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周中期执政大臣组织是由周王直接统辖之下的最高权力机构。据西周金文考察,其组织是由大师、大保、大傅等三公以及作册尹(或内史尹)、宰官、宗周六师和成周八师的冢司徒、冢司马以及五六个卿士等几个主要执政部门的主政大臣构成。表面上看,这几位执政大臣与《周礼》一书中六卿官职比较接近,但又与《周礼》所说的六卿构成有所不同。西周中期金文中大师、作册尹两种职官入职执政大臣行列不见于《周礼》的六卿组织。由于西周宗周有“西六师”,成周有“殷八师”或“成周八师”,故宗周冢司徒、宗周冢司马、成周冢司徒、成周冢司马皆有进入执政大臣组织的情况,这是西周中期官制的一个重要特点。西周中期执政大臣群体之下直接管辖着司徒、司马、司空的三司为其服务机构。
一、金文卿事寮述评与问题的提出
西周金文中的卿事寮,见于西周早期作册夨令方彝、西周晚期番生簋和毛公鼎铭文,可见其组织从西周早期到西周晚期是一直存在的。金文“卿事寮”是涉及西周中央王朝官制的重要问题,自汉代以后,学者就开始根据《周礼》有关“六卿”之说对古文献中卿士组织进行分析和解读。《尚书·顾命》记述周成王在病入膏肓之时“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伪孔传释云:“此先后六卿次第:冢宰第一,召公领之;司徒第二,芮伯为之;宗伯第三,彤伯为之;司马第四,毕公领之;司寇第五,卫侯为之;司空第六,毛公领之”。笔者认为,《尚书·顾命》中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这6位大臣可能是6位卿士或执政大臣,但伪孔传依据《周礼》依次解释为冢宰、大司徒、宗伯、大司马、大司寇、大司空6位官员,可能性是不大的。古代学者相信《周礼》是周公所作,反映的是西周时官制,故做这种解释。
清末民国以来,卿事寮组织深受近代学术界关注,且形成两个研究高潮,分别是清末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孙诒让、罗振玉、郭沫若等学者为代表,20世纪80—90年代初以杨宽、李学勤、白川静、韩国磐等学者为代表。虽然其间对金文卿事寮相关词义解释、官职性质争议激烈,但学术界也逐渐形成一种共识,即“卿事”就是“卿士”,卿事寮就是众卿或众卿士官员,是西周最高行政官,卿事寮这一组织还是西周中央王朝最高权力机构,其中包括“公”和“卿”(或“卿士”)两种官职。但“公”和“卿”(或“卿士”)是由哪些官职组成,“卿事寮”的“寮”是什么含义,“卿事寮”和“大史寮”是否为并列的两大官署,“卿事寮”和“大史寮”是什么关系,学术界对此看法不一,且争议很大。大致说来,有6种不同的看法,其中最主要且影响较大的主要有3家,分别是“郭沫若之说”“杨宽之说”“张亚初、刘雨之说”(下文简称“张刘之说”)。
“郭沫若之说”认为,周代在周王和太师太保之下,朝廷最高官职是卿士,太史、太祝、太卜、太宰、太宗、太士,合称六卿。青铜器铭文(按:小盂鼎铭)中简称“三左”“三右”,“三左”是太史、太祝、太卜,“三右”是太宰、太宗、太士。此说近几十年来学术界赞同者不多,除“三左”“三右”有些形式化之外,可能还因为太祝、太卜、太士在西周文献和金文并未见得有很高的地位,认为这些官职就是周王朝最高官职卿士则理由不足。
“杨宽之说”认为,关于公级大臣,西周早期有太保、太师、太史,后期有太师、太史;卿级大臣,西周早期有六卿即司土、司马、司工、司寇、太宰、公族,西周晚期有五卿即司土、司马、司工、太宰、公族,少了司寇。实际上,卿级大臣与《周礼》之“六卿”说是大同小异,杨宽也承认“可以说骨干大体相同”,只是“公族宗伯有些出入,但是基本性质是相同的,同样是掌管宗族内部以及君王的事务的”。关于卿级大臣来源的分析,基本上是根据西周金文中担任佑者的情况概括出来的,从方法论层面看,有不全面概括之嫌。在西周金文中,佑者虽然是周王朝的重要官职,但他们一定就是周王朝的卿士吗?从西周金文资料看,很难完全肯定这一点,因此,根据西周金文中担任佑者情况推测卿级大臣的结论也就不见得可靠了。另据《周礼》天地春夏秋五官的“序官”所言,卿士是指天官大宰、地官大司徒、春官大宗伯、夏官大司马、秋官大司寇,还应包括汉代以后缺失的“冬官大司空”。而杨宽所言的卿级大臣是未加“大”的司土、司马、司工、司寇、太宰、公族,实际上这不仅与《周礼》不同,也与西周金文有别,金文“三司”和宰官之上加“冢”(冢司徒、冢司马)才能进入卿事寮。
至于“张刘之说”,是在承认卿事寮和大史寮对立的基础上,又融进了郭沫若“三左”“三右”之说,认为卿事寮主管“三事大夫”的司土、司马、司工(这里把“三事大夫”和“三司”等同起来),大史寮主管“三大”即大祝、大史、大卜。与此同时,西周早期增加了宰官系统,与两寮并列,是在周、召二公的领导之下,西周中晚期又增加了公族系统,是两寮以及宰官、公族两系并列,又皆在番生、毛公的领导之下。“张刘之说”存在的问题是,卿事寮组织到底是由什么人组成?它和大史寮以及宰官、公族是什么关系?从“张刘之说”所做的3张表格看,似乎是并列关系。如果是并列关系,又似乎违背西周王朝主要中枢机构是卿事寮这一学术界基本形成共识的看法。
更重要的是,西周晚期《诗经·小雅·节南山》中有“尹氏大师,维国之氐。秉国之均,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迷”,这是说掌管册命百官大权的内史尹(西周中期以前多称作册尹)和掌管军职大权的大师,依《节南山》所言,这二位是辅佐天子、安定民众、维持国家四方的砥柱栋梁,其官职地位肯定十分重要。西周晚期《大雅·常武》中也说“王命卿士……大师皇父”,明确说“大师皇父”是周王朝卿士。这就是说,在西周卿事寮的官职来源中,如果没有“内史尹(作册尹)”和“大师”这两个重要的官职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在前面这几种“卿事寮”的官职来源说法中,“郭沫若之说”和“张刘之说”中就没有把“内史尹(作册尹)”和“大师”这两个官职置于卿事寮之中。这说明,过去的这几种说法是不妥当的(详后),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西周卿事寮的官职作一些新的探讨。
