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讲究生荣死哀,古代统治者深知笼络朝中官员的重要性,于是制定了一套死后荣誉制度,被称作恤典。恤典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死后追赠,包括辍朝示哀、追封、赐谥、立碑建祠、赏赐俸禄等;另一类则是根据官员品级不同,允许采用的各类丧葬仪式。 恤典的厚薄通常取决于官员的品级、功绩以及与皇帝的亲疏关系。以赐谥为例,按照明朝规定,只有三品以上的官员死亡后,礼部官员才会根据其生前的职务、功绩与品行拟定谥号,最终由皇帝亲自定夺。三品以下的官员则无赐谥之权。其他恤典亦是如此,不同级别的官员在死后享有的待遇各不相同。 今天要讲的,是明朝六品小官徐旭的故事。他的特殊之处在于,按其六品的官职本应无恤典可享,但由于其个人创下明朝一项独特记录,朱棣破例优待他,特派礼部主事主持葬礼,并赏赐棺材供其入殓使用。
那么,徐旭究竟有何不同,能够获得如此殊遇呢?明朝公务人员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为官,多为进士出身,由朝廷派遣;另一类为吏,多为无品级的事务官,由上级官员聘任,负责具体政务。 在官员体系中,又分清与浊。所谓清官,指的是担任清华之职的高显官职;浊官则指地位低下、事务繁杂的官员。在明代,清官主要是指翰林、吏部、科、道四衙门的官员。 翰林院更是人才荟萃之地,能入翰林者,多为科举前三名的状元、榜眼、探花,或经过庶常馆三年培训脱颖而出的庶吉士。初入翰林的年轻官员主要从事修史、拟诰、讲授皇帝与皇子课程等事务,随品级提升方能接触政务。按明制,象征文官最高荣誉的内阁大学士,一般均从翰林选拔,因此翰林既是学术高地,也堪称宰相的后备人才。 吏部,六部之首,又称天官,掌管官员的任免、考核,是管理全国官员的核心机构。吏部官员无需处理繁琐俗务,位高权重,自然被视为清华之选。 科、道是明朝朱元璋效仿元代监察制度建立的监察机构。六科给事中与十三道御史合称科道,肩负监察内外百官的重任。给事中甚至可驳回皇帝圣旨,位卑而职重,责任重大。科道官员因其监察性质,也被视为清贵官职。 而徐旭的特殊之处正体现在此:他虽官职不高,却是明朝唯一一位曾分别担任翰林、吏部、科、道四衙门官职的官员。 徐旭洪武十八年中进士,初任河南道御史,后升礼科给事中,但因抵触朱元璋旨意被贬为涿州训导。凭绩效升为凤阳教谕,又任安王府纪善(王府属官,掌讲授之职,正八品)。 随后,他被举荐知州,调入朝廷负责修史,又转任吏部考功员外郎。建文帝即位后,升为郎中,参与编撰《太宗实录》。后升国子祭酒,不知犯何错误被降为云南参议,最终授翰林院修撰,参与《永乐大典》编纂,卒于任上。 纵观徐旭一生,虽品级不高(翰林修撰正六品),但经历极其丰富:翰林、吏部、科道御史、学官、王府讲官、地方官、布政使属官皆曾任职,并参与《太宗实录》《永乐大典》编修。通常官员升迁多在系统内部,如学官多在教育系统或调至地方,鲜少调入翰林院修史。徐旭却打破常规,四衙门皆曾任职,史无前例。正因如此,死后于法不得恤,朱棣仍破例遣礼部主事端礼谕祭,命官给槥以殓,以表彰他对朝廷的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