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封建君主专制社会中,皇帝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从商周时期开始,君权神授的思想便悄然扎根,几乎贯穿了每一个朝代。皇帝不仅被尊为天子,更被视为上天的化身——真龙天子。古人坚信,皇帝的一言一行都承载着天命,他的权力和使命都源自于神圣的赋予。 在那个思想尚未被启蒙的年代,皇帝至高无上的身份几乎无人敢质疑。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王朝的更替,中央官僚体系逐渐完善,君臣之间也开始存在一定的制衡,但在实际运作中,皇帝的决定几乎没有遭遇过反对的声音。他的旨意如天命般不可违抗。
而今天我们要讲的,就是唐代第二位皇帝——唐太宗李世民的一项非同寻常的决定。他下令释放了监狱中390名死刑囚犯,让他们回家过年,并要求他们在年过完之后重新归案,等待秋后问斩。这一决定在当时无疑掀起了轩然大波。 谈到大唐,无法绕开李世民与他开创的贞观之治。李世民在位期间,以勤政爱民著称,他所奠定的政治基础和治国理念,为唐代的后期繁荣与强盛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然而,即便是在唐代这个相对讲究法治的社会中,死刑囚犯本应是毫无回旋余地的存在。即便偶有轻判或改判,但直接释放死囚,并允许他们过完年再归案,这在常理上几乎不可想象。毕竟,没有人愿意甘心在铁窗中坐等死刑。 年关将至,这些因各种原因而被判死刑的囚犯,从社会安全的角度来看,都是潜在的威胁。历史上几乎没有先例显示,已被判死刑的人可以再次获得自由。因此,即便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让囚犯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即便这是由皇帝亲自下达的圣旨,这一决定在社会上也难免引起争议。 然而,李世民毅然颁下诏书,将390名死刑囚犯释放,并要求他们年后回归接受问斩。这一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在社会上激起了波澜。宋代大文豪欧阳修便针对此事撰写杂文《纵囚论》,对李世民的做法进行了严厉批评。 欧阳修用上下交相贼来形容唐太宗纵容囚犯的行为。他认为,无论李世民多么以明君自居,多么爱民如子,也不应违背大唐的法律与法制。明君之名固然值得称道,但放纵囚犯一事,却可能被视为为了追求名誉而违反规定的行为,难以得到真正的褒奖。 至于欧阳修为何称之为纵囚,就必须提到我国古代沿用已久的录囚制度。录实为虑的通用写法,而这虑并非普通的思考,而是过滤的意思。录囚制度的核心,就是在特定时间对监狱囚犯进行筛查、审查与笔录,以便更公正地处理案件。通过这种过滤,错案得以纠正,冤案有望平反,囚犯也能够获得最大的公平。 录囚制度始于西汉,主要由地方长官或郡守执行,偶尔皇帝也会亲自入狱进行录囚。其目的是使司法更具人性化。汉武帝首次亲自录囚,其后晋武帝、隋高祖亦效仿,这项制度一直延续至唐宋时期。唐太宗李世民此次释放的390名死囚,正是经过他亲自录囚后筛选出来的。 这390名囚犯全都是大辟囚,即罪名确凿、应判死刑的人。李世民并非随意放人,而是通过口头约定,让他们在一年后回归,再次接受法律制裁。令人意外的是,一年之后,这390名死囚皆按约归来,而李世民并未如约处斩,反而一一赦免。能够遵守约定回来的囚犯,在守信方面无疑值得肯定;加之这些人经过皇帝亲自审问,品质与行为也相对可靠,因此部分朝臣与百姓对李世民的做法表示认可。然而,唐太宗如此大赦死囚,依旧是突破常理的大胆之举。此后,皇帝再少有亲自录囚并赦免死刑犯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