进入讨论之前,我们需要先讨论“卿事寮”词义,因为学术界对这一词语的含义理解是有分歧的。“卿事寮”见于西周青铜器作册夨令方彝(尊同)、番生簋和毛公鼎3器铭文中。作册夨令方彝铭载:
番生簋铭载:
毛公鼎铭载: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这3器铭文皆有“卿事寮”一词,但“卿事寮”与所涉及的3位大臣明保(明公)、番生、毛公的关系是不同的。番生簋、毛公鼎两器铭是出现在册命铭文之中,番生簋铭述番生被王册命总管“公族”“卿事、大史寮”事务,但“公族”为什么会放置在“卿事、大史寮”之前呢?笔者认为“公族”是番生主管的具体官署,这一点后面再详加讨论。毛公鼎铭述毛公被周王册命管理“卿事寮、大史寮”,并命令主管公族、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及周王自己家族事务。但作册夨令方彝铭不是册命铭文,此铭文一开始明保或明公被周王任命管理“三事、四方”,并出任卿事寮官员,但并没有册命仪式。接着明公到其父周公宗庙告知自己出任卿事寮之官的消息,然后就到成周去宣布三事令、卿事寮、诸尹、里君、百工、诸侯(侯、甸、男)、四方令的各种任命命令。
西周金文“卿事寮”中的“卿事”应读为文献中“卿士”,自孙诒让、罗振玉、郭沫若释读以来,学术界已没有多大疑义。特别是罗振玉指出,西周金文中的“见事”或作“见士”,这是“事”“士”二字可通的直接证据。至于“寮”字,不同学者是有争议的,或以为“卿事寮”是以卿士为首的办事机构,“寮”是“僚属”“属下”之义,相当于汉代丞相下设置长史、司直等僚属;或以为“寮”应即《尔雅·释诂》所说的“僚,官也”之义,“卿事寮”,“义为卿士官,此处卿士系广义,即指众卿”。笔者认为后一种说法是可以信服的。“寮”,应即《左传》文公七年晋有林父所说“同官为寮……吾尝为寮”之“寮”的用法,是“同官”“同僚”之义。“寮”文献亦作“僚”,《诗经·大雅·板》:“我虽异事,及尔同僚”,郑玄笺:“我虽与尔职事异者,乃与尔同官,具为卿士”。具为卿士者则为“同官”,亦称“同僚(寮)”,因此“卿事寮”之义是指一起为卿士的同僚。因“卿事寮”任职者,原掌之事虽有不同,但为周王任命入“卿事寮”后,则官阶相同,故称“同僚(寮)”。可以说卿事寮的官员各有其主司的官府部门,但又为同一爵位的卿士,是在一起议事的执政官。
西周金文中“卿事寮”是个组织结构,学术界多数学者还是赞成的,但是这个组织的性质是什么,是如何组成的,成员来源是什么,说法纷纭。笔者认为,金文“卿事寮”本义是指同为卿士官职并在一起议事的执政官,我们就不得不注意西周中期卫盉等3件青铜器铭文中的5位或6位大臣,学术界几乎一致称他们是“执政大臣”,也有不少学者直接称之为“卿”,还有学者称之为“委员会”或“高级官员‘委员会’”。不过,笔者认为,这样由5位或6位重要卿士组成的官僚组织,直接向其下属的职能部门三有司下达命令,根据这些“执政大臣”组织构成的成员可以分析其原来的官职,进一步分析他们与卿事寮组织的关系。
二、西周王朝执政大臣组织的构成分析
西周时期周王朝的执政大臣组织,比较突出地反映在西周中期金文卫盉、五祀卫鼎和永盂这3件器铭中。前两件器铭反映了5位周王朝执政大臣处理财产与土地交换案件的记载,最后一件器铭反映的则是6位执政大臣受周王之命赐封大臣土地的记述。铭文如下:
从上述3器铭文可以看出,卫盉铭中有伯邑父、荣伯、定伯、
伯、单伯5位执政大臣,共同处理了裘卫和矩伯有关玉器等财产和土地交换的案件;五祀卫鼎铭中有井伯、伯邑父、定伯、
伯、伯俗父5位大臣,处理了卫和邦君厉之间土地交换的案件;永盂铭有益公和井伯、荣伯、尹氏、师俗父、遣仲6位执政大臣,执行了周天子把洛水南北两岸土地分封给师永的册封命令。此处铭文所载的5位或6位大臣,虽然学术界一般都承认他们是周王朝的执政大臣,也有少数学者认为他们就是卿士,但笔者认为卫盉等3器铭中执政大臣组织中所属成员的身份、地位及其在周王朝所任官职情况是能够加以深入分析的,通过分析,可以了解“执政大臣”组织和这些卿事寮的关系。
(一)卫盉等3器时代及几位执政大臣的地位和身份
卫盉、五祀卫鼎、永盂3器的时代,学术界一般认为是西周中期之物,但这只是一个大概时间。具体而言,卫盉、五祀卫鼎多数学者认为分别是西周中期前期周共王三年和五年之器;而永盂或认为是周共王十二年之物。在这3件器铭中,伯邑父、荣伯、定伯、井伯、
伯分别出现2次,“师俗父”即“伯俗父”亦出现2次;而单伯、尹氏、遣仲、益公则各出现1次。另外,从这3件器铭中,也可以看出卫盉和五祀卫鼎铭文中的5位大臣和永盂铭中6位大臣的身份和地位。
首先,卫盉铭中伯邑父、荣伯、定伯、
伯、单伯5位大臣“乃令参(三)有司司徒微邑、司马单旟、司工(空)邑人服”,表明这5位大臣的地位是在三有司(司徒、司马、司空)之上;五祀卫鼎铭中井伯、伯邑父、定伯、
伯、伯俗父5位大臣“乃令参(三)有司:司土(徒)邑人
、司马
人邦、司工(空)隋矩”,也表明这5位大臣的地位是在三有司(司徒、司马、司空)之上。三有司(司徒、司马、司空)本来也就是周王朝掌管军政的重要官员,而有的学者将5位大臣的3件器铭中“三有司”视为“地方性三有司”,笔者认为是不妥的。马承源等学者也曾据卫盉铭指出,因为伯邑父、荣伯、定伯、
伯、单伯“五位王臣在三有司即司徒、司马、司空之上,是执政大臣”。伊藤道治和李峰也曾分别指出,裘卫诸器中的三有司是中央王朝政府的官僚,因为他们和王家人员都直接接受中央政府中以井伯为首的一组高官的命令。这些说法是对的。
其次,永盂铭中益公和井伯、荣伯、尹氏、师俗父、遣仲6位大臣,执行周天子命令,赐封师永洛水南北两岸的土地,也说明6位大臣是周天子之下掌管朝廷册封大权的重要执政大臣。
此外,五祀卫鼎铭记述卫因为邦君厉未履行所承诺的交换五田之事,便把邦君厉上告到井伯、伯邑父、定伯、
