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日本政府公布了一部《关于未归还者的特别措施法》。一万两千多个名字被统一宣告为战时死亡,户籍被取消,存在被制度性抹去。手续办得干干净净,只有一件事对不上:这些人当时还活着。
她们大多是女人。战败那年被自家政府丢在中国东北,后来嫁了中国男人,在屯子里烧火做饭,生儿育女,孩子已经会喊妈。日本那边一笔勾销的时候,没人来问过她们一句。据不同统计,这批留在东北的日本女人约有10万到12万,至今没有一个单一权威口径。
那她们到底去哪了?日本国内对这段历史长期缺乏系统性反思,原因不在中国这边。
她们不是自己跑到东北来的。1936年5月,《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案》被定为日本国策,一船一船的日本农民被组织着送进中国东北,挂上"开拓团"的名头。到日本战败为止,开拓团有860多个,累计人数超过30万。
所谓"开拓",开的是别人的地。开拓团强占或者用极低的价格强行收购中国农民的土地,前后有500万中国农民因此失去了赖以吃饭的田。
这些日本农民里,不少人在国内本来就穷得没活路,被一句"到满洲去当地主"哄上了船。他们不知道自己脚下踩的是谁家的地,也不知道有一天要拿命还。1945年8月初,日军败局已定。
开拓团解散后,难民只能自行逃亡。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青壮年男人早被抽走当兵,留在屯子里的多是女人、老人和孩子。逃亡中缺乏有效保护,大量妇女儿童陷入绝境。
据《伪满洲国史》记载,战后1945年到1949年间,在东北死掉的日本人有17.6万,其中开拓团团民接近8万。
开拓团战败时的成员约23万,也就是说,逃亡路上倒下的将近三分之一。这些人里有11520人是自杀的。自杀两个字放在这里,读起来太轻。
真实的情形是,逃亡中缺乏有效保护,大量妇女儿童陷入绝境。
据《满洲开拓史》记载,死亡人数在20人以上的开拓团集体自杀事件,就有近百起。
她们出发时是被国策送来的,散场时国策不认账了。日本政府在战败时未能有效保护这些侨民,就是没护住这些屯子里的女人。日本政府对她们做的第一件事,不是1959年注销户籍,是在1945年那个夏天,先把她们从名单上划掉了。
活下来的人,等来了回家的机会。抗战结束时,中国境内的日本侨民大约200万,东北最多,有150万,其中大约七成是妇女,一成是儿童。遣返一直办到1949年,约150万日侨坐船回了日本,仅葫芦岛一地就送走105万。
1945年10月20日,第一批3400人从天津登船。这是一个刚打完仗、自己还满目疮痍的国家干的事。船票、口粮、集中点、卫生防疫,都要人管。
战胜的一方给战败国的平民安排回家的路,这在当时并不是理所当然。但船开走了,还有人没上去。部分女性已嫁入中国家庭,最终留在当地生活。有的在逃亡路上被冻病饿病,撑不到集中点。
有的孩子太小,早被中国人家抱回去养了,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没走的人被分成两类:一类是所谓"残留妇女",大约10万人,关内关外都有。一类是被中国人领养的"日本遗孤",约4000余名日本遗孤被中国人收养,基本都是开拓团的后代。
刚打完仗的东北,粮食本来就不够。
往家里多添一张嘴,意味着自家孩子碗里的那口要分出去。这些人家心里清楚这孩子是谁的后代,还是把人抱回来了。
黑龙江方正县是这里面最重的一笔。方正县志记载,当年这个县一共收留了日本遗孤4500多人。1953年方正县公安局外事科留下的档案显示,1945到1946年,全县收留了5000余名妇女儿童,其中973名是孤儿。方正县当时是什么条件?
1945年8月,集结在方正县开拓团本部的日本国民有15000余人,因为严重疾病等原因,到1946年3月,死亡达五千余人。
一个县,一边在收尸,一边在往家里领孩子。到21世纪初,这个23万人口的县城里,归侨侨眷加上定居日本的,有11万人,接近全县一半。方正县后来形成了大量归侨、侨眷和旅日人员。
她们后来的日子并不轻松,语言、身份、来历,一样都跑不掉。但至少有人喊她们妈,有人管她们叫嫂子。饭桌上有她们的碗。
真正把这段历史变成不愿提的,是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发生的事。门开了,人却回不去。日本厚生劳动省当年划了一条线:未满13岁的算遗孤,可以援助。
不少13岁以上女性为生存进入中国东北家庭,却被认定为自愿留在东北,剥夺日本国籍,不列入援助回国对象。这句话得掰开说——在日本官方的口径里,这被称作"自愿"。
这条线一直画到1993年才取消。1959年那部特别措施法只是开头。1985年3月,厚生劳动省又立了个"身份担保人制度":哪怕是公费回国的遗华日侨家庭,也必须先征得日本亲族的同意。担保人制度使许多遗孤因亲族不同意而难以归国。
1989年,日本国会通过《入境管理修订法》,规定回国时只有与日本本土人有血缘关系的嫡子才能取得国籍,养子、继子一概排除。
这条规定落在具体人身上,就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要在丈夫、继子和自己的国籍之间挑一样。回去,就得把在中国拉扯大的家拆开。1993年9月,12位残留妇女自费强行回国,在日本机场被扣下。
这件事上了新闻,日本国内才有一部分人开始注意到还有这么一群人。回去了的人,日子也没好到哪儿。九成以上生活在日本社会底层,从事技工、制造、建筑一类体力活的达八成,六成五靠救济金过活。她们的孩子在学校里被叫"1/4",那是指血统比例。
三代还面临校园欺凌、身份认同焦虑和"1/4"外号歧视。打官司是最后一条路。2006年,65名遗孤起诉到神户地方法院,告日本政府限制他们回国、回国后未尽援助义务。
同年12月1日判决下来,法院承认存在妨碍日本遗孤归国的违法措施,判国家赔偿4亿6860万日元。这是第一次有日本法院承认这项国策有错。2007年11月,《中国残留邦人支援法修正案》在参院通过,政策终于调了个方向。
从被丢下到判决书,中间隔了大半个世纪。日本民间不是没有人记着。据日本遗孤中村惠子称,日本国内正在试图删改这段记忆,侵略就是侵略,事实摆在那里,不承认不行。这话是一个日本人说的。
1995年,遗孤远藤勇自己掏了200万日元,在方正的中日友好园林修了一座"中国养父母公墓"。碑上刻着八个字:养育之恩,永世不忘。
刻这行字的人,当年是被自己国家宣告死亡的那批人之一。所以据不同统计约10万至12万日本女性去哪了,答案不在日本的户籍册上——那上面写的是死亡。答案在中国的屯子里,在炕头上,在给她们送终的中国儿女手里。日本国内长期缺乏系统性反思的,并不只是她们的下落。是自家政府把活人写成死人的那道手续,和那块碑上八个字的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