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清廷规定以西宁镇海堡、北川二口为贸易处所。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后,清廷采纳了年羹尧的建议,规定青海与内地商人每年定于二、八月贸易两次,择定那拉萨拉地方为交易之所。
清政府采纳了岳钟琪的建议,将青海的贸易市场移到丹噶尔地区。清中期后,丹噶尔的商业地位逐渐超过西宁,一度成为青海地区的民族贸易中心。
进藏熬茶贸易
藏传佛教在西北地区影响甚大,而茶叶又是西北游牧民族日常必需品,尤其是藏区社会地处高寒,以乳、肉为主食,需要茶叶助其消化。
所以后来在藏区形成了一种“进藏熬茶”的宗教活动,是西藏境外信奉喇嘛教各民族进藏布施的一种宗教活动,开始于16世纪末。进藏熬茶活动常常与藏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交织在一起。
清朝时期常常出现蒙古部进藏熬茶事宜。清乾隆时期就出现过两次规模较大的准噶尔部进藏熬茶,乾隆初期,准噶尔部还未归附清朝,很多物资需要通过贸易获得,因此进藏熬茶是准噶尔部与清廷交易的重要途径,所以准噶尔部的进藏熬茶都带有很很明显的贸易目的。
准噶尔部第一次进藏熬茶是在乾隆六年(1741年),第二次是在乾隆八年(1743年),两次进藏熬茶,贸易地点均在东科尔寺,至丹噶尔出售沿途携带的货物,这是丹噶尔民族贸易的重要一项,对丹噶尔民族贸易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早在乾隆三年(1738年)准噶尔部的统治者噶尔丹策零要求进藏熬茶,但直到乾隆六年,清政府才允许准噶尔部遣使入藏熬茶。
准噶尔夷使齐默特等人在准备充足后,组织了三百人的商队,除携带牲畜、皮毛外,还携带了硇砂19000余斤、绿葡萄4800斤、羚羊角82700余支等,经由河西到达丹噶尔,在丹噶尔地区呆了四月有余,一直与内地商民进行交易活动。
交易数额达到十五万之多,交易商品种类丰富。准噶尔夷使在丹地贸易四月之余后,准噶尔夷使认为此去西藏路途遥远、困难重重,决定放弃入藏熬茶而返回准噶尔部,所以乾隆六年的入藏熬茶活动并没有成功,准噶尔部只是在丹噶尔地区进行了与清廷的民族贸易活动。
从准噶尔部这一系列操作中,可以窥见以赴藏布施为名,行贸易之实。乾隆八年(1743年),准噶尔部在清政府的应允下,第二次进藏熬茶。
准噶尔台吉噶尔丹策零派遣使臣吹纳木喀等组织三百二十余人的商队赴藏熬茶,清政府规定准噶尔夷使所携货物,请先在东科尔贸易,所以商队中途在丹噶尔地区进行了交易活动。
针对准噶尔进藏熬茶事宜,甘肃巡抚黄廷桂奏称,“一,夷使进藏熬茶,各官兵沿途护送……。一,侍郎玉保,带领章京官员,自京前往西宁,侯夷使护送进藏,事毕护送回巢,然后还京……。一,夷使如不至东科尔贸易,其照管留藏之夷使官兵,必俟熬茶事竣撤回”。
清政府派遣专门的官员护送夷使前往丹噶尔贸易,然后进藏。此次准噶尔进藏熬茶贸易,商队所携货物皮张数目及价银。
准噶尔部此次贸易获利甚巨,贸易交易额就达到了七万八千二百三十三两四钱一分。
此外还有马驼、羚羊角、绿葡萄等全都出售,获利亦甚多。根据表格,此次贸易改变了以往以物易物的局面,而是用银收买兑换,主要是为了供给商队进藏熬茶所需的银两。
进藏熬茶贸易既是丹噶尔地区历史上重要的一页,也使得丹噶尔在准部使团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丹噶尔以后贸易的延续与扩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清乾隆之后,陆陆续续的又有很多蒙古部落进藏熬茶,清政府都规定仿照前例,使在东科尔贸易。
丹噶尔的商业贸易
雍正乾隆时期是丹噶尔民族贸易发展的初始阶段,到了嘉庆道光时期,丹噶尔的民族贸易发展到了鼎盛时期,青海、西藏番货云集,蒙古、西番、藏番、玉树各番之货及内地商品都汇集在丹噶尔地区,每年进口货价达到了百余万之多,商品种类丰富。
根据《丹噶尔厅志》记载的商品运输销售的情况可知丹噶尔地区的民族贸易是典型的农牧产品交换,农牧产品的集散运转也就成了丹噶尔地区民族贸易的主要市场。
