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复榘主政山东期间,留下了不少“韩青天”审案的故事。平心而论,这些故事里有不少其实是后人写的段子,不过韩复榘非常爱看《包公案》、《施公案》、《彭公案》等古典断案小说,他出任山东省政府主席初期,确实多次亲自公开问案。偏偏韩复榘不懂法律,所以断案时还真闹了不少笑话。
韩复榘审案大多是在上午,地点就在位于珍珠泉大院的省政府大堂前,除了警卫和执法队的成员外,旁听审案的就是省政府里的职员们。偶尔下午和晚上审案,那么就改在五凤楼他的办公室审问,这个时候一般就没旁听了。
此外如果是在省政府大堂审案,韩复榘还喜欢叫几个记者来旁听并加以记录,这么做也许是他认为需要给后人写《韩公案》留点素材。
由于公务繁忙,韩复榘当然不可能一个一个案子慢慢去审问。实际上他所审问的案子,都是由公安局司法科和第三路军军法处先把各自分管的案件进行一番审讯,将所有材料整理完毕,然后当堂念给韩复榘听。
韩复榘每听完一个案情,认为该杀的就会向右一摆手,说一声“枪毙!”执法队的人就会立刻上来,把案犯架出去绑好。而如果不该杀的,韩复榘则会向左摆手,犯人就自己站到左边,等审问结束以后再决定是关是罚或是释放。
韩复榘虽然不懂法律,断案子常常看个人心情,不过对于多数案件他自己还是有个衡量标准的。
比如说凡是涉及吸食大烟的,首次犯案都是送戒烟所戒烟,释放时还要在左臂上刺字留下记号,这样下次再次犯案时,就要加重处罚。而那些贩卖大烟的通常都是罚款,一般两元即可。不过要是贩卖白面的,韩复榘可不会客气,一律枪毙。甚至吸食白面数量多的,也会被枪毙。
但是前面也说了,韩复榘断案也要看心情,这心情好坏对案件结果影响可不小。
一次审问时带上来一个吸大烟的老妇,那个老妇听说韩复榘喜欢别人喊他“青天大老爷”,于是上堂就说要自己常听别人说韩主席是青天,这一次总算可以看看了。韩复榘听了这话很高兴,当场放人,还让她把烟灯带了回去。这个老妇就这么不仅没罚款,从此公开吸大烟都没人敢管了。
还有韩复榘颇为信奉“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句话,凡是这类人员涉案,不管案情如何,照例是要先打五十军棍再说。此外税收人员涉案,那么也是同等待遇。所以韩复榘主政期间,这些人都有些胆战心惊,生怕惹上官司,就算最后无罪,也要挨一顿军棍。
而山东的小偷更倒霉。1934年韩复榘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司法科长杨金标先按照惯例宣读案情,其中一句是“这名小偷释放三天,又被抓回”。韩复榘觉得刚释放就又犯案,简直无可救药,于是不听下文,直接判了个枪毙。判完还不解恨,下令以后小偷凡是第二次被抓,一律枪毙。从此抓到小偷以后,也要在手臂上刺字,以便判明是否初犯。
当然,这种审问因为事先有司法科和军法处整理案情,总体上来说一般结果不会太离谱。真正可怕的是韩复榘有时候在外面遇到有人喊冤,也会审案,这时候因为没人帮忙梳理案情,他性子又急,结果可就不好说了。
比如1934年夏天,韩复榘前往潍县视察,经过埧堐大街时,一个老妇人跑出来拦住了车子喊冤。韩复榘下车问到底有何冤情,老妇人说她当巡官的女婿不愿意赡养自己。韩复榘一听自然非常生气,下令把那个巡官叫来,责问他为什么不愿意赡养自己岳母。韩复榘越说越生气,不等对方解释,直接下令把人拖出去枪毙了。
结果韩复榘刚要回济南,那个巡官的妻子赶来喊冤,说自己夫妻两人不是不愿意赡养老人,而是自己母亲平时嗜赌如命,一家人挣的钱都给了她都不够用。结果对方还不满足,认为是自己夫妻刁难她,这才来告状。
韩复榘听了不反省自己错误,只是认为那个老妇人陷害他人该死,于是下令把那个老妇也拖出去枪毙了。就这么半天不到的时间就断送了两条人命,那个巡官的妻子更是先死丈夫,再死母亲,真正的家破人亡。
此类事件在韩复榘主政山东期间时有发生,后来虽然国民政府司法部都被惊动,出面交涉,希望他不要再干涉司法,后期韩复榘有所收敛,不再公开审理民事案件,但是随意枪毙人的事件还是发生了不少。
韩复榘这么爱折腾,不要说普通人受不了,山东大小官员也是人人自危。所以后来韩复榘被枪毙以后,大家积怨爆发,对韩复榘审案的故事加以渲染,创造了很多段子也就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