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济吉特·琦善是清朝嘉、道、咸三个时期著名的大臣,然而他的名字却因一段屈辱的历史而广为人知。琦善因不请示、不汇报,背后与英国的义律签订了《穿鼻条约》,将香港割让给英国,这一行为成为他仕途中的污点,也让他深受诟病。虽然他因这段历史备受非议,但本文的重点并非要追溯这段屈辱的历史,而是要讲述琦善的仕途历程。
若说清朝历任督抚中,琦善的升迁速度自认为排第二,恐怕没有人敢说排第一。琦善出生于一个显赫的满洲贵族家庭,拥有蒙族姓氏的他,其家族在早期归附后金,入满洲正黄旗,凭借家族的荣耀得到了世袭的侯爵身份。他的父亲成德是位高官,曾任热河都统。琦善仗着家族的特权,从小并不重视读书或习武,而是自认凭借父辈的光辉能轻松谋得一官半职。事实上,成德去世后,琦善果然继承了父亲的侯爵身份,并有了进入官场的机会。按清朝的惯例,拥有公、侯、伯等爵位的人可以选任高级武职。可惜琦善并没有如人所愿地接手一项重职。 嘉庆帝在考核琦善时,发现他远远无法胜任任何重要职位,最后仅赋予了他一个刑部员外郎的职务。刑部员外郎虽然在官职上并不算低,作为从五品的官员,如果琦善能够奋发向上,依然有机会进入更高的职务。但遗憾的是,琦善在刑部的表现令同僚们失望。他似乎完全不适应这个职位,几年来的工作依然没有起色。 刑部是六部中最为艰难的一项工作,负责全国重要案件的审核,皇帝对此极为重视。因为清代皇帝一贯标榜仁政,任何与生死相关的决策都必须谨慎行事,而稍有失误便可能背负重大责任。琦善对《大清律例》了解不深,官场上的潜规则也未能掌握清楚,因此屡屡惹出麻烦。嘉庆十三年,琦善被调任朝审处,负责当年的死刑犯审核工作,然而他刚开始不久就因不懂流程和规则,被刑部尚书毫不客气地撤职,原因是胡乱行事,不懂则例。然而,琦善的失败并不仅仅是因为缺乏专业知识,更因为他未能与刑部的其他官员、书吏们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尤其是汉人官员,他们认为琦善文化水平低,不愿与他为伍,琦善常被孤立,变得更为孤独和不合群。 然而琦善并没有放弃,他认识到自己不足之处,开始寻找解决办法。他花费了8000两银子,请了一位刑部的老书吏教授自己部务。通过长时间的学习和努力,琦善渐渐掌握了刑部的工作技巧。不到一年,他便因表现出色晋升为刑部郎中。两年后,他又被提拔为通政副使,正式踏入了京卿行列。嘉庆帝看到琦善的进步,决定再给他一个更大的机会,于是便把他调任河南按察使。 琦善的仕途进入了快速上升的轨道。刚到河南,他便迅速展现了自己的能力。嘉庆二十一年,河南省发生了几起冤案,而当时的河南巡抚文宁对此漠不关心。琦善忍无可忍,冒着僭越之嫌向京师上奏,直接告发文宁。这个行为令当时的军机大臣们对琦善的举动颇有微词,认为他破坏了官场的规则。但意外的是,嘉庆帝竟然支持琦善,下旨派出钦差大臣调查此案,结果不出所料,文宁被革职。文宁被罢职后,和舜武接任了河南巡抚职务,然而,和舜武在治理黄河灾害时由于疏忽处理,也被琦善弹劾。嘉庆帝虽然知道和舜武是个好官,但仍旧决定将他调任浙江,而琦善的声望却因此更上一层楼。 琦善先后被任命为江宁布政使,河南布政使,最终成为河南巡抚。仅仅29岁,他便成为当时最年轻的封疆大吏。两年后,琦善又晋升为两江总督,达到了外官的顶峰。在其后的仕途中,琦善先后担任过山东巡抚、漕运总督、四川总督等职,几乎无一项职位是他没担任过的。在道光帝时期,琦善更是风头无二,先后担任了直隶总督、四川总督兼成都将军、陕甘总督等要职。 若琦善在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时死去,他无疑会成为清代最为著名的疆臣之一。然而,命运有时也是残酷的。鸦片战争爆发后,清朝的责任推向了两广总督林则徐,而琦善却在道光帝的支持下,接任了两广总督。他与林则徐截然不同,坚定支持主和派,甚至暗中与英国签订了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割让给了英国。虽然此事极为屈辱,但道光帝因面子问题,最终决定将琦善革职并押送京师问罪。尽管如此,琦善不到几年便官复原职,重新担任大学士及总督。咸丰年间,琦善依然未能有太多建树,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战斗中多次犯错,最终被剥夺了大学士的职务。咸丰四年,琦善病死于军中,朝廷为他追赠太子太保,并给予大学士衔,按总督礼仪为其举行了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