伯、伯俗父5位大臣那里,“正乃讯厉曰:‘汝贾田不(否)’”。这里的“正”就是指代前面井伯、伯邑父、定伯、
伯、伯俗父5位大臣。西周文献和金文中的“正”往往就是朝廷中最主要的执政大臣,而五祀卫鼎中这5位大臣也是其时最主要的几位执政大臣。
(二)卫盉等3器铭中执政大臣各自官职分析
卫盉、五祀卫鼎铭5位执政大臣或五大臣,永盂铭中包括益公在内有6位执政大臣,其地位、权力在“三有司”(司徒、司马、司空)之上。这个组织机构是由哪些成员组成,各自的官职本是什么,对于我们了解西周中央王朝最高权力机构的组成是有很重要意义的。这些执政大臣,他们也出现在其他一些青铜器铭文中,有的是有官职记载的;而另外一些大臣虽然没有官职记载,但结合西周中期他们在其他青铜器铭文中参加册命担任佑者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他们所佑助官员的身份,也可以大致推测他们的官职和地位情况。
1.尹氏(永盂):作册尹或内史尹的简称
虽不知永盂铭尹氏为何人,但可知尹氏为西周早中期的作册尹,西周中期后段以后称“内史尹”,后期又称“命尹”,是管理册命部门的最高官职,是周王身边秘书班子的最高长官。作册尹或内史尹又简称“尹氏”。《诗经·小雅·节南山》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赫赫师尹,不平谓何”,“尹氏大师,维周之氐”。从汉代毛传、郑笺以来,皆谓“师尹”为“大师尹氏也”,把“师尹”视作1人,如毛传:“师,大师,周之三公也。尹、尹氏,为大师”,又如朱熹认为“大师,三公。尹氏,盖(尹)吉甫之后”。从王国维开始把“师尹”“尹氏大师”视为2人,认为二者是首掌军职的大师和首掌文职的史尹,此说是对的,这是符合《诗经》和西周金文中“大师”和“尹氏”用义的。《诗经·大雅·常武》云:“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表明“大师”是掌管六师军队戎兵的最高长官;而“尹氏”则常常是金文作册尹或内史尹的简称,西周晚期颂壶铭“尹氏受王令书,王呼史虢生册令(命)颂”(《集成》9731),四十二年逨鼎铭云:“尹氏受王斄书,王呼史淢册斄逨”(《铭图》2501—2502),《诗经·大雅·常武》云:“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直到春秋时期周王朝内史尹仍简称“尹氏”:《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杜注云:“尹氏、王子虎,皆王卿士也。叔兴父,大夫也”,孔颖达疏据《国语·周语上》韦注谓:“皆以为大宰文公即王子虎也,今尹氏又在王子虎之上,故以为皆卿士”。春秋时期中原各诸侯国已无“尹氏”一官,《周礼》中也仅有“内史”而无“内史尹”之官职,所以当杜预注说“尹氏”与王子虎为东周王朝卿士时,孔颖达疏解释说这件事是因为见《周语上》策(册)命晋文公为侯伯,“尹氏”排列在作为大宰王子虎之上,故认为他们都是卿士。虽然这一推测是对的,但这也说明两种情况:一是春秋时东周王朝仍有“内史尹”之官,简称“尹氏”,地位一般在“大宰”之上;二是汉代以后学者一般依据《周礼》分析西周时期的官制,因为其书已无“内史尹”官职的设置,便已对“内史尹”和“尹氏”不大了解了。
2.伯俗父(五祀卫鼎)、师俗父(永盂):大师
伯俗父即师俗父,唐兰曾做过论证。“师某”在西周金文中常见,师俗父绝非一般的“师某”类长官,应是“大师”一职,如下文所说虽然多称“司马井伯”但实际上是“冢司马”一样,不然是进入不了这个高级别执政大臣系列的。所以李学勤也说师俗父在周懿王五年(指五祀卫鼎)、伯俗父在周懿王十二年(指永盂)“均是六卿之一”,这也可从师俗父或伯俗父在金文担任佑者及所属属官分析其官职情况。
首先,西周中期后段史密簋铭记述周王命令师俗和史密东征,“师俗率齐师、述(遂)人左伐长必”(《铭图》5327),师俗是这次军事征伐的主帅。其次,西周中期师晨鼎铭中周王册命师晨“胥师俗司邑人,唯小臣、善夫、守、[友]、官、犬;暨奠(甸)人、善夫、官、守、友”(《集成》2817)。这一方面表明师晨只是师俗的助手,相当于后世的副长官;另一方面,这件铭文中“邑人”与“奠(甸)人”相对,正如学者所说,“邑人”是指国人,“奠(甸)人”是指鄙野之人即“遂人”,已形成了国野之别的乡遂制度。这就是说师俗与师晨管理所有国鄙之内的各级基层官吏和民众,师俗应是“大师”类的高级军事长官。再次伯俗父曾经担任西周中期南季的佑者,南季鼎铭云“伯俗父佑南季”,而且周王任命南季“用左右俗父司寇”(《集成》2781),“左右俗父”表示南季是伯俗父的辅佐官员,即今所说的“副官”。“司寇”是南季之官,这表明司寇南季是伯俗父的属官。最后,师酉鼎铭文中周王“使师俗召师酉”(《铭图》2475),师酉是“司虎臣”之官(师酉簋《集成》4288),掌管京师保卫治安的军事长官。让师俗召唤师酉,这表明师俗之官在师酉之上。师俗父或伯俗父,其属官有师某、司寇、虎臣之类,掌管乡遂诸多的官吏和民众,而且还曾率军东征,应是“大师”级军事长官,而伯俗父(师俗父)大概是以大师的身份进入执政大臣组织,亦即后面将要讨论的卿事寮。
3.单伯(三年卫盉):宗周冢司徒
