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赵普说出了一份据说是杜太后临终前与宋太祖订立的“金匮之盟”。根据该盟书内容太祖去世后应将皇位传给其弟赵光义。人们对于“金匮之盟”的真实性一直有所怀疑。20世纪40年代,张荫麟等学者经研究断定其为伪造而成,此后这一观点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王育济等学者开始对这一观点进行了反驳。其后相关论述多认为“金匮之盟”确实存在,并在日益深入的研究中有了“独传约”和“三传约”两种观点。但检视相关研究,无论是“独传约”还是“三传约”都存在难以解决的理论缺陷,“金匮之盟”实为赵普与太宗伪造而成。同时,经过几代学人的研究及相关讨论的深入,有关“金匮之盟”讨论早已超越其真伪问题,促进了人们对于宋初政治文化的认识。
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十月二十日夜,宋太祖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离奇死亡。第二日,赵光义在得知兄长死讯后以最快的速度控制了宫城,顺利登基成为北宋的第2代皇帝,是为太宗。同年,改年号为太平兴国。宋太祖的离奇死亡和宋太宗的快速登基,留下了很多疑团,更引出世人无限遐思。众多谜案之中最为重要的便是“斧声烛影”的弑兄篡位传说和“金匮之盟”这一传位盟约问题。两件疑案记载扑朔迷离,对整个宋代的政治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宋太宗是否弑兄篡位暂且不论,本文主要对“金匮之盟”这一杜太后“豫定太宗神器之传,为宗社虑,盖益远矣”的顾命文书之真伪问题再做探讨。
对于“金匮之盟”因其史料记载混乱,多有相互抵牾、矛盾之处,前辈学者如张荫麟、邓广铭和吴天墀等均认为乃是伪造的,这一观点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少有争议,几乎已成定论。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有一些学者质疑此观点,影响较大的研究论文有王育济《“金匮之盟”真伪考——对一桩学术定案的重新甄别》和何冠环《“金匮之盟”真伪新考》。两文皆认为“金匮之盟”确实存在,但不是如官方正史中所记载的只传位给太宗的“独传约”,而应是先传位给太宗,再到赵廷美、赵德昭的“三传约”。此后,孔学、叶帆、顾弘毅等学者通过各自的考察研究得出了类似结论,即“金匮之盟”确有其事,但“三传约”才是其真实内容。闻轩轩《豫定太宗神器之传——新视野下杜太后与“金匮之盟”补论》一文虽也认为“金匮之盟”确有其事,但该文认为“独传约”更为可信。面对众多质疑,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此的相关响应却极少。徐规在其给吴天墀的通信中曾表示“先生与张师之定论,绝无法动摇也”。相关论著中笔者所见也仅谢贵安认为“金匮之盟”非有其事,乃是篡改而成。争议的存在说明该问题还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尤其对一些相关史料,或可做出不同的解读。故而笔者不揣浅陋,在前辈史家成果的基础上再做讨论,
希望能对此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有所裨益。虽然最终笔者依然坚持太宗“金匮之盟”必然是伪造而成,但通过层层推进式的分析,对以往研究中的观点有所补充和回应。
“金匮之盟”的由来
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赵普在太祖朝即与赵光义关系紧张。赵光义继位后作为开国功臣的赵普处境更加困难,新朝宰相卢多逊也与赵普不和,处处与之为难。到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已表现出要打击秦王赵廷美之意图,赵普敏锐地从中看到了自己翻身的机会。“金匮之盟”其事也是在此时被揭露出来的。据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记载:
太子太保赵普奉朝请累年,卢多逊益毁之,郁郁不得志……会如京使柴禹锡等告秦王廷美骄恣,将有阴谋窃发。上召问普,普对曰:“臣愿备枢轴以察奸变。”退,复密奏:“臣开国旧臣,为权幸所沮。”因言昭宪顾命及先朝自诉之事。上于宫中访得普前所上章,并发金匮,遂大感寤,即留承宗京师,召普谓曰:“人谁无过,朕不待五十,已尽知四十九年非矣。”辛亥,以普为司徒、兼侍中。
始太祖传位于上,昭宪顾命也。或曰昭宪及太祖本意,盖欲上复传之廷美,而廷美将复传之德昭。故上即位,亟命廷美尹开封,德恭授贵州防御使,实称皇子,皆缘昭宪及太祖意也。
又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记载当时情形:
(杜太后)及寝疾,上侍药饵不离左右。疾革,召普入受遗命。后问上曰:“汝自知所以得天下乎?”上呜咽不能对。后曰:“吾自老死,哭无益也,吾方语汝以大事,而但哭耶?”问之如初。上曰:“此皆祖考及太后余庆也。”后曰:“不然。政由柴氏使幼儿主天下,群心不附故耳。若周有长君,汝安得至此?汝与光义皆我所生,汝后当传位汝弟。四海至广,能立长君,社稷之福也。”上顿首泣曰:“敢不如太后教。”因谓普曰:“汝同记吾言,不可违也。”普即就榻前为誓书,于纸尾署曰“臣普记”。上藏其书金匮,命谨密宫人掌之。
据李焘注称“金匮之盟”在太平兴国五年(980)初修的《太祖实录》中并没有记载,其《续资治通鉴长编》中的记载来自真宗朝新修的《太祖实录》和国史,又参照司马光《涑水记闻》等笔记删定而成。在《宋史》卷242《昭显杜太后传》和卷244《魏王廷美传》中也有
相似记载,主要内容文字几乎完全相同,可知应来自同一史源。
在宋代笔记中也有相关记载,主要存于司马光《涑水记闻》、王禹偁《建隆遗事》和释文莹《玉壶清话》等书中。《涑水记闻》中关于“金匮之盟”的记载与《续资治通鉴长编》不同者有三。一是“金匮之盟”并非赵普主动提出,而是太宗偶然所知。二是其中“汝与光义皆我所生,汝后当传位汝弟”一句被改成了“汝万岁后,当以次传之二弟,则并汝之子亦获安尔”。从独传赵光义的“独传约”,变成了还要再传给其弟赵廷美。三是赵普出现的时间,《续资治通鉴长编》和《宋史》中记载在“金匮之盟”内容确定之前赵普就已经在场,而《涑水记闻》中则称杜太后和太祖已经确定了盟书内容,才“召赵普于榻前,为约誓书”。
释文莹《玉壶清话》中记载与官方记载多有不同,史家对此却是少有注意,据记载:
初,(卢)多逊与赵韩王睚眦,太宗践祚,每召对,即倾之。上以肤受,颇惑之,黜普于河阳。普朝辞,抱笏面诉,气慑心懦,奏曰:“臣以无状之贱,获事累圣,况曩日昭宪圣后大渐之际,臣与先帝面受顾命,遣臣亲写二券,令大宝神器传付陛下,以二书合纵批文(一云“合缝批之”)。立臣衔为证。其一书先后纳于棺,一书先帝手封收宫中,乞陛下试寻之,孤危之迹,庶乎少雪。臣此行身移则事起,豺狼在途,危若累卵,谁与臣辨?”后果得此书于禁中,帝疑既释,窜多逊于朱崖。
按此书记载,“金匮之盟”是赵普即将再次被贬河阳之前向太宗辞别时主动地提出的;盟书亦有两份,一份随杜太后下葬,一份由太祖亲自封存于宫中。虽然订立盟约的过程和形式有所变化,但主要内容仍是要太祖传位于太宗。
《建隆遗事》的关于此事记载与上述过程几乎完全不同,称“金匮之盟”事乃是太祖在一次酒宴上主动提出的,且当时参与酒宴者都知晓此事。因这一记载与其他史料抵牾甚多,且多有不合情理处,南宋时即有人质疑,李焘在著《续资治通鉴长编》时也认为其记载不可信。邓广铭先生于《宋太祖太宗皇位授受问题辨析》一文中有力地论证了其记载存在明显问题。闻轩轩也指出,《建隆遗事》中关于“金匮之盟”的记载与王禹偁为赵普所撰挽诗两相冲突,其记载当是后人附会而成的。故本文不再过多讨论。
以上即是“金匮之盟”的由来及内容,即建隆二年(961),宋太祖的母亲杜太后病重,死前主动提出了赵宋王朝得位不正的问题。既然自己是靠别人孤儿寡母无力控制朝政时才夺得皇位的,那就必须牢记前车之鉴,防止别人如此夺位。杜太后要求太祖把皇位传给太宗(或是传给两位弟弟,兄弟间轮完后再传回赵匡胤一系),太祖则“顿首泣曰:‘敢不如太后教’”,并由时任谏议大夫、枢密直学士的赵普草拟诏书,收入金匮,藏于宫中。至太平兴国六年(981),赵普因不堪忍受卢多逊排挤,又于此时觉察到太宗想要打压秦王赵廷美,便揭出了“金匮之盟”一事。
“金匮之盟”的真伪辨析
有关“金匮之盟”的产生及其内容如上所述。整个“金匮之盟”的来由和内容貌似已经清楚,但仔细考察就会发现,这件事可谓疑云重重。张荫麟先生在其《宋太宗继统考实》一文中指出“金匮之盟”存在五大破绽。此后对“金匮之盟”真伪的研究大多在此基础上进行讨论,本文亦以此为线索做分析。
(一)杜太后与“金匮之盟”的订立
张荫麟先生认为“金匮之盟”的第一个破绽是杜太后要宋太祖传位于兄弟而不传子的遗命不合常理:
溯建隆二年(961,即太祖即位之第二年),杜太后死时,太祖年仅三十五,而皇子德昭年已十一(按:德昭以太平兴国四年(979)为太宗所迫自杀,《宋史》本传不详其卒年,据《东都事略》卒年二十九,则杜太后死时年十一,《长编》作十岁,误。)假太祖以下寿,则尔时德昭已三十六岁,较太宗之三十七岁即位不过少一岁,较太祖之三十四岁成帝业犹长二岁。即太祖卒时,德昭已二十六岁,亦不为幼弱。彼杜太后者,何能抑亦何忍,预断其甫创帝业、荣及己身之壮子,命必远促于下寿,而他日可能即位之孙,必不过如柴氏髫龀之幼儿乎?此所谓“金匮之约”之大破绽一也。
对此一疑问,坚信“金匮之盟”确实存在的学者将此事置于五代宋初大的时代背景下,认为其事并无不合常理之处。如何冠环经考证后指出:“五代君主13人,能够享国超过10年的,绝无仅有(梁末帝,913—922在位,勉强做了10年,最后是亡身亡国);而死于非命的,却超过半数(7人)。我们凭什么推论,杜太后竟会盲目乐观地设想太祖可以打破‘宿命’……乱世行事,讲通变适时,我以为杜太后之金匮遗命,不为悖理,只是后人理解体会不同而已。”顾宏义亦持此论,同时指出杜氏还有“一妇人生三天子”的想法。王育济从五代宋初传立观念的变化入手,指出“国家多事,议立长君”已成为当时人的一大共识,且随着门阀制度的彻底崩溃,个人功业才能成为新的价值标准,加之受少数民族文化影响,五代十国时期皇(王)位传立观念发生极大变化。而“宋朝作为紧接五代之后的一个新王朝,自然无法完全摆脱上述历史氛围的影响”,继而认为“金匮之盟”一事“不过是五代十国时期流行的传立方式的一种沿袭,其与当时社会的实际情况完全相合,与宋王朝处理类似政治事务(如宗室封建传袭)的原则亦正相一致,与当时人的观念亦不相悖,实无任何离奇之处”。王育济此论极见其史学功底之深厚,可以说是目前笔者所见对此问题最具说服力的论证,甚至有学者认为至少在这一问题上商榷的可能性已经不大。
