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是理所应当的事,但如果这笔债务已存在百年,且历经多次政权更替,又该如何处理呢?
2019年,几名美国人拿着名为“湖广债券”的债券找到美国政府,要求政府出面,要求中国偿还清朝政府在1911年签订的“债务”。这些债券上清楚写着“清政府”字样,时间停留在百年前的1911年。
这一跨越百年的“债务”迅速在中美两国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这笔债务背后究竟是什么故事?最后又是如何解决的呢?
“湖广债券”诞生于1911年,当时清朝政府面临内外压力,经济困窘,为了修建铁路,向外国资本借款。1911年5月20日,清政府与德国、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家的资本企业签订了一项协议,借款高达600万英镑。这笔借款主要用于修建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地的铁路。
然而,虽然是清政府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却让清朝政府几乎没有话语权。所有的铁路建设材料都必须从这些资本主义国家购买,工程师、设计师也要聘请这些国家的人,甚至还要用中国的盐税作为担保。这意味着这些国家不仅要求偿还债务和利息,还想借此控制中国的铁路和矿产资源,意图瓜分中国。
然而,面对这份极为不利的合同,清政府仍然签署了协议。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当时国内掀起了强烈的“保路运动”,很多人要求中国自办铁路,反对卖国条约。然而,清政府却选择借助外资镇压国内革命,保全自己的政权。为了让这份协议更具“合法性”,他们还发行了“湖广债券”,作为借款的凭证。
这就是“湖广债券”产生的背景。而这份协议最终助长了清政府的灭亡,革命浪潮最终推翻了清朝政权。随着新旧时代的交替,这笔债务似乎变得不再重要。
1938年,债务的偿还停滞不前,到了1951年,债券的本金已经到期,但由于时局动荡,这笔债务早已没有法律效力。然而,随着时局的逐渐稳定,一些美国人依然不死心,企图借此麻烦中国。
20世纪70年代,美国公民杰克逊低价收购了这些已过时的债券,试图要求中国偿还当年的债务和利息。面对这一无理要求,中国政府并未理会,因为这些债券早已失去法律效力。
然而,杰克逊并未放弃,他将中国政府告上美国法院,试图通过美国法律强行要求偿债。最荒唐的是,1982年11月13日,美国法院竟然向中国政府发出了“传票”,要求中国在20天内作出回应,否则将做出“缺席判决”。
美国法院的做法完全无视国际法,因为根据国际法,国家主权是平等独立的,一个国家的法院不能对另一个国家行使管辖权。即使美国法律如此明确,仍然采取了这种极端行动,这显然是在挑战中国的主权。
当年,德国、英国和法国签署了合同,而美国插手的方式也不光彩。当时,清政府与其他三国的谈判已接近尾声,突然,美国威胁如果不让其加入,他们将拒绝减免庚子赔款。庚子赔款原本就是美国向中国勒索的结果,后来的所谓减免也只是形式上的让步,实则远高于中国实际的损失。
美国通过这种不正当手段迫使清政府同意其加入,而这笔债务实际上早就失去了法律效力。美国这种做法,显然是想让中国陷入尴尬境地,进一步影响中国的国际地位。
中国政府当然不会轻易妥协。面对美国的无理要求,中国政府坚决表示:不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也不承认这笔已经过时的债务。相关部门与法律专家紧急商讨后,决定将美国法院的传票退回,并以政府名义强烈回应:中国绝对不能被外国法院制约,这笔“旧债”也无法偿还。
美国法院并未放弃,反复向中国政府寄送传票。然而,中国政府始终坚持立场,拒绝回应这些不合法的诉求。与此同时,中美两国也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沟通,力求和平解决这一争端。
1982年,美国法院判决中国赔偿杰克逊4000多万美元。这一判决在美国引起广泛关注,国内许多人开始批评中国,威胁如果中国不执行判决,就将扣押中国的财产。
然而,中国政府毫不退让,提出反击。中国最高领导人明确表示,美国的判决不过是美国内部的问题,国际间的法律并不能强迫中国遵守美国的司法决策。中国还指出,美国应当先考虑自己欠中国的债务。
中国在这场对峙中的强硬态度和不妥协的立场,给国际社会传递了清晰的信息:中国始终站在维护主权的立场上,不会为百年前的“债务”低头。
经过多年的外交与法律交锋,1984年,美国国务院终于发布声明,确认“外国主权豁免法”没有回溯效力。这意味着,1976年以前的案件无法再受到美国法律的约束。最终,这场历时数年的法律和外交斗争宣告结束。
尽管美国政府没有因为这场闹剧付出任何代价,但中国在过程中展现出来的坚定立场,赢得了国际的尊重。
2019年,这一百年前的“湖广债务”又一次浮出水面。当时,几位美国田纳西州的农场主试图以同样的方式重新要求中国偿还这笔债务。但此次,美国社会已经不再关注这件事,甚至许多人认为这些债券已经成为收藏品,价值几乎为零。甚至有骗子利用这一机会欺骗老年人,声称这些债券能卖上千万美元,结果诈骗了数百万美元。
最终,湖广债券的故事成为了美国的笑话,没人再提起这段历史。这段尘封百年的债务,最终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彻底成为了历史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