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横扫六国,最终统一了中华大地,结束了四百多年的战乱与分裂,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帝国。他的功绩几乎可以通过废分封,立郡县;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这十七个字来概括,而其中的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对中国历史的统一性与文化传承具有深远影响。尤其是郡县制的设立,更是为中国的中央集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在秦朝灭亡之后,后世的朝代并未完全采纳这一制度,尤其是废除分封、实行郡县的措施,到底为何没有被继承下去?
制度的影响往往是一个缓慢且复杂的过程。分封制自周朝以来,已经在中国政治体系中存在了千年,期间它的弊端早已逐渐显现。首先,在政治上,分封制赋予诸侯一定的自主权,每个诸侯拥有自己的官僚体系,对中央政府的管制具有强大的抵抗力。而且,诸侯的实力越强,对中央的依赖就越小,进一步削弱了中央集权的效力。在军事上,诸侯不仅拥有大量的资源,还能够独立掌控军队,这使得中央政府的军事力量始终处于割裂和不集中状态。财税方面,各地的资源分散,各个诸侯的赋税水平也极为不同,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因此受到极大削减。种种弊端让分封制几乎成了秦帝国的最大障碍。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记载,丞相李斯就曾坚决反对继承分封制的做法。李斯指出,周朝的分封制虽然最初能够确保统治的延续,但随着时间推移,分封带来的地方割据问题愈发严重,诸侯互相征伐,国家的统一受到了极大的威胁。他提到: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李斯的意见明确指出,只有将国家划分为郡县,由中央直接任命官员,才能彻底解决分封制带来的弊端。 最终,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三十六个郡,后又增设十二个郡,中央直接任命所有官员,强化了中央集权的统治。这一制度为秦朝提供了强大的执行力,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资源,还使得秦始皇能够顺利完成修长城、修驰道、修运河、南征百越、北拒匈奴等一系列耗费巨力的伟大工程。郡县制的优势在秦始皇的统治下得到了充分发挥。 然而,历史却给我们另一个谜团。明明分封制的弊端如此明显,且秦始皇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强大的中央集权,为什么刘邦在建立西汉时,仍然选择了分封制?实际上,西汉的分封制与秦朝的郡县制截然不同,西汉建立后,刘邦先后分封了八个异姓诸侯,这几乎是分封制的复生。那么,为什么秦朝之后,分封制又重新抬头了呢? 问题的根源在于,周朝的分封制并非如后世所理解的那样一无是处。周朝存在的最大原因,正是分封制给了各个诸侯一定的权力和义务,这让周天子的统治得以延续。尽管诸侯之间常有争斗,但在一些关键时刻,诸侯仍能在需要时肩负起保卫国家的责任。即便是烽火戏诸侯的闹剧,诸侯王出兵征战也并非完全没有积极意义。而秦始皇的背景与周天子不同,他是天子之胄,立国后,他并不急于用分封来拉拢臣子,而是通过强力的中央集权来巩固自己的统治。然而,刘邦的情况却与秦始皇大相径庭。作为出身低微的平民,刘邦依靠自己的亲信与忠臣拼杀出一片天地,分封诸侯的举措,实际上是为了确保自己的政权稳固,显示出他对封建制度的某种依赖。 刘邦的分封制并非出于理想主义,而是出于权力维系的无奈。他需要依靠这些诸侯来巩固自己的统治,而在分封异姓诸侯的过程中,刘邦并没有忘记秦朝的教训,他并没有像周朝那样给予诸侯过多的权力,而是实行郡国并行的体制,保留了郡县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也保留了分封制的某些元素。这种做法看似是对秦制的一种妥协,但从长远来看,它确实有助于在当时的复杂政治环境下稳住政权。 《后汉书·百官志》中的记载让我们看到,刘邦继承了项羽的分封制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并不是刘邦理想中的政治体系,而是一种基于实际需要的权力平衡。项羽曾经过度分封,导致了诸侯之间的独立意识和对抗性,这也让刘邦意识到,他无法仅仅依靠一个郡县制来保持政权稳定。因此,分封异姓诸侯不仅仅是延续旧制,更是刘邦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必要之举。 在刘邦的治理下,分封制的作用不容忽视,尤其是在初期,封国能够有效分担一部分地方治理的责任,确保中央政府能够更有效地运作。然而,随着诸侯的逐渐强大,刘邦所实施的郡国并行制也暴露出了其弊端。尤其是七国之乱的发生,证明了分封制不可避免地导致地方割据和中央集权的动摇。 同样的局面也出现在后来的晋朝。晋朝的司马炎,在继位初期也试图通过恢复分封制来稳固政权。然而,这一策略最终引发了八王之乱,给西晋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明朝,朱元璋在建立大明帝国时,同样选择了分封制,但这一制度为他后来的靖难之役埋下了祸根。分封制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在古代的历史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它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能够帮助国家维持统治秩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分封制却也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弊端。尽管如此,站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分封制视为毒瘤,它在其存在的时代,有其不可忽视的历史合理性。在分封制的背后,既有权力的分配,也有国家的统治需要,不能仅凭它的失败来评判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