若说此问题已是题无剩意没有讨论之余地却也不然,王育济的论述只能说明在当时皇位传承风气下“金匮之盟”有存在的社会环境,却并不足以推翻张荫麟等诸先生的质疑。对于促成整个事件的杜太后,史书中记载其“聪明有智度,尝与太祖参决大政”,能在临死前以前朝之事逼迫作为开国君主的宋太祖传位其弟,自然是果敢有断、思想细致
之人。但是“金匮之盟”的决定着实做得有些想当然,和描述的杜太后的性格实不相符,更和其稳定宋初政局的初衷相悖。建隆二年(961)时宋太祖赵匡胤(927年生)才30多岁,正值壮年。虽然五代及以前多有皇帝死于非命,使其不能乐观地预计赵匡胤不至于英年早逝,可是难道她就能以此判定赵匡胤活不长?赵匡胤若身体好能再活个10来年国家必然会出现两个继承人,一个是更为符合传统礼制的继承人——赵匡胤最大的儿子赵德昭(951年生),一个是她指定的继承人赵光义(939年生)。两人仅仅相差12岁。杜太后去世时赵德昭也已经11岁,但凡太祖多活两年都能坚持到赵德昭长大。而且若
“金匮之盟”存在且内容确为“三传约”,那就是把自己的小儿子赵廷美也牵扯了进来,要3个儿子做完一轮以后再传给赵德昭。赵廷美生于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947),仅比赵德昭大四岁。赵德昭能否活到赵廷美退位都是未知数。需要知道皇位的诱惑何其之大,宋朝之前为了争皇位又发生了多少次父子兄弟相残,杜太后能这么坦白地说出自家是趁人孤儿寡母夺人皇位并要防着别人,以其才智当不至于一厢情愿地无视这些教训。“三传约”涉及4代皇位的传承,其中任何一环起了私心,都有可能引起同室操戈的惨剧。诚如王夫之所论:“宋太祖惩柴氏之托神器于冲人而传之太宗,可也。乃欲使再传廷美,三传
德昭,卒使相戕,而大伦灭裂,岂不愚乎!”一旦发生意外不只对赵氏一族,对整个国家都将是一场巨大的灾难。而后来太祖两个儿子相继离奇死亡,三弟赵廷美被迫害致死也证明了这种安排是多么不靠谱。这无疑与其“立长君”以保障皇权在太祖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平稳过渡之初衷相悖,这也是“三传约”最大的一个漏洞。也是因此,闻轩轩认为只传位于太宗的“独传约”更符合历史事实与杜太后订立“金匮之盟”的初衷,且实际执行起来是具有很大灵活性的,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一定要付诸实施:如太祖真的不幸早亡甚至是突然死亡,则坚决执行“金匮之盟”作为太宗登基的合法性依据;如太祖能够打破五代以来君主享国不久的“宿命”,或者太祖去世时其长子赵德昭已符合“长君”标准,则不再执行。“三传约”虽存在上述问题,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为何“金匮之盟”在宋太宗即位后迟迟未能公布且相关记载错漏甚多的原因,“独传约”否定了“三传约”也使此一问题更加难以解释,这一点下文再详细讨论。
(二)赵普与“金匮之盟”的公布
张荫麟先生提出“金匮之盟”的第2个破绽是就其公布情况而言的:
太祖既遵母命,立约传位于其弟矣,此盛德事,亦国家大事,何故将此约深藏固秘,唯恐天下有闻?直至太祖死时,太宗不之知,赵普不敢泄,而待太祖身后三年余之久,当太宗既已迫死其侄,又将迫死其弟之际,始显露于天日乎?此其破绽二也。
对此一问题可以分3个层面来讨论:一是太祖自己为何不公布此事。二是太宗知不知道此事。如果知道,那么他为何不在即位之初公布此事。三是此事为何会在太宗即位6年后被揭出。
首先是太祖自己为何不公布此事。何冠环认为这也是一种政治智慧:“太祖大概觉得没有需要改变五代以来不正式立储的习惯,因为一旦宣示盟约,就等于正式立太宗为皇储。站在太祖立场,不正式立储,太祖就可以保留最后的选择。”对此笔者十分认可。皇位继承如此大事自然极为慎重。宋初内外局势复杂,国赖长君,太宗无论能力和威望
都远较赵德昭合适。但面对至尊皇权太祖难免也有私心,希望传位给自己子孙,故不公开“金匮之盟”乃是为了使自己在立储问题上保留最大的转圜余地。
若是太祖不公开盟约尚可理解,那么太宗迟迟不肯公开盟约就有些耐人寻味了。从现存相关记载来看,“金匮之盟”即使存在太宗也不在现场。证之太宗在赵普提到“金匮之盟”前后的表现可推知其并不知道“金匮之盟”一事。如此杜太后订立“金匮之盟”就造成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即皇位继承被操于赵普一人之手了。
