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洛林时期的货币问题,后世学者对其定义往往带有主观色彩与不确定性。研究者如范·格尔德、哈尔特尔以及库普兰德,对现存的硬币进行过真伪识别,但他们的结论差异巨大。硬币的图案规范程度以及银铜含量可以作为评判的参考标准,因为在加洛林王朝时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也同样存在:高质量的货币往往被私人铸币者切割、熔化,再铸成低价值的新币投入流通。
然而,从图案规范性来看,加洛林时期很难找到熟练的造币师与工匠,因此一些由官方非熟练工匠制造的不标准硬币,极易被后人误认为是假币。换句话说,当代学者所称的伪币,在当时民众眼中可能完全是可接受的良币。货币的真实性和使用价值,在不同历史情境下,存在很大的差异。 在加洛林王朝的一些敕令中,这种情况有所体现。查理曼在位期间,最早涉及货币监管的是803年在亚琛颁布的《钦差敕令》,其中明确提到虚假的货币应该受到管理。到了805年12月,查理曼在蒂永维尔颁布新敕令,试图限制皇宫之外的私人铸币行为:因为在很多地方都有非法造币,违背正义和我们的法令,我们命令在宫殿以外不得制造货币,除非另有命令。但只要流通的德涅尔币重量适当、金属纯正,就应被接受。然而,这条指令显然没有得到执行。仅三年后,皇帝又颁布法令强调:关于硬币,不得在宫殿以外任何地方铸造货币,凡持有王家特许德涅尔币,应在各处使用和流通。这一连串法令反复强调禁止私人铸币,反映出当时私人铸币行为的猖獗程度。 像大多数货币合并措施一样,查理曼的改革并不受欢迎。民众对投入流通的新货币持怀疑态度甚至拒绝使用,迫使查理曼不断发布命令捍卫自己的新币:要清楚,我们关于德涅尔币的法令,在所有地区、所有市场、所有情况下,新的德涅尔币都必须流通,并被所有人接受。若刻有我们名字、纯银、足重的德涅尔币遭拒使用,自由人应赔偿国王十五索里达;若为仆人或个人行为,则应失去交易或当众殴打;如是受主命行事,则由主人承担赔偿。 抵制改革的原因显而易见。首先,货币更新意味着暂时限制王国内的私人财富。查理曼不仅将自身资金投入市场,还需回收其他贵族的银币重铸。自792/793年起,他要求全国使用宫廷生产货币,这无疑侵犯了贵族和教会的特权,也打击了地方造币机构。地方权力对改革的不信任与抵制可想而知。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查理曼的币制改革同样难以获得完全支持。抵制行为比地方贵族的抗拒更能反映改革实践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三:首先,伪造德涅尔币肆虐市场,公众难以分辨真伪,普遍对货币失去信心。其次,官方生产的货币重量可能不足,测量方式不同会导致部分币轻于标准,部分币重于标准。较重货币因价值高被保留,较轻货币仍以不足值流通,从而形成市场上不合标准货币占较大比例的现象。第三,新旧货币兑换比率的设定也引发民众担忧。例如4:3或12:9的比率,会导致兑换时产生实际经济损失,同时还需再次支付铸币成本,旧币停止流通,旧币价值失效,都使民众对新币心生恐惧。由此可见,查理曼的改革在推行过程中遭遇了极大阻力,尤其面对那些试图违法获利的人,一些强硬措施显然必要。然而,这些措施并非适用于所有人。861年的敕令中,秃头查理指出,用不必要的严厉疏远公众舆论是无益的,并敦促官员谨慎行事,机智应对那些对新思想和新举措持敌意的老年人和残疾人。 尽管币制改革中存在质疑声,货币统一、引入新币以及国家垄断面临偏见与反对,查理曼始终未停止规范国家货币的努力。经过不懈推进,他最终取得积极成效,实现了货币统一,并完善了银本位货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