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942
1月28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2月4日,又发布《关于如何执行土地政策决定的指示》。两份文件明确规定:减租减息政策的目的是扶助农民,减轻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实行减租减息后,须实行交租交息,保障地主的地权、财权和人权,以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对于富农则削弱其封建部分,鼓励其资本主义部分的发展。两份文件指导各解放区掀起大规模的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
2月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布《关于根据地各级青委组织与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根据地各级妇委组织工作条例》。
3月1日晋西北行政公署公布《晋西北巡回审判办法》。4月15日,公布《晋西北陪审暂行办法》。
3月2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违警罚暂行条例》。这是一部体系化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
9月1日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规定抗日根据地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中央代表机关及各级党委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
9月新四军政治部制定《新四军军法工作条例》。
11月晋西北行政公署公布《晋西北行政公署组织大纲》《晋西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条例》《晋西北县区村各级政府组织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