涉及皇位继承如此大事,其过程竟如此草率,形式如此简单,参与大臣只有赵普一人,实在令人生疑。宋代是通过非正常手段从后周手中夺得的皇位,太宗得位过程更是疑云重重,得位不正自然常心有戚戚焉,因此有宋一代对于所有可能接触到政权的人都严加防范。“金匮之盟”这种传位性质的文书自然在宋太祖死后才会用到。按照相关记载以及宋太宗后面的表现,满朝文武、宫中众人乃至盟书指定的继承人赵光义都不知道此事。也即如此大事在杜太后和太祖死后竟然只有赵普一人知道。那么理论上讲,赵普对于太祖死后的皇位继承问题就有了决定性的影响力。如果赵普刻意隐瞒,或者以此事来扶持其他人继位(尤其是诏书本就是赵普亲手书写,太祖生前赵普即和赵光义不和且坚决反对赵光义继承皇位),又有谁能阻止?所有人都不可能预料到太祖真的突然暴亡,而赵光义则“未卜先知”地在宋太祖死前就准备好了一切,死后又迅速掌控了整个朝堂。因此,“金匮之盟”如真的存在那几乎是将皇位的继承完全操于在朝大臣之手,这无疑与宋代家法、政治原则相背离。
当然不在场并不等于不知情。如“金匮之盟”存在,那么太宗在此后的10余年间知晓一些内情并非不可能,出于某种考虑假装不知也是有可能的。但这并不影响以上推论,因为从现有记载来看,在杜太后和太祖订立“金匮之盟”后即亲自收藏了起来,此后也一直未见二人主动提出此事,可知本就不欲太宗和其他朝臣知晓。但即使二人真的信赵普之忠心,在他们都去世之后“金匮之盟”就成为赵普本人书写且只有赵普知道的文书,真假只在赵普一念之间,其可信度也根本无法应对这种紧急情况。
王育济认为太宗至少在即位之初就知道“金匮之盟”的存在及其内容,而且虽未公开但其内容已经流传出去,选择在太平兴国六年(981)公开“独传约”一方面是为正视听,另一方面也是将赵廷美排除出继位人的行列,为了其后迫害赵廷美创造条件。那么他又为何不在即位之时公布呢?顾宏义和王育济均认为“三传约”才是“金匮之盟”的真实内容,并非只对太宗有利,而太宗即位后又不欲再传位于廷美、德昭,故有所隐瞒也属正常,其后太宗与赵普合谋修改誓约后才予以公布。其解释虽大体无碍,但仍存在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除上文提到的漏洞,另一疑问便是为何“金匮之盟”会在太平兴国六年(981)
被公布出来。王育济和顾宏义都认为太宗明确知晓“三传约”的存在及其具体内容,而且此盟约虽未公开但已经广为人知。然而,第一,这种情况下基本没有作伪更改的空间;第二,太宗完全没有隐瞒此事的条件和理由;第三,如此重要的即位程序问题,在《太祖旧录》中没理由不做记载。因此至少在太平兴国六年(981)之前,应该并没有“金匮之盟”一说。
即使如上所述,太宗不愿公布文书内容,那么赵普为何会隐瞒此事呢?这也是张荫麟先生提出的破绽之三。宋太祖死得十分蹊跷,太宗继位之后很多人心中都有所猜疑,以至于民间有“斧声烛影”之说。为了平息各方舆论,太宗自继位后就一直在修改史书记载,制造宋太祖一直想传位给他的假象。据顾宏义的考证,直到真宗年间,仍在伪撰故事以证明太宗即位的合法性。何冠环认为:“(赵普)善窥形势,老谋深算,太宗即位之初,形势环境都对赵普不利,他贸然公开这个密约,安知是祸是福?”至于赵普为何在太宗即位6年后又选择公开密约且反祸为福,何冠环解释是因为赵普坚持父子相继的皇位继承原则,其“忠心”正中太宗下怀,而且太宗欲传位于子的私心已经显现,所以赵普才敢于揭露密诏。孔学认为赵普在太宗即位之初不公布“金匮之盟”和此后公布“金匮之盟”,都是为了维护封建宗法制的需要。但这种解释本身即是前后矛盾的。太宗一心要将皇位传授给自己的儿子,并且打压秦王赵廷美的意图已经十分明显,有没有“金匮之盟”对此并没有影响,根本就不需要赵普来坚持父子相继以表决心或跳出来维护封建宗法制。很明显,“金匮之盟”针对的并不是太宗传位给谁的问题。而当时赵普揭露出“金匮之盟”的事,对稳定太宗皇位的作用已经不如即位之初那么重要。更麻烦的是,在“三传约”的理论前提下,三弟赵廷美和侄子赵德昭都成为皇位继承人,盟约反而为太宗父子相继的传承考虑造成了不少的变量,使其不得不修改出一份破绽百出的新文书。闻轩轩认为“独传约”更接近历史事实,赵普直到太平兴国六年(981)才提出盟约之事,是因为宋太祖两个儿子均在世时,赵普对他们日后继位仍抱有希望,而两人相继死亡使其希望断绝。这一解释无疑存在更大的问题,因为无论是认可“三传约”还是“独传约”似乎并未考虑“金匮之盟”作为皇位继承文书的性质及隐匿此文书这一事件的性质。如“金匮之盟”的内容原本就是独传位于太宗,那么太宗登基后没理由不拿出来,除非他确实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赵普更不可能再主动揭出此事。这是因为“金匮之盟”作为杜太后和宋太祖都认可的传位文书,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证明宋太宗继位的正当性,现在赵普的刻意隐瞒导致太宗平白遭受了6年的“冤屈”;而且此事涉及皇位继承,还是当朝皇帝的继承权,赵普有意隐瞒可以说已经形同“谋反”。奇怪的是太宗非但没有怪罪赵普,反而优待赵普。赵普身负事关皇位继承的盟书,没有第一时间言明而是选择隐匿此事可是犯了赵宋王朝尤其是宋太宗的大忌,深知其中关节的赵普如果真的亲自书写了“金匮之盟”,既然没能在第一时间拿出来,此时再拿出来岂不是引火烧身?因此“金匮之盟”即使真的存在也肯定不可能是“独传约”。
