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聊到,明朝有个地方可以随意杀人,今天咱们换个话题,来看看清朝为何会实施买官政策,而这一政策,竟然还是皇帝亲自下的决策。 在清朝,买官这一原本见不得光的事情,竟然在当时变得合法合规,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现象,这在历代王朝中都相当罕见。清朝的户部,甚至专门设立了一个捐纳房,专门负责管理这些买卖官职的事宜。初衷本来是为了填补国库的窟窿,解决财政危机,甚至可以说,卖官起初不过是一个无奈之举。
但问题来了,这种买卖官职虽然可以带来即时的财政收入,但它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对于那些寒窗苦读、用心积累的学子来说,这绝对是天大的不公平。那些穷困的读书人,尽管苦读多年,但最后可能都比不过一张银票。如果从朝廷选拔官员的标准来看,官员应该具备一定的能力和才干,能为国家效力。但实际情况是,只要你有钱,不论能力如何,你就可以捞到一个官职。这样的做法,显然是对真正有能力的人的一种蔑视。 不过,清朝朝廷并非全然不知这种卖官的弊端。他们也意识到,长期下去,负面影响将远大于获得的银两,因此在最初实施卖官政策时,设定了严格的限制。只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军需、海防、垦荒、赈灾、治河等领域,才允许卖官,以避免滥用。而且有明确规定,京官中的大学士、尚书、侍郎等高官职位,都是非卖品,因为这些职位需要有真正能力的人担任,不能简单地靠金钱交易。 然而,对于其他一些官职,朝廷并没有限制,而是给出了明确的价格表。比如康熙帝时期,规定现任文武官员,如果捐出2000两银子或2000石大米,就可以升一级官职。当然,也可以选择分期捐款,捐500两、300两,每捐一次都会有记录,捐够了相应数额,也可以升职。这项政策甚至涉及到秀才阶层,捐200两银子或600石大米,就能进入国子监读书。普通百姓若捐300两银子,就能得到一个九品芝麻官的职位;捐400两,则能升到八品官职,像县丞、主簿这类小官,并没有什么实际权力,也基本不入流。 康熙之所以定下这些规则,主要是因为当时国库空虚,国家急需财政支援。不过,这一规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遇到国库特别紧张,朝廷有时甚至会降低官职的捐款价格。比如到了咸丰年间,购买一个监生的身份,仅需88两白银。正是这种灵活的政策,导致了卖官现象最为严重的时候。卖官风气的泛滥,直接导致了大量低素质的官员涌入官场。虽然其中不乏有能干的官员,但大部分人都是依靠金钱买来的官职,能力相对较弱。这些官员的俸禄又非常低,然而他们为了弥补买官时的支出,往往会拼命盘剥百姓,贪污受贿,从中捞取好处。官场风气自然日益腐化。 到此,本文的内容就告一段落了,不知道大家看得过瘾吗?下一期我们将一起探讨,清朝皇贵妃的权力究竟有多大?她是否能扳倒皇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