西周中期前段扬簋中有“司徒单伯”(《集成》4294—4295),应即同一时期西周中期前段卫盉铭中的“单伯”,但单伯不是一般的“司徒”,因卫盉铭中单伯和其他4位执政大臣“乃令参(三)有司司徒微邑”等臣中“微邑”也任“司徒”之职。因此,笔者推测“司徒微邑”应是《周礼·小司徒》中的中大夫“小司徒”,而单伯在司徒微邑之上,是“冢司徒”之职,为卿士之爵位,才进入执政大臣组织。附带说明一下,西周金文中的“冢司徒”“冢司马”之职,往往不加“冢”字只以“司徒”“司马”相称,这是需要辨识的。卫盉铭单伯亦即金文中“冢司徒”之职,相当于《周礼·地官·司徒》中的“大司徒”。从单氏家族出土的逨盘(《铭图》14543)中说周昭王、周穆王时期,“朕皇高祖惠仲盠父,盭龢于政,有成于猷,用会昭王穆王,盗征四方,扑伐楚荆”,此应即盠方彝中做器者盠。周王册命盠:“用司六师王行、参有司:司徒、司马、司空”,还命:“兼司六师暨八师艺”(《集成》9899—9900)。“艺”是指军事武艺的培训,正是“大司徒”之职,与下文任冢司马的井伯一样,虽身为“冢司马”,但金文常常称为“司马井伯”一样简称为“司马”,因此可知卫盉中的单伯就是西周晚期宣王时逨盘铭中单氏家族的惠仲盠父。那为什么“单伯”称“伯”而“惠仲盠父”称“仲”呢?笔者认为这是同一个人族外称谓和族内称谓会有分别,族外称单氏宗族的盠父为“单伯”,族内则称单氏宗族的盠父为“惠仲”。逨盘铭还说“惠仲盠父”主要活动在周昭王、周穆王时期,卫盉铭单伯在周共王三年还在世,但也可能是其晚年了,而在五祀卫鼎铭中就已经不出现,笔者认为他大概已经去世,其官职也亦为其他人所取代了。五祀卫鼎和永盂铭文中已经不见“单伯”,大概他已去世。所以逨盘铭叙述惠仲盠父时只说他辅佐昭王、穆王,未说他辅佐共王,大概他在共王时期任职时间不长便略去不言。单伯是因任冢司徒之职而为卿士进入执政大臣组织的。扬簋铭文云:“司徒单伯内(入)佑扬,王呼内史史敖册命扬。王若曰:扬,作司工(空),官司量田佃,暨司
(位)、暨司刍、暨司寇、暨司工司”(《集成》4294—4295)。此簋中作司空的“扬”不知是大司空(或冢司空),还是一般的司空。一般的司空则在冢司徒的属下,如盠方彝所说“用司六师王行、参有司:司徒、司马、司空”;如果是大司空或冢司空,则可能与作冢司徒的单伯是同一官阶。
4.荣伯(卫盉、永盂):成周冢司徒
“荣伯”还见于西周中期宰兽簋(《铭图》5376—5377),为宰兽佑者,这与卫盉、永盂的时代是基本接近的,其铭称之为“司徒荣伯”。唐兰曾推测卫盉铭说“荣伯可能是司空”,但他并没有列举什么证据。宰兽簋出土于1997年陕西扶风县段家镇大同村西周墓,宰兽簋与永盂时代相同,与卫盉也相去不远,3器中的“荣伯”应是同一人,荣伯之官应是宰兽簋铭所言的“司徒”。不过,荣伯所任“司徒”应该为“冢司徒”,因为卫盉铭文中5位大长官下还有三有司中的“司徒微邑”(应为小司徒),故荣伯应是“冢司徒”。从世袭的因素看,西周中期的“荣伯”为司徒,西周早期有荣簋(《集成》4121)、邢侯簋和大盂鼎。邢侯簋铭有“王令荣暨内史曰”(《集成》4241),大盂鼎铭王对盂云“今余唯令汝盂绍荣”(《集成》2837)。这里所说的“荣”是人名,学者或以为是成康时的“荣伯”。大盂鼎铭中“绍”是继承之义,周康王命令盂继承荣伯职官,可见荣伯大概在成康之际就担任王朝重要官职,也可能就是司徒一职,后为盂所继承。唐兰认为,井侯簋铭中的“荣(伯)”是周成王和周康王早期的第一代荣伯,周康王二十三年大盂鼎中的盂是后继第二代荣伯,那么笔者认为卫盉、永盂等铭中的荣伯可能是第三代荣伯。
单伯、荣伯都出现在卫盉铭文中,而且都应是“冢司徒”,是不是有矛盾呢?从西周金文看,宗周有“西六师”,“西六师”有其“三司”即冢司徒、冢司马、冢司空,还有一般的(小)司徒、(小)司马、(小)司空;成周有“成周八师”或“殷八师”,也有其“三司”及其长官。西周中期晚段曶壶盖铭文周王册命曶为“作冢司徒于成周八师”(《集成》9728),说明成周的确设置有“冢司徒”一职。这也和传世文献《周礼》所说周六军只有一套“地官司徒”“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及已失轶的“冬官司空”组织是根本不同的。但从盠方彝中看,单伯作冢司徒应是在宗周,单伯是“司六师王行、参有司:司徒、司马、司空”,“六师”即西周金文中的“西六师”,而且还是“王行”,是指周王所统辖的军队,只能是宗周,这可以说明单伯是掌管西六师的冢司马。从西周中期后段敔簋铭文看,荣伯尚且在世,应是成周“冢司徒”,相当于《周礼·地官·司徒》中的“大司徒”之职,因为他活动的范围是在成周和洛水一带,掌管成周地区兵民合一制之下的众多将士民众。敔簋铭云:“唯王十月,王在成周。南淮夷遱(屡)殳(役),内伐
、昴、参泉、裕敏、阴阳洛。王令敔追
拦于上洛
谷,至于伊班。长榜载首百,执讯四十,夺俘人四百,啚(图)于荣伯之所,于
衣
,复付厥君”(《集成》4323)。敔簋铭开头用“王在成周”就点明周王活动的地点在成周,也就预示着下面发生的事件也在成周及周围地区。南淮夷所侵伐的有“阴阳洛”,河流之北曰阳,河流之南曰阴,“阴阳洛”是指洛水的南北两岸;敔所追拦南淮夷的地区有“上洛
谷”,应是洛水上游,这说明南淮夷所侵略之地与敔所讨伐之地皆是流经成周洛邑的洛水流域。敔讨伐南淮夷功绩卓著:“长榜载首百,执讯四十,夺俘人四百”,便“啚(图)于荣伯之所”,但为什么要“啚(图)于荣伯之所”呢?如果荣伯如笔者所推测他为成周冢司徒,因为大司徒是掌管民众的刑教爵禄(《周礼·地官·大司徒》)。敔簋铭“于
衣
,复付厥君”大概是说荣伯记述于档案,并报告君王作为奖赏的凭据。
荣伯是成周“冢司徒”,宗周冢司徒是单伯,二者形成相互对立状态,这是西周时期军政方面一大特点。西周时期实行兵民合一制,在宗周镐京设置有“六师”,成周洛邑设置有“八师”,据盠方彝铭宗周六师设有司徒、司马、司空的“三司”,成周亦设有司徒等“三司”,所以宗周六师有“冢司徒”,也有“冢司马”等,成周八师也有“冢司徒”“冢司马”等官职,也就不奇怪了。
荣伯还见于西周中期康鼎铭文,为康的佑者:“荣伯内(入)佑康,王命康死司王家”(《集成》2786)。以此可知康在周王朝官职也是宰职,可见康鼎中的康与宰兽簋中宰兽受册命情况相同。官职相同,而且佑者为同一类官职,也为同一人。西周中期衍簋铭荣伯为衍佑者,衍是“司王家”之官(《铭续》455),应是宰官,二者地位相当,与康鼎情况相似。西周中期弭伯师籍鼎:“荣伯入佑师籍”(《集成》4257)。荣伯还在西周中期辅师
簋盖中担任佑者,“荣伯入佑辅师
”,在此簋中辅师
被册命为“司辅”之职(《集成》4286)。荣伯还在西周中期古盨盖与古盉铭中担任古的佑者,“荣伯入左(佐)古”(《铭图》5673、14798),古被册命为“作服”,此铭与同簋盖铭(《集成》4270))相同。西周中期前段应侯钟甲乙铭云:“唯正二月初吉,王归自成周,应侯见工遗(馈)王于周。辛未,王格于康宫,荣伯内(入)佑应侯见工”(《铭图》15315—15316)。这是荣伯以冢司徒之职担任应侯佑者,与《周礼·大司徒》所述之职是相似的。