若以“三传约”而论,既然太宗和赵普均出于自己的原因迟迟不肯公布,那么如要公布就必须事先有一个两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而这个方案最早肯定不是太宗想到的,否则太宗若自己想要伪造一份文书根本没必要找和自己向有嫌隙的赵普。赵普为情势所逼被迫公布“金匮之盟”以自保,在太宗传位于自己儿子的想法已经明朗的情况下再提出
“三传约”的说法只会适得其反。根据上引《玉壶清话》中的相关记载,可以确定的是,假设盟约存在,则无论原盟约内容是独传还是三传,至少赵普所提出的“金匮之盟”肯定就是只传位于太宗的“独传约”。但在这种情况下赵普仍然需要面对上文提到的困境,即“金匮之盟”真的存在赵普很难对其故意隐匿诏书一事做出合理解释,毕竟太宗自己不愿意公布和赵普故意隐匿诏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何冠环认为赵普揭露此事本就是被逼无奈的一步险棋,也是冒着巨大风险的,以至于听闻太宗召见时惶恐之下甚至写好了遗书并与家人道别。何冠环同样假设太宗事先知道“金匮之盟”一事,且为“三传约”下不得传位于子而困扰,此时赵普“扣中贵密达太宗”表明自己知悉“金匮之盟”的真相,又言太宗知晓此事后大为震怒,“怒诘”赵普。其文中所引“扣中贵密达太宗”一事当是出自《丁晋公谈录》:
太祖朝,昭宪皇后因不豫,召韩王普至卧榻前,问:“官家万年千载之后,宝位当付与谁”?普曰:“晋王素有德望,众所钦服,官家万年千岁后,合是晋王继统。”仍上一札子论之,昭宪密缄题署,藏之于宫内。时韩王为相,寻出镇襄阳。洎太祖晏驾,太宗嗣位,忽有言曰:“若赵普在中书,朕亦不得此位。”卢多逊闻之,遂希旨密加诬譛,将不利于韩王。遽召归,授太子太保,散官班中,日负忧惕。遂扣中贵,密达太宗云:“昭宪皇后寝疾时,臣曾上一札子论事,时昭宪缄藏在宫中,乞赐寻访。”果于宫中寻得,太宗大喜,方悟韩王忠赤。
此段记载可以说是“金匮之盟”的又一版本,但与其他史书的记载多有抵牾之处。首先是关于赵普对太宗继位的态度。从现有记载看,自建隆二年(961)赵普与太宗之间关系就日渐疏远,期间多相争,更是坚决反对太祖传位于太宗,为何又会在此时力荐太宗即位?更何况此时太祖方才登基,赵普竟然私下与后宫商议并上札子明确表示谋立太宗之事,实在有些匪夷所思,更遑论20余年后又密奏太宗找回此札子。太宗也并未因此而震怒,也没有召来赵普怒诘。
赵普受太宗召问前写好遗书并与家人道别事见《涑水记闻》:
及太宗即位,赵普为卢多逊所谮,出守河阳,日夕忧不测。上一旦发金匮,得书,大寤,遂遣使急召之,普惶恐,为遗书与家人别而后行。既至,复为相。
从其论述可知赵普惶恐写遗书并与家人道别时太宗已经在偶然之下知晓“金匮之盟”,而非赵普主动奏明此事。按此记载赵普受太宗急召时甚至可能都不知道为何事。赵普为卢多逊中伤,即将再次出守河阳,此种情形下突然被召惶恐不已实属正常,与“金匮之盟”并无关系。
另据《宋史·赵普传》及上引《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赵普“颇为卢多逊所毁,奉朝请数年,郁郁不得志。会柴禹锡、赵镕等告秦王廷美骄恣,将有阴谋窃发。帝召问,普言愿备枢轴以察奸变,退又上书,自陈预闻太祖、昭宪皇太后顾托之事,辞甚切至”。《玉壶清话》和《涑水记闻》都提到太宗和赵普嫌隙较深,加之卢多逊从中离间以至于赵普即将再次被逐出京师,出镇河阳。此时柴禹锡、赵镕等告秦王廷美将有阴谋,太宗何以会找赵普进行商议呢?而赵普当即表示“愿备枢轴以察奸变”,回去后才上奏揭露“金匮之盟”事。如上所述赵普绝对不会在此时向太宗揭露一份“三传约”的盟书,而“独传约”若真的存在赵普更不可能再提出来。对此元人已有所怀疑,提到“杜太后金縢之事”:赵普因退居洛阳,太宗嫉之,后以此事密奏,太宗大喜,秦王廷美、吴王德昭、秦王德芳皆由普以死。今《宋史》普列传无一语及之。”因此,“金匮之盟”当是赵普在第1次面见太宗回去之后才产生,而且最初就是“独传约”。赵普面对第2次召见时其所担心的并不是揭露“金匮之盟”是否引起太宗不快,而是作为大臣伪造传位文书这件事可谓形同造反,并且他不确定自己提出的“金匮之盟”一事是否符合太宗心意。太宗在知晓“金匮之盟”如此重要的顾命文书后竟没有立即寻找,更加难以理解,除非他是为了有时间权衡利弊并在宫中造出一份完全合乎自身要求的盟书以配合赵普。换句话说,赵普在揭露“金匮之盟”后能得到原谅与关照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宋太宗也知道“金匮之盟”是假的,所以他不怪赵普拿出来的太晚,反而因为赵普想到了这么一个证明他继位正当性的主意感到高兴,并进行了配合。
(三)实录记载与“人证”
