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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人类自古食五谷杂粮,难免遭遇三灾六病。然而,放在现代上班族身上,不论是挂号排队,还是求医问药,都已够烦心,更别提向单位请病假了。 回望中国古代,官员在社会中相当于今天的公务员。若身体出现问题,他们同样要向衙门报病请假,外出求医,这一过程统称寻医。 在宋朝,官员提交寻医申请后,朝廷会根据病情轻重,决定允许请假的时长,并核定病假期间的薪俸发放情况。同时,官员的朝参、晋升也会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虽然宋代的寻医制度并非尽善尽美,但总体上,它是一种既严谨又灵活、充满人性化的制度。 寻医制度的形成:唐朝病假一百天,宋朝病假可达一两年 公元1042年,宋仁宗下达圣谕,要求京师的文武百官,若患病告假在家,至少要一年之后才能再上朝参政。这是古代最早关于寻医行为的正式文献记载。值得注意的是,这条规定主要针对京师拥有朝官官阶的文臣,也就是所谓的京师朝官,与之对应的还有京外朝官。 朝官这一称谓含义颇为复杂,既可指下至太子中允、赞善大夫,上至太师的文臣,也可泛指每天上朝下朝的常参官。每日凌晨四更,常参官需提着灯笼、骑马准时赶到待漏院门口点卯,一旦迟到或缺席,可能遭御史台弹劾。这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风雨无阻的朝参,对于年长官员而言,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因此,风雨交加的时节,也成为官员请病假的高峰期。 灾病本是人之常情,朝廷通常不会驳回官员提出的病假请求。但在称病者之中,也不乏趁机偷懒之人,说是外出求医,实际上却是游山玩水、寻欢作乐。若一时称病者过多,朝廷运转便会陷入瘫痪。为此,宋仁宗规定病假至少一年,意在让官员尽可休息,但仕途受影响与否,需要请假前慎重权衡。 到了宋神宗熙宁二年,这条规定再度加码,大使臣寻医须等待两年方可朝参入选,由此基本确立了宋朝两年方得朝参的寻医制度。朝廷对病假时长做统一规定,主要出于便于管理的考虑。疾病诊治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但朝廷运转容不得马虎,于是通过统一时间切割,使寻医制度初步成型。 相比之下,唐朝的病假时间短得多。《唐六典》载,官员告假寻医以百日为限,百日内痊愈复职者俸禄照发,若超过百日,无论理由如何,一律解除官职、取消俸禄。宋朝诏令一年听参,超出百日的限制,意味着离任寻医等同主动放弃官籍,同时强化了朝廷对在朝官员的管理。 寻医制度的实施:申请离任、往返寻医、就医时限、朝廷奖惩 (一)申请离任 地方官员告假寻医,大致分听旨和保明放离两类。州府县衙的文武官吏必须先向州郡长官请示,由专员勘会,若病情属实,则开具保书、状文上奏朝廷。文书经进奏院、通进司等部门,送至御前,由尚书省下的吏部统一管理。天子批准后,御史台还需在官籍名录上划掉该官员名字,方可放行离任。 两宋在寻医制度中最看重别无规避,不仅要求验明病情,也需关注病假期间其他情况。朝廷关心的并非病症轻重,而是防止有人借疾病之名,掩盖贪渎之事。曾有峡州知府吕令问批准夷陵知县韩贽胄寻医请求,结果官员走出地方才发现其任内贪赃枉法。天子得知后震怒,责令吕令问降两级,并贬至鄂州居住。 (二)寻医往返 古代医疗资源有限,名医与机构集中在京师或部分州郡,寻医官员往往需长途跋涉。川陕等边疆官员尤其辛苦,先需处理离任交接,再奔赴外地求医,路途颠簸耗时,治疗本身也会被耽搁。为此,宋英宗规定,为寻医官员配备差送公人,沿途食宿与交通费用由朝廷补贴,以减轻劳累。部分高官寻医期间甚至能得到天子特殊优待,如宋真宗年间,丰州防御使王承美患病,真宗派中使携太医悉心照料;宋仁宗时期,范仲淹突患急症,也享受天子亲遣使赐药问候的待遇。(三)就医时限 北宋中期,二年寻医制已普遍推行,但只是最低限度。遇到复杂重病,具体治疗时间难以预料。例如冯侗在绍兴三十一年被选为广州亭头场盐税监,尚未赴任便患重病,一治近九年才重返官场。南宋根据官职高低,对寻医制度调整:九品以内文武官、九品以下武将,寻医时限从两年下调至一年;闲散官员若手头无要职,寻医可延长至三年方可参部。这些调整虽影响有限,却体现了寻医制度的逐步完善。 (四)朝廷奖惩 两宋对寻医制度制定严格法律,不论病假限为一年或两年,均强化中央对官员控制。必要时,朝廷可特许某些官员提前回朝参选,成为难得恩赦。例如南宋初年,金人南侵导致官员人手不足,高宗特许寻医者无须等期届满即可回朝参选。 寻医制度也成为惩治手段。宋徽宗政和三年,博州知府辛朴诬告河北将领焦公衍及其弟子奸滥,经查实为空穴来风,遂下诏令寻医,以体弱病故罢撤其官职。随着时间推移,寻医制度逐渐演变为贪官污吏的遮羞布,不少官员名义罢官寻医,实则为避罪。此制度与宋人士大夫宽仁为美理念相契合,《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监税官因家庭矛盾行贪,朝廷仅令其两日内自取寻医状审,其他功过不再追究。 寻医制度的影响:宋廷治理弊政的一项政治实践 两宋独特的寻医制度,是古代封建社会官员病告管理的创举。表面上为强化官员管理,但更深层次原因在于宋朝官场员多阙少,官员参选压力巨大。病假动辄一年乃至九年,对现代人来说难以想象。宋廷通过规范病告,试图治理官场乱象,但收效有限。 首先,病假虽长,朝廷恩惠却少。百日内复职方保官俸,超期则解职罢俸,使得寻医代价极高。加上繁琐的交接与长途往返,看病几乎成为活受罪,与现代看病难不相上下。其次,许多清官为保乌纱帽,即便生病也不愿走寻医道路,而选择通过祠禄差遣外地自行就医,等同于主动放弃病假。 结语: 南宋以来,寻医制度逐渐偏离初衷,成为惩治贪官污吏的利器,在防腐败上有一定作用。然而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也使投机分子发现漏洞,将其当作避罪之门,姑息养奸之风悄然蔓延。寻医制度的产生与演变,是宋朝特定政治生态的产物,随着大宋政权的覆灭,这一制度也永远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