5.井伯(五祀卫鼎、永盂):宗周冢司马
井伯是个重要人物,在周穆王时期已经担任周王朝重要官职“冢司马”。2006年才问世的
簋说周穆王二十四年明确被册命为宗周“冢司马”,其铭云:“王呼作册尹册申令
曰:更乃祖服作冢司马”(《铭图》5362),这相当于《周礼·夏官·司马》中“大司马”之职,即冢司马井伯
。在西周中期五祀卫鼎和永盂中进入卿事寮,且为卿士核心人物,因为西周中期到后段,井伯曾经多次担任册命的佑者,而且西周中后期的许多册命活动皆在“师司马宫”“周师司马宫”“周师录宫”举行,这些“司马”实际上是“冢司马”,“录”应是“
”的异体字;称“周师”是指宗周六师,亦即“西六师”。
西周中期师毛父簋云:“师毛父即位,井伯佑”(《集成》4196)。西周中期救簋盖:“王在师司马宫太室即位,井伯内(入)佑救……用大备于五邑守堰”(《集成》4243)。西周中期走簋:“司马井伯□[入]佑走”(《集成》4244)。西周中期前段师
簋盖:“王在周师司马宫……司马井伯
入佑师
……命汝官司邑人、师氏”(《集成》4284)。西周中期后段师虎簋:“井伯内(入)佑师虎……命汝赓乃祖考,嫡官司左右戏緐荆”(《集成》4316)。西周中期师
父鼎:“司马井伯佑
父……用司乃父官、友”(《集成》2813)。
西周中期前段师
簋盖中“司马井伯
”担任佑者(《集成》4284);西周中期师
父鼎(《集成》2813)、走簋(《集成》4244)、卫簋(《铭图》5368)中称“司马井伯”;西周中期师毛父簋(《集成》4196)、豆闭簋(《集成》4276)、师虎簋(集成《4316》)、救簋盖(《集成》4243)中称“井伯”。而且周王册命礼的地点常在“周师录宫”(宰兽簋《铭图5376》、谏簋《集成》4285、师艅簋盖《集成》4277、
盨《集成》4462、师晨鼎《集成》2817)、“周师司马宫”(师
簋盖《集成》4284)、“师司马宫”(救簋盖(《集成》4243)。因为他担任“冢司马”在宗周六师,金文中也就加了“周师”二字,称之为“周师录宫”。井伯其全称应为“周师冢司马井伯
(录)”,表明
的官职是宗周六师军队中冢司马,“井伯”是指他是井氏宗族族长,“周师司马”是以官职相称,“司马井伯”则是把官职和井氏宗族族长合二为一的称谓。另外,司马井伯
任官时间从西周中期前段到后段,时间也比较长。
我们可以根据金文中被佑者的官职对佑者司马井伯
的官职作以分析。井伯在西周金文中明确说是“司马”“冢司马”官员。而二人所佑的官职都应是大司马之职的属官,井伯所佑者多为“师”类官员:师毛父、师
、师虎、师
父,还有管理“五邑守堰”的救,与《夏官·司马》“司固”官职相近。
6.益公(永盂):冢司马
从永盂铭文看,益公先是进入王宫接受周王命令,然后出宫传达授师永田地的王命,地位应在下面所见众大臣之上。值得注意的是,“益公”也是上述3器中唯一被称为“公”的官员,这也与益公入宫接受王命然后出宫传达王命的身份是相合的。但他到底是什么官职金文中未言,唐兰推测益公“当是司徒”,但并未说明是什么原因。
我们根据西周金文可对其官职做进一步考察。西周中期前段申簋盖铭文云:“益公内(入)佑申,□[立]中廷。王命尹册命申:更乃祖考胥太祝,官司丰人暨九
(戏)祝”(《集成》4267)。依《周礼·春官·宗伯》所说,“太祝”是属于宗伯的属官。西周中期师道簋铭文说周王册命师道时,“益公内(入)佑师道即位中廷,王呼尹册命师道”(《铭图》5328)。师道以“师”为氏,应是军事类官员,可见益公可能为军事类长官“师”职之上级。西周中期询簋铭文云:“王若曰……今余令汝適官司邑人先虎臣后庸……唯王十又七祀……益公入佑询”(《集成》4321)。询是掌管宫中警卫部队虎臣的长官,益公应是掌管虎臣的询的上司。《周礼》中《夏官·司马》说虎贲氏是大司马的属官。西周中期走马休盘铭文云:“唯廿年正月既望甲戌……益公佑走马休”(《集成》10170)。“走马”相当于《周礼·夏官·司马》中的“趣马”,依此看,走马休又应是益公的属官,益公应是掌管大司马之职。西周中期后段乖伯簋铭文记述说:“唯王九年九月甲寅,王命益公征眉敖,益公至告。二月眉敖至见,献
”(《集成》4331),这表明益公是这次率军征伐眉敖的统兵元帅。
从这几段铭文看,益公是任军职的师道、掌虎臣之询、走马休等官员的佑者,并亲自率军征伐眉敖,益公应是属于掌管军队的重要长官。按照多数原则,益公应是“冢司马”之职。如前所分析,在永盂中,井伯是“周师”(宗周)六师冢司马,荣伯是成周八师冢司徒,师俗父是大师,以及不知为何人的“尹氏”。如果益公是冢司马,但不知是属于宗周冢司马还是成周冢司马,因为主持分封土地这样的事情似乎是冢司徒的工作,却并非是冢司马(大司马)的分内工作。益公不仅是“冢司马”,而且他是其他5位执政大臣之首,且已称“公”爵,但他以执政大臣之首接受周王之命行使赐封师永田地之事也应是可能的。另外西周中期前段申簋盖中,益公为太祝申的佑者,以《周礼·春官·宗伯》看,“太祝”则为“大宗伯”之属官,益公似为大宗伯之官。但如果益公已是“公”爵身份,他担任佑者可能也就不会按照一般的常规行事,跨界担任佑者也是有可能的。
此外,西周中期永盂铭说益公入王宫受王之命分封师永土地,“益公内(入)即命天子,公乃出厥命,赐畀师永厥田:阴阳洛,疆暨师俗父田。厥暨公出厥命,井伯、荣伯、尹氏、师俗、遣仲。公乃命酉[奠]司徒函父,周人司工(空)
、亚史、师氏、邑人奎父、毕人师同,付永厥田”(《集成》10322)。永盂铭记载益公入王宫受王命赐封师俗父田地,然后出王宫和众执政大臣宣布赐封之命,再由益公命奠司徒函父,周人司空
、亚史、师氏、邑人奎父、毕人师同具体交付师永田地。土地赐封的事务依《周礼·地官·大司徒》记述是属于大司徒之职,但我们要看到益公在永盂铭中的特殊身份和地位,如前所说,西周金文中称“公”是指“公”爵身份,如班簋铭文所见。益公在永盂铭中是6位执政大臣的首席长官,所以我们还不能完全按照益公的本职官职来看待他在这场赐封师永土地活动中的身份地位。
