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国家处理国际问题上,态度一味强硬,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反而常常会很吃亏。你强别人也会强,你想打别人,别人绝对不会束手就擒等你打,而是会反抗。所有的仇恨,都会在互相敌视中结下来,一代一代传下去。因此,处理国家问题上,手段柔和互惠共利,是最好的选择。
中国古代历史上,就有一次手段柔和处理国际问题的事件。这次事件尽管处理得很好,但是却多次遭到诟病,被认为是丧权辱国的条约。这次事件,就是“澶渊之盟”的签订。那么,咱们该如何理解“澶渊之盟”,它算不算丧权辱国的条约呢?
“澶渊之盟”之所以被人诟病,是因为在宋辽战争中,尽管辽国攻到澶州城下,但实际上宋朝是打赢了那场战争的。在寇准的坚持下,宋真宗到澶州城头亮了一个相,使得宋军精神振奋,最终打死了辽国的先锋军,逼迫辽国不得不主动申请和宋朝讲和。
但是在最后签订和约的时候,宋朝却反而把钱和绢送给辽国,而且还是每年赠送。所以很多人觉得宋朝真是没志气,做的真是丧权辱国的事情。
我们现在为这件事愤恨不已,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清朝晚期的时候,清政府曾和西方列强签订了为数不少的割地赔款的条约,这给我们的刺激太大了。所以看到宋朝和辽国签订的那个条约,我们就激动,就内心不满,觉得宋朝做的,也是丧权辱国的事情。
不过,似乎宋朝人的感觉和我们是不一样的,我们在宋朝人的诗文中,很少看见他们发表对“澶渊之盟”不满的声音。这一点,和清朝晚期也是不一样的。清朝晚期,老百姓对清政府的做法是极为不满的,还曾经进行过激烈的反抗。但是,宋朝人似乎并没有强烈反对“澶渊之盟”,并没有认为这是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
那么,宋朝人对“澶渊之盟”的签订,为什么没有激烈反对呢?
我认为,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回到宋朝人的语境,看看他们是如何看问题的。
中国古代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因为“家天下”的观念,已经形成了一种朝贡体系。朝贡体系的核心点,就是周边国家承认中原国家为宗主国,中原国家给予周边国家“岁赐”。也就是每年赐给周边国家一定数量的财物和粮食。
所以说,这种方式是古已有之的,宋朝人就算赐给辽国一定的钱和绢,在宋朝人看来,并不算“赔款”。这与清朝与列强不一样,列强让清朝赔军费。你惹得我来打你,那你得赔钱给我。但辽国没这么说,辽国说我们约为“兄弟之国”,我承认你是兄长,承认你是老大,因此你得赐给我食物和财富。
对于宋朝来说,其实是求之不得的。为什么呢?宋朝比较小,军力不强。能够让辽国认宋朝为老大,宋朝当然是很愿意的。“家天下”的局面依然存在,宋朝依然是宗主国,面子上是保住了的。
如果仅仅算经济账的话,宋朝也不吃亏。
宋朝每年给了辽国十万钱,但是这对于宋朝人来说,那真就是九牛一毛。因为宋朝人一年的财政收入是一亿钱。十万钱相对于一亿钱来说,是一个完全可以忽略的数字。
另外,给了辽国十万钱以后,宋朝可以减少大量的军费投入。宋朝花在军费上的支出是非常大的,有时候达到了全年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五,也就是几千万。几千万和十万,根本就是不可比的。
再一点,因为和辽国把关系搞好了,所以两国可以放心地做生意。宋朝生产的粮食、丝绸、瓷器、茶叶等等,都可以大量卖给辽国,从辽国赚取大钱。
再一点,由于宋朝的钱大量涌入辽国,使得辽国一度大量流通宋朝的钱,因此,宋朝一度实现了“宋钱霸权”,当他们缺钱的时候,只需要多印一点,他们就可以让辽国人把财富聚集到宋朝来。这样一来,获得的收益,早已超过了那十万钱了。
宋朝和辽国签订了“澶渊之盟”,最终名有了,钱也有了,何乐而不为呢?
可见,在国际关系问题上,手段柔和确实是非常重要的,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当下一些国家学习和借鉴的。
(参考资料:《宋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