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部史家之绝唱,史记以不虚美、不隐恶的姿态,勾勒出从五帝到汉武帝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在中国史学中占据着崇高地位。然而,即便是一部煌煌巨著,也难免存在疏漏。客观地讲,史记中的一些错误,很大程度上并非司马迁主观臆断所致,而是由于当时史料的匮乏,限制了他的视野。本文将探讨史记中一个极度离奇的错误——司马迁竟将两个相隔百年之久的晋文侯的历史混淆颠倒。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失误?或许,战国时期的竹简所揭示的真相,能为我们提供一些答案。
究竟为何司马迁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这实在令人费解。在追溯这个谜团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两个晋文侯的身份:一个是名仇,是晋穆侯的子嗣;另一个是名重耳,晋献公的后代。一个关键的辨别点在于,公这个称谓。如果公代表晋国升格为诸侯国,那将意味着当时众多弱小诸侯国也都能实现升级,这显然不合逻辑。公更可能是一种尊称,因此晋文公同样可以被称为晋文侯。在《史记·晋世家》中,记载着周襄王在城濮之战后,派遣王子虎策命晋文公,并赐予铭文:王若曰:父义和,丕显文﹑武,能慎明德,昭登于上,布闻在下,维时上帝集厥命于文﹑武。恤朕身,继予一人永其在位。 然而,《左传》的记载却截然不同,周襄王策命晋文公:王谓叔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逖王慝。’两者在称谓(父与叔父)、策命词语、乃至所表达的含义上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更让人困惑的是,晋文侯是姬仇,晋文公是姬重耳,姬仇的名字似乎更贴合义和的意境。关键在于,《史记·晋文侯命》与《尚书·文侯之命》近乎一模一样,而《尚书序》明确指出,文侯之命是周平王册命晋文侯的产物,史家对此已有共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真相其实很简单,司马迁是将《尚书·文侯之命》的内容误以为是周襄王策命晋文公的事件。 如此离奇的错误,按理说司马迁不应犯下。可事实上,错误却真实存在,这让人们不禁追问:司马迁为何会混淆张冠李戴?后世发现的战国竹简,或许能为这个问题提供一些线索。关于晋文侯的记载,史记中仅寥寥数笔:四年,穆侯太子仇率其徒袭殇叔而立,是为文侯。文侯十年,周幽王无道,犬戎杀幽王,周东徙。三十五年,文侯仇卒。简单概括就是文侯立、文侯卒,似乎他的一生毫无值得记录的功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晋文侯是一位左右局势的关键人物,这一点战国竹简可以证明。 周幽王被杀之后,《左传》记载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周幽王之后是周携王,并尊称周平王为王嗣。由于《左传》的记载过于简略,司马迁可能未能深入思考这段历史,因此在《史记》中对周携王一笔勾销。既然存在周携王,那么周平王又是如何夺取天下的呢?西晋时出土的战国竹简《竹书纪年》,以及近代的《清华简》,明确指出诸公与诸侯共同拥立姬余臣为周携王,并均指出21年后晋文侯杀周携王于虢,同时拥立周平王。这些记载比《左传》等流传至今的文献更为详尽。之后,晋文侯帮助周平王东迁,左传和国语中都有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的记载,显示出晋国在平王东迁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正因为如此,周平王才会策命晋文侯,也才有了《尚书·文侯之命》的诞生。然而,周本纪却记载幽王去世后,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与晋文侯似乎毫无关联。 从逻辑上来说,周幽王去世后的二王并立以及晋文侯杀周携王、立周平王,是重大的历史事件,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司马迁无论从情感上还是理智上都不该对此视而不见,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他确实如此。这究竟是如何造成的呢?原因可能在于两点:首先,司马迁没有看到战国竹简这类文献,因此无法掌握这段历史的全貌;这或许与秦始皇焚书有关,焚书之火也吞噬了大量史料。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其次,司马迁对于东西周交替时期的历史理解不够深入,即便没有看到某些文献,左传和国语中也有零星的线索,但他却忽略了这些线索。在这种情况下,司马迁将《尚书·文侯之命》误以为是周襄王策命晋文公,也就变得可以理解了。或许,在笔者以往的文章中,曾提出司马迁有意抹去周携王的论点,认为他可能不承认周携王的合法性,因此试图掩盖他的历史。但结合司马迁搞错《文侯之命》和忽略晋文侯等一系列事实来看,他犯下如此重大且离奇的失误,更可能是由于他没有看到相关文献,以及对这段历史缺乏深入了解的直接结果。毕竟,晋文侯辅佐嫡长子、巩固王室、助周东迁等行为,都符合司马迁所推崇的价值观,所以他或许可以忽略周携王,但将晋文侯的功绩轻描淡写却难以解释。因此,对于史记中的错误,我们应该采取客观的态度,既不能一概而论地指责,也不能苛求完美。在当时的情况下,司马迁凭借个人的力量编撰史书,已然是千古第一。偶尔出现一些失误,反而是人之常情,无懈可击反而会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