7.定伯(卫盉、五祀卫鼎):可能为宰官
定伯在西周金文没有他自己所做的器物,因而他自己本职官职也是不大确定的。我们只能从他担任佑者及被佑者之官去推测他的官职。即簋中定伯为即的佑者,即簋铭云:“定伯入佑即。王呼……曰:司琱宫人
稻(盗),用事”(《集成》4250)。据此铭即是管理琱宫灾祸盗窃之事的官职,定伯为即的佑者,亦为即的上级,所以我们推测定伯应是掌管王宫之事务的冢宰之官,因此原因进入执政大臣之列。
8.遣仲(永盂):可能为冢司徒
遣仲仅见于西周中期
鼎铭:“遣仲令
(总)司奠(甸)田”(《集成》2755)。“奠(甸)田”是属于鄙野田地,可知
是属于《周礼·地官·司徒》的属官,即“遂人”“遂师”“遂大夫”一类官职。遣仲是
的上级官员,可能是冢司徒之类官职。从永盂铭文看,已经有荣伯为成周冢司徒,那么遣仲可能是宗周冢司徒。西周中期前段孟簋铭文云:“孟曰:朕文考暨毛公、遣仲征无需,毛公赐朕文考臣自厥工,对扬朕考赐休,用铸兹彝”(《集成》4162—4163)。此簋腹部有大凤纹,是周穆王时器,毛公应即毛班,为这次征伐无需的主帅,遣仲是副帅。毛公亦见班簋铭文,亦与孟簋时代接近。到周共王永盂时期毛公可能已不在世了,但遣仲还在世,其官职也有升迁。
如此看来,在永盂册封土地中宗周冢司徒、冢司马和成周冢司马、冢司徒都参与了。永盂是在东都洛邑封地,东都八师主要长官参与也就容易解释了。
三、西周中晚期执政大臣组织的性质及相关问题的讨论
(一)西周中期执政大臣群体的性质与成员的来源
西周金文卫盉、五祀卫鼎和永盂3器铭文中所见执政大臣是5位或6位,另外小盂鼎铭也有6位执政大臣:“昧爽,三左三右多君入服酒”(《集成》2839)。依据西周金文,西周执政大臣来源于作册尹(内史尹)、大师、冢宰,以及宗周和成周的冢司马、冢司徒。与《周礼》官职相比,没有大司寇、大司空和宗伯,却增加了尹氏(即作册尹或内史尹)、大师。而且冢司马、冢司徒却可能是分宗周与成周,因为西有宗周“西六师”,东有成周“殷八师”或“成周八师”,两支军队各有冢司徒与冢司马也是合理的。这不仅与《周礼》一书而且也与目前多数学者看法有很大区别。
西周金文卫盉、五祀卫鼎、永盂等铭文中的5位或6位大臣,可以明确肯定他们是西周王朝的执政大臣。因为他们在卫盉、五祀卫鼎铭文中可以命令“三有司”的司徒、司马、司空,可见他们的地位是在“三有司”之上,而且五祀卫鼎中也明确把5位大臣称为“正”。“正乃讯厉曰:‘汝贾田不(否)?’”这个句子中的“正”就是指代前面提到的5位大臣井伯、伯邑父、定伯、
伯、伯俗父,说明5位大臣的身份就是周王朝最主要的执政大臣。从这3件器铭看,这五六位执政大臣主要处理周王朝大臣间的诉讼事件,例如土地与土地、土地与玉器、兽皮等贵重物质资料的交换等事务,也负责处理周王赐封大臣土地的活动。这五六位大臣的身份,很类似于今日所说的常务理事会中的常务理事,有的学者称之为××委员会,此说也是可以成立的。
这些执政大臣受周王直接管辖,其组织成员的来源应是周王朝各大官署的最高长官。从上面分析可知,卫盉铭等3器中的执政大臣,有来自直接为周王服务的文书班子作册部门(西周中期后段以后称之为“内史”部门)的最高长官作册尹或内史尹,简称“尹氏”,有掌管全国军队的最高长官“大师”,有掌管王宫各种事务部门的大管家“冢宰”,还有掌管宗周和成周“西六师”和“成周八师”具体事务三有司的最高长官宗周冢司徒、宗周冢司马、成周冢司徒、成周冢司马。这当中似乎没有三司中的“冢司空”,更没有“司寇”或“冢司寇”。这就是说,根据西周金文资料,能够进入执政大臣组织的大臣是来自这几大部门的最高长官:作册尹(内史尹)、大师、冢宰、宗周冢司徒、宗周冢司马、成周冢司徒、成周冢司马。
这些执政大臣,笔者认为其性质就是“卿事寮”成员。过去有的学者以为卿事寮中有“三司”(司徒、司马、司空),甚至还有司寇,从上面的考察之中可见,不仅没有司空、司寇,甚至不加“冢”的司徒、司马实际上只是《周礼》中的小司徒、小司马,是不能进入执政大臣行列的,也就是说不能进入卿事寮组织的。
(二)西周执政大臣的设置数目
如果西周中期执政大臣群体成员是选任制而且最多只有6位的话,那也只能在上述部门中选择其成员了。而且,西周金文卫盉、五祀卫鼎铭文中的5位执政大臣和永盂铭中6位执政大臣的设置数量,不仅和《周礼》中所说周王朝执政大臣“六卿”的设置数量相近,而且和西周早期成康之际《尚书·顾命》、西周早期康王时小盂鼎铭中所见执政大臣的设置数量相近,所以西周王朝的执政大臣一般应是6位。我们也可看到,这些部门最高长官即使各选1位,也已经超过6位了,所以笔者推测西周时期应是选任制,选入执政大臣之列的就是西周金文中所见的“执政大臣”,他们也就是卿士之爵称,他们也被称为“正”,如五祀卫鼎“正乃讯厉曰”,其实就是周王朝由周王选择出来的最高执政官。
另外,在这些执政大臣中还有更高一级“公爵”的存在,因为西周中期班簋铭云:“甲戌,王令毛伯更(赓)虢城公服,屏王位,作四方亟(极),秉繁、蜀、巢令”(《集成》4341)。周穆王命令毛班继承虢城公官职,未册命继承虢城公官职前称“毛伯”,册命之后则称“毛公”,表明公级爵称的确存在。从前面所说永盂铭6位执政大臣中有“益公”,就是一位公爵的大臣。《尚书·顾命》中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6位执政大臣中,太保奭、毕公、毛公都是公爵,芮伯、彤伯、卫侯是卿士。
西周官制中有“三公”的设置。《大戴礼记·保傅》谓周代设置有“三公”,周成王年幼时,“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而且设置有上大夫的“三少”:“曰少保、少傅、少师”。不过,《大戴礼记》是战国后儒所作,能不能反映西周历史还是有些疑问的。但大师、大傅、大保“三公”亦见于西周文献,如《周礼·地官·司徒序官》“保氏”,贾公彦疏引《郑志》云:“赵商问:案成王《周官》‘立大师、大傅、大保,兹惟三公。’即三公之号,自有师保之名。”郑玄答云:“周公左,召公右,兼师保,初时然矣”。《郑志》是东汉郑玄与门人赵商、张逸等人问答语录体文献,赵商说据成王时《周官》有“立大师、大傅、大保,兹惟三公”之语,可知郑玄时代真本古文《尚书》尚在,所以赵商所引用的《周官》这几句应是他当时所见的古本《尚书》,并非伪古文《周官》。这可以说明,“立大师、大傅、大保,兹惟三公”,是真本古文《尚书》中的文字。但从《郑志》中郑玄所说周公、召公“兼师保”是兼职,而且“初时然矣”,这只是周初的情况。赵商明确说东汉初他们所见的《周官》成书于成王时,其文失佚今虽无法查证,但大概问题不大。而从今所见西周文献与出土资料看,“三公”之名时有出现,然很难说就是大师、大傅、大保之职。
