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翻开任何一部中国艺术史,绕不开的,是书法。可最开始,书法真算不上什么高雅艺术。它就是古人日常记录、传递信息的一种工具。说白了,工具而已。 谁也没想到,这个实用的工具,在岁月里泡着,竟泡出了味道。用得久了,人们开始在意它的形态、筋骨、气韵。于是,它从实用中挣脱出来,长成了一门了不得的艺术。这种审美是中华民族独有的,跟着这个民族一起长大,一路走到今天,浸透了千年的悲欢。可以说,书法不是悬空的,它的每一步,都踩在中国社会的脉搏上。
到了唐朝,书法迎来了真正的高光时刻。如果说魏晋是二王独秀,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俩撑起一片天,那唐朝就是满园春色。真、行、草、篆、隶,哪种书体都有人写,而且都写得漂亮。那个时代的光彩,放到世界舞台上,照样晃眼。 唐朝书法的热闹,绝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回头看看,因素很多,但最要紧的一条,是皇帝带头写字。上头一喜欢,底下自然跟着疯。自上而下的这股风,吹得整个王朝都墨香四溢。 先说皇帝这块。中国古代,皇帝的个人品味从来不是小事。他爱什么,臣子们就学什么;他重视什么,那个东西就兴旺。唐太宗李世民就是头号书法迷。他不但自己练,还花大力气搜罗王羲之的真迹,甚至把书法水平当作考察官员的硬指标。他之后的继任者,也大多延续了这股热乎劲。所以你看,唐朝书法能一路走高,变成中国书法史上的黄金时代,君王的作用,根本无法忽略。 再说读书人。古代社会,士这一层人,是文化的火车头。皇帝喜欢书法,他们自然更加上心。不过,他们也不光是为了讨好上头。在他们心里,书法不只是一门手艺,更是一种接续文脉的责任。闲下来的时候,三五好友凑在一块儿,研墨、写字、点评,从笔锋聊到做人的骨气。这种风气一起,书法的土壤就越养越肥。 还有一个推手,是科举制度。《新唐书》里写得明明白白,选拔人才有四条标准:身、言、书、判。意思很直白:长相要端正,说话要清楚,字要写得漂亮,判案要明白。从六品以下,都要考试,考的就是字和判。这等于告诉天下人:想当官?先把字练好。从那时起,书法就有了硬邦邦的评判标准,尤其楷书,要求又端庄又精美。书法的地位,一下子被抬到了制度层面。 说到底,书法是活着的人写出来的。它长在特定的物质土壤里,也长在特定的精神空气里。唐朝整个社会开放、包容,人的心劲儿足,所以书法也自然长出许多副面孔。有端庄的,有狂放的,有内敛的,有张扬的。那不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时代,而是一个各展其美的时代。 后人总结时代趣味,清人梁巘说得精辟: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一个法字,就把唐朝书法的脾气抓住了。这个法,不是死板,而是规整里透着生命力。我喜欢用十六个字来形容唐代书法的整体气质:法度森严,筋骨强健;端庄凝整,雄秀劲媚。你看,规矩和潇洒,就这么握在一起。 具体到书体,楷书在唐朝熟透了。虞世南的字凝练,欧阳询的字严谨,褚遂良的字疏朗,还有一个薛稷,四个人合称初唐四杰。他们的笔下一篇一个模样,但都守着那个时代的法度。而真正让唐朝书法野起来的,是草书。狂逸、心悟——这两个词,是草书留给唐朝最酣畅的注脚。代表人物,一个是张旭,一个是怀素。 先说张旭。这位老兄爱喝酒,一醉就写字,笔在纸上飞,墨像泼出去的情绪。当时的诗人管他叫张颠——看着疯疯癫癫,其实清醒得很。另一位是怀素,一个出家人,喝起酒来毫不含糊。他喝多了就狂写,别人认不出那些字,他自己也不在乎。他图的不是让人认得,是把胸中的情绪倒出来。他的字,大小参差,却一气呵成,就像舞者旋起来,袖子甩出去,酣畅到底。 怀素的《自叙帖》就是这么一件东西。满纸的线条颠颠倒倒,没几个人能轻松读出来。可越是这样,越让人着迷。你盯着看,会觉得自己也跟着那笔锋飞起来了。那是物我两忘的境界,字不再是字,而是人的性情。要说唐朝书法最显眼的一个标签,大概就是这种狂逸。它不装,不端着,把所有真实的东西,都摊开在纸上。回头想想,唐朝书法之所以那么迷人,不是因为哪一个人的功劳,而是整个时代一起把它推到了那个高度。政治撑起了架子,经济垫厚了底子,文化注入了魂。最后,这股力量又反过来化在纸上,变成了横竖撇捺里的气象。今天再看那些墨迹,仿佛还能听见大唐的呼吸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