被描绘成狐狸精,这种形象也成为狐狸精这一说法的开端。在《封神演义》中,妲己是一只千年修炼的九尾狐狸精,在当时的社会里,对妖魔的憎恶几乎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妲己本应该被杀死。但妖怪通常具备某种特殊的魅惑能力,而且这种能力使得她无法被简单杀死。尤其是在《封神演义》中,妲己在遭遇法术攻击时,竟然将自己彻底摧毁。由此可见,妲己对一个朝代的危害性是多么的巨大。《封神演义》中的商朝灭亡,很大程度上与纣王的好色,及其对妲己的溺爱密切相关。妲己作为狐狸精变成的妖怪,本身就有祸国殃民的特征,而纣王的好色只是加剧了这一趋势。因此,商朝的灭亡几乎是注定的。而且,纣王的色胆包天,不仅仅是对妲己,就连神仙女娲也遭遇了纣王的亵渎。女娲是具有补天能力的神仙,在《封神演义》中被描绘为极其高洁的存在。可是纣王并不尊重这些,他仅仅看中了女娲的美貌,甚至在女娲的修炼洞府中,写下了一首诗来赞美她的美丽。虽然这首诗看似是在赞美女娲,但对于一个神仙来说,这就是对她的亵渎。 女娲看到这首诗后,自然非常愤怒。作为神仙,她无法容忍自己的美貌被一个凡人如此亵渎。按照常理来说,女娲完全可以轻松地消灭纣王,但她并没有这么做。原因并不简单,首先,殷商的国运并未到尽头,女娲不敢轻易插手。其次,商朝虽然由纣王执政,但朝廷中还有如闻仲这样的人物在支撑着国家的运转。 闻仲,作为纣王的父亲请来担任的太师,能力出众,深得纣王的敬畏。闻仲的管理手段雷厉风行,全朝上下都心服口服。实际上,闻仲等人在辅佐纣王时,有助于缓解朝廷的危机,商朝的政局曾有过一段恢复的机会。因此,如果女娲当时选择直接杀掉纣王,或许商朝会出现另一位贤明的君主,甚至可能影响整个周朝的命运。更重要的是,如果女娲逆天而行,违背天道,她也可能会遭到天道的惩罚。 总结 存在必有因是自古以来的真理。新的事物取代旧的事物是必然的,但这一切都有其时间限制。即使像女娲这样的神仙,也不敢违背自然发展规律做出违背天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