张荫麟先生提出的第4点破绽是指史书记载的矛盾,如“金匮之盟”事在初修《太祖实录》(即《太祖旧录》)中并未记载,而在重修的《太祖新录》和《太宗实录》却添加了相关记载;《太宗实录》中称订立盟约时太宗并不在场,《太祖新录》中又称其在场。对于第1个问题王育济认为当时赵廷美声势仍在,既然太宗不欲传位于他,自然不愿在《太祖旧录》中记载“金匮之盟”事为其张目。第2个问题虽难以解释,但不足以证明“金匮之盟”就是伪造的。李强则进一步认为《太祖旧录》中之所以没有记载是因为那时“金匮之盟”尚未公开,史臣不知此事也属正常;再修《太祖新录》是已经公开,所以才补入。顾宏义也在自己的研究中得出了相似的结论。虽然“金匮之盟”相关史料记载确实多有相互抵牾、矛盾之处,但考虑到两宋时期对诸官史屡加修改,所谓“国史凡几修,是非凡几易”,其中前后矛盾、失实之处本就甚多,也确实难以以此作为“金匮之盟”造假的切实证据。
张荫麟先生提出的最后一处破绽是“金匮之盟”整个事件皆是赵普一人秘密操作,后来在宫中找出的所谓盟书也只有太宗见过,事证、人证真伪难辨。综合以上几处疑点,“吾人今可断言,所谓‘金匮之约’,乃乌有之事”。何冠环认为如果太宗、赵普二人若存心作伪,直接用一些死无对证的君臣私语更好,而不是用这些可求证有无的实物,且其过程中收藏密约、上呈密表、开启金匮等事又需要其他人参与进来,从而制造一批不必要的“人证”,实属自找麻烦。笔者以为不然。须知此二人即已决定伪造文书,自然是越真越好。死无对证的君臣密语在证据力度与真实性方面怎么可能比得上有赵普这个前朝重
臣亲自做证的盟书!金匮盟书、河阳密表都是赵普所书。既然赵普说存在,太宗都认可了,自然没有谁会胆敢要求验证这是哪一年写的。整个过程中收藏金匮密约的是杜太后或者太祖,赵普河阳密书也只有太祖看过,就算中间有宫人转呈他们又怎么敢中途偷看内容?后开启金匮时已是太平兴国六年(981),自然是太宗安排宫中人或亲自完成。此时杜太后、太祖均已去世多年,其他相关人员均是太宗安排,都不可能成为不必要的“人证”。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张荫麟先生提出的5处破绽,最后两处破绽或可商议,但对于前3处破绽事实上在“金匮之盟”存在的前提下无论是“独传约”还是“三传约”很难得出逻辑自洽的解释,更遑论推翻原有结论。
历史的改造与再造
在“金匮之盟”的真伪之争中,涉及的历史记载矛盾错乱之处甚多,尤其围绕太祖与太宗相关的史事,出现了一系列造假与虚构现象。谢贵安即指出,太宗、真宗主导修撰《太祖实录》存在两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是极力掩饰太祖篡周一事,塑造其被迫“黄袍加身”的形象;二是掩饰太宗夺位的真相。因此之故,很多在此期间的记载究竟是历史的本来面目,还是书写过程中的改造或再造难以辨析,使我们常常会做出错误的判断。除以上张荫麟先生提出的5处破绽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需进行解释。
(一)“太祖遗诏”与“金匮之盟”
在王育济的《“金匮之盟”真伪考——对一桩血书定案的重新甄别》一文中,提出了“伪造说”的两个不能通解之处:
其一,无法解释“太祖传位遗诏”与“伪造”金匮之盟的关系;其二,撇开太祖遗诏不论,太宗即位是在开宝九年,而所谓“伪造金匮之盟以明得位之正”是在太平兴国六年,这之间有一长达六年的时间差。太宗何以不在即位之初伪造证据以明得位之正,反要蹉跎至得位六年之后呢?难道说有即位之初“众口悠悠之际”不需要证据,而在即位六年,天下已定之际反倒需要证据之理?
对于大多认为“金匮之盟”乃是伪造而成的学者而言,有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太宗是通过弑兄篡位登基的。即使赞同“金匮之盟”确有其事者如顾宏义也认为其得位不正,因为在太宗即位时缺少一份合法性文件,其继位的合法性一直饱受质疑。而赵普这个最有说服力的造假合伙人主动出现并提出“金匮之盟”的事,正好为其解决了这一问题。对此王育济在其另外一篇文章中提到了一份宋太祖的“遗诏”,并以此说明宋太宗登基有充足的合法性证据,根本不需要去伪造一份“金匮之盟”。对于其在《宋会要》中发现的“遗诏”真伪问题本文暂且不论,但以此“遗诏”来推论太宗没必要伪造“金匮之盟”进而言其
为真却有其逻辑上的缺陷。事实上,这份遗诏非但不能与“金匮之盟”互证真实性,相反两者还不可能并存。
王育济在《宋太祖传位遗诏的发现及其意义》一文中提出“遗诏”存在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太祖并非猝死,在其死亡前几日就已经生病,且有向大臣问疾的记载。刘洪涛的研究也指出赵匡胤的死因是遗传性家族病,即“由于躁狂忧郁症愈后,又患了脑动脉破裂(脑出血)症”,且在其死前几日已有相关迹象。但若是太祖在自己死前的几日已经病重
且认为自己时日不多,甚至为了太宗顺利即位已经写好了“遗诏”,那为什么仍未公布“金匮之盟”呢?如果说之前太祖不愿公布盟书是为了让自己在皇位继承人的选择上有更多的转圜余地,可此时连让太宗继位的“遗诏”都写好了,还不公布能为太宗登基提供最大合法性支持的“金匮之盟”就使人难以理解了。如果太祖有时间从容安排后事,理当召见大臣说明传位给太宗之事,何以会选择私下写一份真假难辨的遗诏给太宗?另外,若是“金匮之盟”确实存在,太祖并未预料到自己的死亡,仓促之下未来得及公布“金匮之盟”或是一种解释,但如此一来他哪里有时间写出“遗诏”?因此“遗诏”和“金匮之盟”不可能同时存在,两者必然有一个是伪造的,抑或者两个文书都是伪造的。