在丹地交易的商品种类丰富,约有200余种,有自内地运来,有自蒙番处运来,还有丹噶尔地区本土产品,都一起汇集在丹地贸易市场上,可见丹地贸易市场的繁荣。
丹噶尔地区的产品交换也是典型的农牧产品之间的交换,根据三个表格,可以看出有九十余种商品是内地运来的农产品,还有四十多种商品是由蒙番运来的动物产,两者之间互相交易,间亦掺杂者丹地的本土商品。
丹噶尔境内本土商品统计表来看,丹地境内的商品多是以手工制造品为主,丹地境内农产仅供土人所用,“尚多不足之虞;躬耕而食,原不列于商品”。
丹地的手工制造品则是多以蒙番运来的皮张制造而成,“皮毛各货虽皆资商品,而不产于本境,然蒙番所售之货,丹人资以谋生者,约居其半”,因此皮毛多是蒙番运来销售,经丹地工匠制造,再销往本境、蒙番及兰州、西宁一带地区。
丹地出产的商品总销售量较大,每年金额能达到十余万之多,可见丹噶尔地区在农产外,衣食皆资于商也。
转输到丹噶尔地区的蒙藏商品多是以动物产、皮张、羊毛、藏货以及药材为大宗,除销往丹地以及西北各省外,还经由湖北商贩或者是西安、兰州一带商贩销往各地,包括北京、天津、新疆、中亚等地区。其中尤以羊毛的销售量为最大,每年金额可达三十万之多。
羊毛由蒙番自青海南北各路十余站至二三十站,远近各处贩运到丹噶尔,亦有本境商人径自出口收买,运到丹噶尔地区销售,再由驻丹商人收买,以骆驼运赴天津售于俄德各国。
蒙藏商品多是以动物产为主,运来丹地销售,很受各地商贩喜爱,再由商贩转运到全国各地。藏货和玉树番货是蒙藏商品中的一大特色,销售量也比较大,多是藏区和玉树地区的特产。
每年从内地运往丹噶尔地区的商品主要以布匹、绸缎、粮食、茶叶、瓷器以及一些洋货为大宗,进入丹噶尔地区的内地商品主要是从内地、兰州、宁属各乡以及汉中一带运来,小部分是售于本境,大半的商品用来与蒙藏商民进行交换。
青海地区的生活用品基本上由内地运来丹地销售,内地商人又在此地市场上大量收购蒙藏商品,这种商品交换为从事游牧经济的蒙藏民族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蒙藏民族开始从游牧经济转向手工业制造或者是农业生产。
民族贸易的繁荣也改变了丹噶尔地区的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农业产品的经济化,手工业制造的产生与发展,当地人口的增加。
首先是迁移到丹噶尔地区经商的人增多,“然详加考究,半係山陕川湖或本省东南各府,因工商业到丹,立室家、传子孙,遂成土著”,到丹地经商的人,历经几代,立室家、传子孙,逐渐定居,成为了丹噶尔地区的土著。
其次是从事商业的人口比重逐渐增加,丹地“营商业者约有千人,资以食者四千余人”,可见丹地从事商业的人较多,比丹地从事农业的人数还要多。
丹地的瓜果、蔬菜、粮食等多是来自境外,丹地老百姓的生活来源一半仰给于农业,一半依靠商业,因此丹噶尔地区的民众多从事商业谋生。
丹地的商人约分为四类,一类是开铺坐贾者,“汉番人皆买其货,而尤以番货为有利”;一类是出口贸易者,以收买蒙番羊毛、羔皮为大宗,比开铺坐贾者获资独厚,但是容易“被番匪抢劫,以致本利一空,竟有损其生者,故人皆惮之,必赖有名番目保护而后行”。
一开歇店以招住蒙番者,蒙番货物皆归歇店买卖,此业必须是请领官凭者才能担任,丹噶尔境内约有五十余家歇店;一提篮行贾者每日上市专售蒙番零货,“其善于经营者,八口之家亦恒赖以温饱焉”。
上述这些商人,以其商业盈利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从丹噶尔地区商品的市场流向看,丹地的商品不仅流向甘、青、藏等地区,丹噶尔也不仅是青海地区民族贸易的中心市场。
丹地的商品向东还流向北京、天津等地,向西则是流向四川、汉中一带,羊毛更是销售到英俄德等国外。
因此丹地实际上在清中期后已经成为了西北地区的民族贸易中心,承担了蒙藏民族畜牧产品与内地商人携带的产品之间的交换,在两者之间起到了桥梁的作用,推动了蒙藏民族与内地商人之间的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