从古文献看,周穆王时设有“三公”。《逸周书·祭公》记祭公对穆王说:“呜呼!天子,三公监于夏商之既败……呜呼三公,汝念哉……呜呼三公……汝其皇敬哉。”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与《逸周书·祭公》大同而小异,并且明确记述了“三公”的名字:“乃召毕桓、井利、毛班,曰:‘三公,谋父朕疾惟不瘳……’公曰:‘天子,三公,我亦上下卑(譬)于文武之受命……’公曰:‘呜呼,天子,三公,汝念哉!……’公曰:‘天子,三公,余惟弗起朕疾,汝其敬哉’”。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明确说明“三公”就是当时辅政重臣毕桓、井利、毛班,并反复对天子和三公托付遗言,亦可见“三公”地位之高。《逸周书·祭公》与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三公”毕桓、井利、毛班很难说就是《郑志》赵商所见真古文本《周官》中的“三公”即大师、大傅、大保。《尚书·顾命》载成王将崩时,“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伪孔传以为:“太保、毕、毛称公,则三公矣”。伪孔传此说学术界大都是承认的,依此看“三公”设置之数应是存在的,但伪孔传又说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是六卿,太保奭为冢宰,芮伯为司徒,彤伯为宗伯,毕公为司马,卫侯为司寇,毛公为司空,应是以《周礼》六官之职来解释这六卿官职,显然是不合适的。除了太保奭外,毕公、毛公又很难说是太师、太傅。
笔者认为,西周“三公”应是存在的,但应与六卿来源相似,是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出来的。正如笔者前面所指出的,永盂铭中“益公”为公爵而推测其官职是成周冢司马一样。另外,即使同一职官,能否入选公爵,可能还有一个资历的条件。今以西周金文中“大师”一职为例,西周中期师
鼎铭云:“唯王八祀正月,辰在丁巳。王曰:师
,汝克荩乃身,臣朕皇考穆穆王,用乃孔德逊纯,乃用心引正乃辟安德,叀(唯)余小子肇淑先王德。赐汝玄衮、
纯、赤韍、朱衡、銮
、大师金膺、鋚勒”(《集成》2830)。从周王所赏赐的“大师金膺”可知,
官职是“大师”,师
之子所做之器为师望鼎,其铭云:大师小子师望曰:丕显皇考宄公”(《集成》2812)。“
公”就是指其父师
,也明确称之为“大师”。从
鼎铭“王曰:师
,汝克荩乃身,臣朕皇考穆穆王,用乃孔德逊纯,乃用心引正乃辟安德,叀(唯)余小子肇淑先王德”。“朕皇考穆穆王”是先王周穆王,则此铭中的王是周共王,可见在周穆王时师已经是一位重要大臣了。“用乃孔德逊纯,乃用心引正乃辟安德,叀(唯)余小子肇淑先王德”,是说“用你很醇厚的美德,用心引导匡正你君王的安顺之德,我小子王也能够开始发扬先王的美德”,这充分说明师
确实是周共王作太子时的“大师”。但这里的“大师”应是一身而二任,既是掌管军队的长官,又是周王太子之师。有的学者只看到担任军事最高长官的“大师”,有的学者只看到他担任太子之师的“大师”,可能都只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不过他在周穆王还没有升任公级爵位,即使师
鼎所作之年是周共王八年,师
所赏赐的命服为“玄衮
纯、赤韍、朱衡”,所以笔者分析当时他还只是卿士级爵位,还未到达公级爵位。西周晚期《大雅·常武》云“王命卿士……大师皇父”,也明确说大师皇父是周王所册命的卿士爵位,亦非公级爵位。但从师
儿子所作的师望鼎铭文“丕显皇考宄公”(《集成》2812)来看,这位任大师之职的师
最后是被册命为公级爵位“宄公”,可见师
开始被任命为大师时还只是卿级爵位,不是公级爵位,但最终还是升任公级爵位,也许卿级爵位向公级爵位升迁还有个任职历练的过程,“大师”一职最终还是能够晋升到公级爵位的。
如果说西周卿士级执政大臣一般设置有6位左右,三公爵位执政大臣设置应有3位左右,那么公卿类的执政大臣可能就有9位。但由于各种客观或主观原因,公级和卿级爵位的公卿大臣并不一定都能够同时出现,我们在目前所见到的文献和金文资料中见到的都只是部分而不是所有执政大臣的情况。
四、西周中期执政大臣组织成员构成分析
根据西周中晚期金文资料,西周王朝执政大臣组织成员来源,不仅与《周礼》体系不同,也与前面所引述各家之说有许多不同。其不同处有3个方面:一是增加了作册尹(或内史尹,简称尹氏)、大师;二是只选择了“三司”中的最高长官冢司徒、冢司马;三是“三司”最高长官是要区分宗周和成周的。对于这3点不同,我们需要做些解释。
《周礼》一书中虽有“内史”和“大师”两种官职,但均未达到卿士爵位,内史尹也未设立。《周礼》“内史”之官见《春官·宗伯》,但依《宗伯》序官所说只是“中大夫”爵位;“大师”亦见于《春官·宗伯》,依《宗伯》序官所说也只是“下大夫”爵位。《周礼》把这两种官职都列于中低等爵位,并未达到卿士之爵,这实际上反映出春秋以来一些诸侯国“内史”和“大师”的地位已经下降。不过,如前所说,春秋时期周王朝实际上还有身为卿士的“尹氏”之职,地位在太宰之上,楚国的“令尹”和宋国的“太师”还保留着与西周王朝此类官职一样的崇高地位。下面对以卿士或三公身份进入执政大臣组织的官职作些简要的分析。
(一)大师(太师)
