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满楼
中国人一向以勤俭节约、珍惜粮食为美德,即便贵为天子,也概莫能外。明代余继登《典故纪闻》中载,明成祖朱棣某日上完早朝后巡视皇城,见太监用白米喂鸡而勃然大怒,他厉声训斥曰:“此辈坐享膏粱,不知生民艰难而暴殄天物不恤。论其一日养牲之费,当饥民一家之食,朕已禁之矣。尔等职之,自今敢有复尔,必罚不宥!”随即,糟蹋粮食的太监被重打二十板并枷号半月,以示惩罚。
《庭训格言》中,康熙皇帝也曾这样教导后代子孙:“夫天地之生成,农民之力作,风雷雨露之长养,耕耘收获之勤劳,五谷之熟,岂易易耶?……奈何世之人惟知贵金玉而不知重五谷,或狼籍于场圃,或委弃于道路,甚至有汚秽于粪土者。轻亵如此,岂所以敬天乎?夫歉岁谷少,固当珍重,而稔岁谷多,尤当爱惜。”
中国人一向敬畏自然,视天地为衣食父母,但世事无常,天地万物也有限数。如丰年之后,难保出现灾年,唯有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不惧冻馁;若是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难免有忍饥挨饿的一天。俗话说得好,人无俭不立,勤俭节约不仅是一种个人美德,更应该成为生活中的习惯。《朱子家训》中说,“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这句警世名言,应该成为国人之家训,代代相传。
明清时期,京城食用的粮食大多从南方经大运河运来,时称“漕粮”。由于运输成本高昂,一石粮食往往费银数两,而有些八旗兵丁“不知运粮之艰,既得粮米,因暂时有余,遂卖银钱,以供几次饱餐醉饮。及米不继之时,妻子又皆不免饥饿。”因此,康熙皇帝在放米之时屡降严旨,严禁卖米与奢费,可有些人认为这不过是寻常小事而啧有烦言,康熙则驳斥说:“米者养人之本,为人上者,不留心省察,可乎?”作为帝王,康熙从不认为节俭是小事,他曾说:“世之财物,天地所生,以养人者有限。人若节用,自可有余,奢用则顷刻尽耳,何处得增益耶?朕为帝王,何等物不可用,然而朕之衣食,毫无过费,所以然者,特为天地所生有限之财而惜之也。”
再说漕粮。《北京漕运及仓场》中记载了这样一则小故事:某次雍正皇帝前往张家湾码头巡视漕运,见稻谷散落一地,一个船工甚至将漕船甲板上的稻谷直接扫入河中。雍正看后十分生气,他上前拦住怒斥道:“漕粮历经数千里才运至京城,理当珍惜,如何能这样糟蹋?”船工听后,却不以为然地说:“漕运粮谷何止千石万石,又何必在乎这一点呢?”雍正听后,立即派人传来船主将此船工押解京城法办,这艘漕船也被永远禁止从事漕运营生。接着,雍正又传旨于通州漕运衙署,警告今后要再糟蹋浪费漕粮的话,定当严惩不贷!
以上故事,可能出自野史,但要说雍正珍惜粮食,那是出了名的苛刻。事实上,就为了处理剩饭剩菜的问题,雍正就曾专门下了两道圣旨。第一次是在雍正二年(1724),雍正给御膳房下旨:“凡粥饭及肴馔等食,食毕有余者,切不可抛弃沟渠。或与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则哺猫犬。再不可用,则晒干以饲禽鸟,断不可委弃。朕派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这道旨意,雍正交代得清清楚楚,剩饭剩菜不许丢弃,可以给服役下人吃;如果人不吃,就用去喂猫;如果猫不吃,就晒干后拿去喂鸟,总之不能浪费。雍正还特别警告说,我会派人不时检查,谁要是违反,必定治罪。
或许因为执行的情况并不怎么样,雍正在三年后再次就浪费粮食的事发出上谕:“朕从前不时教训,上天降生五谷,养育众生,人生赖以活命,一粒亦不可轻弃。……朕屡屡传过,非止一次。恐日久懈怠,尔总管等再行严传各处首领、太监,见有米粟饭粒,即当捡起。……如有轻弃米谷者,无论首领、太监,重责四十大板。如尔等仍前纵容,经朕察出,将尔总管一体重责。”
看来,雍正对节约粮食这事是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了。身为皇帝,对剩饭剩菜这样的的小事如此重视,这在中国五千年史上也算是绝无仅有了。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中国是个大国,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如不能居安思危,难免有后顾之忧。古人写诗说,“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惟有丰年不忘饥馑,珍惜每一粒粮食,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又如“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些诗句,都是古人重视粮食安全的警句。人种粮、粮养人,从这个角度上说,珍惜粮食就是尊重劳动、敬畏自然的体现,惜粮就是惜福。(已刊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