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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争中,只有战胜者才是英雄,值得万人敬仰,而战败者,只能落下个弱者称号,对于投降者,更是不屑于口齿,甚至该被论作奸人之定义。在中国历代战争史中,投降者均没能够得到好的下场,他们都被称之为汉奸,走狗,贪生怕死之人,最终都得被处死,被唾弃,背负上不忠不义之名。
此定律在中国如此,但是在西方国家却截然相反。由于西方国家文化价值的影响,对于那些在战争当中投降的人,不但不需要死,甚至还要成为英雄,何解?
我们先来看看美国在二战时期的一个典故。据悉,当时有一名叫做乔纳森·温莱特的军人,当时日军正偷袭珍珠港,他所率领的八万士兵无力抵抗日军,被困于岛上。由于前方战线紧急,救兵迟迟未到,于是这个将军就写了一封电报给当时的美国统治者,称自己很无奈,为了保存士兵的性命而选择投降。
后来,在这8万士兵中,有两万牺牲了,这个将军也被日军折磨得不成形。这要是放到中国,管这个军官的死活,主动投降就是罪不可赦,回国也是死。但显然的,美国并没有这样做。
因为在美国人看来,在战争当中保存性命是优先选择的策略,因为他们认为人的生命是最高贵的,最宝贵的,不值得为战争牺牲自己的性命。所以他们认为在打仗当中投降的人都是明智之举,而这个军官的举动,在美国人看来可能是挽救了几万人的伟大举动,回国后甚是风光,万人簇拥,被称之为英雄。在中国人看来是贪生怕死的行为,在美国人看来却是可歌可泣。
也罢,毕竟不同国家的思想文化价值追求不一样。美国在历代战争当中,把人的生命摆在第一位,忠义是什么东西?也许仅仅在美国佬的心中而已,偶尔会拿出来说一下,但是在威胁生命的情况之下,忠义完全可以被放到一边去。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美国在打仗的时候,他们坚持奉行的原则都是如果能够用钱来解决的就优先用钱,而不需要动用到人。这样的一个原则,不知道是应该赞扬他们对于人的生命的高度捍卫的精神,还是应该不屑于其怕死,怕辱的丑陋的行径。当然,每个国家的文化价值观都不一样,我们也应该做到相互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