关于太祖遗诏和“伪造”金匮之盟的关系已如上文所论,但第2点确实还需再做解释。应当承认,无论真假太宗即位时应该确实有一份“太祖遗诏”。但以下问题仍需探讨。第一,有太祖遗诏并不能必然推出太宗不需要更多的能证明自己即位合法性的证据。太祖死得如此突然,一份来历不明的遗诏显然不足以证明太宗继位的合法性。太后作为天下之母可象征性地行使皇权,在太祖遗诏难以服众的情况下搬出昭宪太后无疑更能得到士大夫乃至大众的认可,新皇帝的合法性也可随之得到确认。第二,“金匮之盟”是能证明太宗即位合法的重要证据,但太宗欲伪造合法的证据和巩固统治并非只能通过“金匮之盟”。事实上太宗在即位后一直从安抚人心、培植亲信、树立和提高自身威
望3个方面巩固其统治地位。太平兴国五年(980)《太祖旧录》纂修完成后,太宗明确表示自己在陈桥兵变的现场且起到了重要作用,继而借此提出“当时之事,史册有所阙,宜令至等数人重加缀集”,以使其即位合法性更具说服力。太祖去世之后相继出现了大量表明太祖向欲传位于弟的记载,这些记载多有矛盾之处且在太祖生前却从未见到有人提及,可知当是太祖身后伪作。太宗即位后编造天命符谶、宣扬天命祥瑞以及各种表明太祖生前已定传位于太宗的说法,无一不是在强调自己继位实出于天命和太祖的愿望,而非其“逆取”。虽不能说这些都必然是太宗亲自捏造而出的,但也很难说与其无关,因此并不存在“即位之初不需要证据,而在即位6年后反倒需要证据”的问题。
(二)太祖立储问题与“金匮之盟”
一些学者支持“金匮之盟”尤其是“三传约”说法的另一重要依据,是太祖和太宗对盟约中涉及人物的扶持和两人在立储问题上的谨慎态度。
如叶帆《“金匮之盟”再考辨》一文即在对张荫麟先生提出的5处破绽进行辩驳后,又着重点明了“金匮之盟”后太祖的人事安排以验证“三传约”的真实性。上引何冠环《“金匮之盟”真伪新考》和王育济《“金匮之盟”真伪考——对一桩血书定案的重新甄别》两文也有类似论述。顾宏义经过考证认为赵德昭和赵廷美都是可能继位为天子的,太宗对两人的安排也与其在太祖时所享受的殊遇相同,而太宗迟迟未立太子还以“传国之意”询之赵普,足见有让其不能自作主张的因素存在。在另一篇文章中,顾宏义通过对赵德芳生母的考证,认为太祖晚年有传子之意;之所以选择四子德芳是因为其生母地位更高,以于作为兄长的德昭继位之序反在德芳之后。顾宏义继而提出“为与传‘二弟’之‘金匮之盟’相抗,太祖欲据传统礼制而强化‘承统’之‘嗣子’的地位,确为一颇为有效且可宣告四海之手段”。虞云国认为太祖始终没有定储之举,说明其在这一问题上受母意约束,但“金匮之盟”应该只是口头遗言,并无书面誓约。
杜太后死于建隆二年(961)六月,当年七月即“以皇弟泰宁节度使、兼殿前都虞候光义兼开封尹、同平章事,嘉州防御使廷美为山南西道节度使”,且直至太祖突然死亡之前都未明确确立储君。太宗即位后马上“以皇弟永兴节度使、兼侍中廷美为开封尹、兼中书令,封齐王;皇子山南西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德昭为永兴节度使、兼侍中,封武功郡王;贵州防御使德芳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十一月初又“诏齐王廷美、武功郡王德昭位在宰相上”。太宗也迟迟未立太子。从这些史实来看以上考虑不无道理,但是否必然由此推出“三传约”的结论大有可商榷之处。闻轩轩在其研究中提出一个颇具启发的思考
方向,认为在相关研究中涉及太宗对赵廷美和赵德昭的安排与“金匮之盟”一事的关系上存在明显的倒因为果的倾向,即“正是因为宋太宗即位时‘亟命廷美尹开封,德恭授贵州防御使,实称皇子’,才使得大家坚信‘昭宪太后及太祖本意,盖欲上复传之廷美,而廷美将复传之德昭’;而不是反过来将其作为宋太宗在执行‘三传约’的证据”。太宗对两人的优待,不过是“他在自身皇位未稳之际,继以‘共保富贵’的协议笼络好宋皇后和德芳后,对赵宋皇室中另外两位皇位有力竞争者的安抚”。张其凡也认为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金匮之盟”虽确有存在之可能,但仍认为“金匮之盟”的出现时间乃是太平兴国六年,是“独传约”;至于后来发展成为“三传约”则是在真宗为廷美平反之后,是依附历史事实而为。对此笔者深以为然,同时以为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做推论:太祖初继位时面对着更为复杂的内外局势,为稳固赵氏统治,扶植宗室势力也属正常。当时太祖诸子尚且年幼,太祖也只能优先扶持两个兄弟。大家因此相信“金匮之盟”确实存在,但不能以此作为“金匮之盟”存在的证据。可以说,赵普在太宗的配合下创造了“独传约”的“金匮之盟”,而后人则在此基础上又改造出了“三传约”的“金匮之盟”。
