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月26日,上海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宣判冈村宁次无罪,现场立刻响起嘘声和抗议声。这个曾指挥大批侵华日军、在华北推行三光政策的日本甲级战犯,就这样从法庭上走了出去。
问题来了,一个手握上百万军队的侵略战区司令,难道只要把罪责推给下级,就能和战争暴行撇清关系吗?
当时法庭给出的理由,核心是冈村宁次直到1944年11月26日才接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南京大屠杀、长沙会战、徐州会战等事件发生在他上任之前,不能算到他头上。至于他上任后江西、湖南、浙江等地发生的日军暴行,判决又认为那是基层部队和地方指挥官的个人行为。
这套逻辑的问题很明显,最高指挥官可以享受权力,却不用承担指挥责任吗?如果战争罪行都能用一句下级擅自行动来切割,战区司令这个职位又意味着什么?
更值得注意的是,冈村宁次并不是普通军官。他从1941年7月起担任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对抗日根据地实施大规模扫荡,修筑碉堡,封锁交通,推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即使不把此前所有暴行都算在他名下,他在华北的直接指挥经历,也足以让他成为战后审判中的关键人物。
1月28日,中共中央发表声明,指出冈村宁次是日本侵华派遣军中的主要战争罪犯,要求南京国民党政府立即重新逮捕。李宗仁刚接任代总统,正试图争取和谈,也为了缓和社会舆论,下令重新抓捕冈村宁次。
命令发出后,事情却没有按照政令发展。京沪杭警备总司令汤恩伯扣压命令,拒绝执行。到了1月30日凌晨,也就是农历大年初一,冈村宁次提前抵达战犯监狱,和259名日本战犯一起分乘军车前往吴淞码头,登上美国轮船维克斯号。
这艘船由何应钦联系,从日本驶往上海。李宗仁后来要求驻日代表团向盟军交涉引渡,东京方面的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直接拒绝。一个中国法庭刚判无罪,一个中国政府想重新逮捕,一个地方军事长官拒不执行,最后又由美军方面挡住引渡,这条保护链条还不够清楚吗?
真正的转折点,其实早在1945年日本投降时就出现了。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国民党主力大多远在西南,八路军、新四军却长期活动在华北、华东和东北,靠近城市、铁路和交通线。谁来接受日军投降,谁就可能掌握战后城市和地盘,蒋介石对此十分焦急。
他绕开正常受降程序,向南京的冈村宁次下达密令,要求日军留守原有阵地和城市,不得向八路军、新四军缴械,只能等待国民政府指定部队前来接收。冈村宁次随即命令日军坚守岗位,遇到人民军队要求缴械时进行武力抵抗。
按理说,战败军队应当交枪,可在当时的权力博弈里,日军却被当成了挡住对手的临时力量。1945年9月13日,何应钦致电王世杰、王宠惠,明确表示中国境内还有109万日军,如果此时公开把冈村宁次等人列入战犯名单,可能影响缴械安排。
说白了,冈村宁次能否被审判,已经不只是法律问题,还被当成了军事和政治筹码。只要他还顶着中国派遣军总司令的身份,就能约束日军,替国民党守住部分城市和交通线。
这也解释了他后来为什么能从战犯变成顾问。冈村宁次早在1917年1月就随日本军事顾问青木宣纯来到中国,当时他只有24岁。此后多年,他搜集中国军事情报,熟悉华北地形,也研究八路军的组织方式和游击战术。
国民党军队在解放战争中连续失利,冈村宁次的经验就被重新利用起来。据记载,他曾为蒋介石提供对解放区作战的建议,1947年还被视为蒋介石的首席军事顾问与亲信。到了1948年12月,日本方面传来消息,冈村宁次担心国民党军队接连败退,蒋介石身边的人甚至建议让他来华协助指挥。
这件事放到当时的国际环境里看,也能看出另一层原因。二战结束后,并不是所有日本战犯都能逃脱惩罚,东条英机等人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后被处决,德国纽伦堡审判也判处多名纳粹高层死刑。冈村宁次能够离开上海,关键不在于战争罪行突然消失,而在于他被一些势力认为仍有利用价值。
蒋介石需要熟悉八路军的日本军官,何应钦负责推动,汤恩伯负责执行,外交系统配合,美军方面则提供了最后一道保护。李宗仁想打断这条链条,却被地方军权和盟军态度挡住。
1949年2月4日,中共中央再次发表声明,谴责南京国民党政府释放冈村宁次。一个侵略者没有通过完整审判洗清罪责,而是借助政治交易离开中国,这件事留下的争议,远不止一纸判决那么简单。
冈村宁次最终回到日本,正义没有在1949年1月26日的法庭上实现。可那场无罪判决也让人看清,谁把战犯当作筹码,谁又为了眼前的军事利益,放弃了对战争受害者最基本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