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刑罚的执行往往选在热闹喧嚣的场所,仿佛通过这种方式,社会的力量与权威得到了彰显。追溯到周朝的《礼记》,其中便有明文规定:刑人于市,与众弃之,这句话的意思是,死刑犯将被押至市集,在人群的围观下,接受社会的抛弃。这种震慑力的作用,不言而喻。
到了清朝,宣武门的名字就已经足以让人感受到一股压抑和肃杀的气息。那些临刑的囚犯,往往就是从这里被押出,走向自己的末路。传说,门旁曾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后悔迟三个字,仿佛在提醒那些已经无法回头的犯人:悔恨已经没有意义了。想象一下,秋风萧瑟,犯人被押送到菜市口行刑。走到这块石碑前,哪怕心中之前没有丝毫悔意,看到这三个字,也许瞬间就会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心头泛起几分悔恨,甚至潸然泪下,无法自持。 刑场的场景,往往也伴随着一顿饱酒大餐。按照惯例,临刑的囚犯是不会缺少这顿最后的盛宴的。当年,宣武门外有一家酒馆,专门招待那些即将上路的犯人。那些犯人进了酒馆,面前不止是酒水,还有酱肘子、大饼,以及一块鲜肉。这些食物的味道,或许对大多数人来说,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但对于这些囚犯来说,却是最后的滋味。这时,周围一切似乎都变得更加现实、更加难以逃避。 车轮滚滚,马蹄声声,死刑犯就这样在众人的注目下,慢慢走向刑场。囚车摇摇晃晃,车中的犯人,脸上沾满了腐烂的菜叶和臭鸡蛋,满目悲凉。下车的一刹那,犯人首先看到的是临时搭建的刑棚,接着便是旁边的鹤年堂。这些刑场的风景,都似乎在无声地提醒着他们:命运,已经无法改变。进了酒馆,水酒已经摆在桌前,差人高声催促,吃饱喝足吧你。犯人便开始吃喝,似乎最后的时光也只能在这样的环境中消磨过去。到了午时三刻,监斩官便已经就位。此时,犯人的亲属要么急得四处奔走,寻找亲人,要么痛哭流涕,悲痛欲绝,哭声令人不忍。与此同时,围观的百姓也在场外聚集,仿佛这场表演与天桥上看杂耍的热闹场面没有什么不同。 刑场的气氛愈发紧张,直到时辰将近,犯人被押到刑场,监斩官手持毛笔,蘸上鲜红的墨汁,开始勾画。与此同时,刀具也在被执行者手中上下挥舞,进行着热身。那把大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执行者则口含酒水,神情专注,用力一喷,酒水沿着刀刃滴落,在光影中流转,宛如一场悲壮的仪式。终于,到了正时,监斩官一挥手,刀起刀落,执行人一刀斩下,职务尽责,手中的红钱也随之而来。那一二两的红钱,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或许是无比渴望的财富,可是对执行者而言,却并不值一提。毕竟,这份职业的寿命极为短暂,累积下来的花红不过两百两,远远不及普通人一生的积蓄。所以,执行者大多并不看重这点红钱,而是自知这一切不过是命运的安排,做完一单又一单,直到职业生涯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