另外,太祖和太宗对廷美等人也并非一意扶持。太宗虽迟迟未立太子,但一直在试图除去可能对其传位给自己子孙造成威胁的宗室自不待言,即使太祖与太宗的关系也并非如官修史书记载的那样和谐。顾宏义指出太祖在太宗势力日益扩张的同时有所防范,开宝九年(976)更是发生了两件让太宗深感不安的事:一是太祖欲迁都洛阳,最终因赵光义和众多官员的反对而被迫作罢;二是开始明确扶持长子德昭和四子德芳,让二人参与政务,迁都洛阳也有培植德芳势力的企图。王夫之《宋论》对此评论道;“迨及暮年,太宗威望隆而羽翼成,太祖且患其逼,而知德昭之不保。普探志以献谋,其事甚秘,卢多逊窥见以擿发之。太祖不忍于弟,以遵母志,弗获已而出普于河阳,交相覆蔽,以消他日之衅隙。”再联系到赵普在开宝六年(973)被逐出京师一事,笔者以为,宋初内外局势复杂,太祖为稳定政局扶持两个兄弟势力,但太宗羽翼渐丰已成尾大不掉之势,出于亲情考虑同时为避免太大的政治动荡,太祖采取了一些相对温和的防范措施。赵普于开宝六年(973)罢相出镇河阳很可能与其反对太祖传位于太宗有关,但若由此认为太祖欲传位于太宗也不然。两人争斗10余年,赵普对于太宗及其即位一事的态度不至于今日才为太祖所知悉,何以会突然因此罢相并出镇河阳?关于赵普上呈太祖密书涉及皇位继承之事,既然卢多逊能够探知,太宗自然也可能已经知道。本可徐图之事被意外挑明就必然陷太祖于两难之地,如不处罚赵普就等于直接和太宗摊牌,如此所造成的政治动荡将是太祖难以承受的。因此太祖只得借机将赵普逐出京师,同时对太宗予以安抚或许更接近事实。更重要的是赵普政敌的不断攻击和赵普本人之专权早已引起太祖猜忌。赵普此时插手到皇位传承问题中,再难为太祖所容。太祖难以接受的并不是赵普反对谁继承皇位,而是赵普作为权臣就不该明确插手储君之事。因此无论赵普是否赞成太宗继位,只要他参与其中就都会是一样的结果。
至于选择赵德芳继位以对抗“金匮之盟”的说法,两者似乎并没有必然之联系。第一,既然受生母地位的影响,赵德芳的继位次序排在德昭之前,那么有没有“金匮之盟”一事对选择德芳继位并没有影响;第二,“金匮之盟”即使真的存在,此时也只有已然后悔的太祖和反对此盟约的赵普知道,与太祖传子并不存在对抗的问题。此时太宗势力过大,难以翦除,对于想要传位于儿子的太祖而言,可能才是最大的阻力。
另外持“金匮之盟”确有其事观点的学者多将后来赵普面见太宗时所言“太祖已误,陛下岂容再误邪”一句解释为太祖坚持按照“金匮之盟”传位太宗已是错误,太宗不当再因此传位于秦王廷美。赵普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在已经向太宗揭露“金匮之盟”一事之后,任相之前。上文已经论证,如“金匮之盟”确实存在,那么无论其是“独传约”还是“三传约”,赵普告知太宗以及太宗公布的都肯定是“独传约”。如此赵廷美已经明确在法理上失去继承人资格,而且明显太宗找到赵普就是为了对付赵廷美的,那么这时候太宗怎么会对是否传位于秦王廷美有疑虑呢?赵普又怎么会就此作答?如此理解实在有些不合常理。故而赵普所言“太祖已误”当是指太祖没有早立储君,而且未能及早除去可能存在的竞争者;“陛下岂容再误邪”是劝太宗早日确立储君,至少要尽早除去可能对未来储君地位产生威胁之人,以免再发生太宗这种继承情况。这样理解则更加符合当时情景和此后事情的发展,“普复入相,廷美遂得罪,凡廷美所以得罪,则普之为也”也可以说是赵普这一回答的后续。
结语
综上所论,本文以为无论是“三传约”还是“独传约”都存在着难以解释的理论缺陷,故而“金匮之盟”事实上并不存在。宋初方承五代之乱,内外局势复杂,国赖长君,太宗无论能力和威望都远较赵德昭合适,因此杜太后临终之时或许真的有此顾命,但应该未明确订立盟书。为应对复杂的内外局势,太祖着意扶持了以太宗和秦王廷美为代表的宗室势力,甚至太祖本人可能也有过传位于太宗的想法,所以才会在皇位继承人问题上犹豫不决。后来太宗势力渐成尾大不掉之势。赵普专权本已引起太祖猜疑,贸然提出反对太宗继位也可能引起极大的政治动荡,故而被调出权力中心。太祖欲缓步削弱太宗势力,并在开宝九年(976)提出迁都之事,开始明确培植德昭、德芳二子的势力。太祖这一系列措施引起了太宗极大的不安。太宗不得不铤而走险弑兄篡位。只是宋太宗使用阴谋手段获得皇位,难免引人猜疑。可无论他如何修改相关记载,制造天命人心所归的假象,终究难以为自己继承皇位提供法理上的确凿证据。在柴禹锡、赵镕等人上告秦王廷美时,太宗先召见了赵普,其间或有暗示,或是赵普刚好知悉君心,为表忠心制造了“金匮之盟”稍加附议。于是在双方心照不宣的合作下,共同完成了“金匮之盟”历史创造。虽然“金匮之盟”事破绽极多,但赵普为表现对太宗的拥护制造了“金匮之盟”,士大夫出于儒家理想化的粉饰,不便也不敢质疑。因为宋真宗赵恒是太宗的儿子,他的皇位继承正当性和宋太宗及“金匮之盟”的内容密切相关,所以无论他信不信“金匮之盟”是真的,都必须沿袭太宗之策略。于是本不存在的“金匮之盟”在两朝皇帝与大臣的经营下,完成了由无到有的过程。
有关“金匮之盟”真伪问题的反复辩证是极有意义的,它促使持“金匮之盟”伪造说的学者在原有基础上完善修改原有观点,一些原本未被关注到的领域和史料也开始进入学者的视域。毫无疑问,经过反复的辨析,一些新的观点被提出,如王育济提出的门阀制度的崩解与五代宋初皇位传承观念的变化、顾宏义对王禹偁《建隆遗事》的深入研究等无疑大大推进了学界对于宋初政治文化的认识,其意义已经超越了对“金匮之盟”真伪本身的研究,为我们观察宋初以来的政治文化提供了不一样的视角。
(注释及参考文献见原文)
原文来源:《古典文学研究》202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