西周金文中的“大师”,文献中一般作“太师”。西周时“大师”地位甚高,如商末周初的吕尚、周公都担任过此职,是西六师和成周八师的统兵元帅。《诗经·大雅·大明》云:“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此“师尚父”即《左传》所说的“太师”,依毛传“凉”是佐助、辅佐之意,说明商末周初武王时期姜尚任太师一职,是辅佐周武王夺取天下的最主要的辅佐大臣。西周晚期《诗经·大雅·常武》云:“王命卿士……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也是明证。“大师皇父”入执政大臣为“卿士”,亦为“六师”统兵元帅。《常武》篇中的“皇父”应即《大雅·十月之交》篇的“皇父卿士”,这两首诗都强调了皇父为“卿士”,正说明“卿士”之爵称是能够彰显“皇父”的地位之高。西周中期师
鼎铭所赏赐的“大师金膺”表明他的官职是“大师”(《集成》2830),他的儿子所做之器有师望鼎,句首便说“大师小子师望曰:丕显皇考宄公”(《集成》2812),也表明师
是任职“大师”。师
鼎铭在册命中被周王赏赐“玄衮”衣命服,也表明他的爵位是卿士。师望鼎还称,其父师
为“皇考宄公”(《集成》2812),依周穆王时班簋铭毛班前称“毛伯”,而受命服职后被称为“毛公”(《集成》4341),可见大师师
后来也是公爵爵位。这些金文与文献资料可以说明西周时“大师(太师)”地位甚高,担任“大师”者一般为卿士,可进入到执政大臣组织,也可选入“三公”爵位之列。
(二)作册尹(内史尹)
西周金文中作册尹或西周中期后段之后的内史尹,简称“尹氏”,如前引永盂铭所见。“尹氏”在《诗经》中地位显赫。《小雅·节南山》应是两周之际周幽王灭亡前后的作品,其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赫赫师尹,不平谓何……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秉国之均,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迷”。这首诗中前文所说的“师尹”,就是后面所说的“尹氏大师”。如前文所说,自汉代毛传郑笺孔疏以来,皆把“尹氏大师”看成同一人,这是不对的。直到近代王国维指出“师”和“尹”以及“尹氏”与“大师”是两人而非一人,皆为官职之称,二者地位皆甚高。不过,在杨宽等学者探讨西周官制的时候,似乎并未把作册尹的官职和爵位放到一个重要的地位上,还将作册尹(内史尹)的简称“尹氏”和“大史”看作同一官职的两种称谓,笔者认为这是不对的。实际上作册尹(内史尹)和大史不仅所服务的对象是不同的,而且所管辖的事务也是有区别的。作册尹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周王,主要事务是在内宫,所以作册尹后来又更名为“内史尹”,其原因就在这里。正因为作册尹(内史尹)服务的是周王和内宫,以至于个别作册(内史)就有类似后世宦官性质的“寺”人。五祀卫鼎铭云:“乃令参(三)有司:司土(徒)邑人
、司马
人邦、司工(空)隋矩、内史友寺刍,帅(率)履裘卫厉田四田”(《集成2832》)。其铭文说“内史友寺刍”,“寺刍”称“寺”,就与《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被晋灵公派往杀公子重耳的“寺人披”的“寺人”身份是相同的。有的学者已指出,五祀卫鼎铭中“寺刍”身份是宦官“寺人”。至于“大史寮”常与“卿事寮”连用,并非过去一些学者所理解的那种二者是并列关系,而实际上应是从属关系,也就是说,“作册(内史)”官署是为周王服务的秘书部门,长官为“作册尹(内史尹)”,简称“尹氏”;而“大史寮”是为“卿事寮”服务的文书部门,其长官是“大史”(这一问题将另属文讨论)。
(三)宰官
如前文所分析的,根据即簋中为即佑者的身份,可以推测,卫盉、五祀卫鼎铭中的定伯可能为宰官。虽然证据还有些单薄,但是要看到,不管是《周礼》还是西周金文和文献,大宰或冢宰的身份地位是不容忽视的。《周礼·天官·冢宰序官》云:“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郑玄注引郑司农云:“邦治谓总六官之职也”。《周礼》一书已把冢宰视为辅佐周王统领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的六官首辅大臣。虽然西周金文和文献中宰官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地位,但其官职地位也是不容小觑的。
下面举西周金文蔡簋和宰兽簋铭作些分析。
由铭文可知,蔡簋铭中的蔡被周王册命为宰官,管理王家,并与曶“各从司王家内外”,但从蔡“司百工,出入姜氏令”可知,他应是“内宰”,和他相对的曶则应是“太宰”,并命内宰蔡“毋敢有不闻”。同样,宰兽簋铭也说宰兽已被先王册命为宰官,今王则重申其册命说,命宰兽总管康宫王家臣妾,应是冢宰(大宰),“奠庸(郭)外入(内),母(毋)敢无闻知”。而且从蔡簋铭“赐汝玄衮衣、赤舄”看,“玄衮衣”是西周文献和金文中卿士一级爵位的册命命服,蔡簋铭中的蔡应即卿士之爵。因此,笔者认为西周时期宰官是能以卿士的身份进入执政大臣组织的。
(四)宗周和成周各有冢司徒、冢司马
根据卫盉、五祀卫鼎、永盂3器铭文,被选入执政大臣组织的有冢司徒、冢司马,而且是常常分“周(宗周)”和“成周”,而执政大臣之列却不见有“冢司空”和“冢司寇”,所以我们这里只讨论周(宗周)和成周的冢司徒、冢司马问题。
首先,进入执政大臣的为什么应是“冢司徒”“冢司马”,而不是一般的“司徒”“司马”呢?因为我们从卫盉、五祀卫鼎等铭文可见,执政大臣组织之下有“三司”的司徒、司马、司空,那么进入执政大臣组织的官职应在一般的司徒、司马、司空之上,才能符合其卿士的身份地位。其次,冢司徒、冢司马,须分宗周与成周,这种情况有金文资料也是作为其证据的。五祀卫鼎铭和永盂铭文所列执政大臣中都有“井伯”,此“井伯”其名为“
”(
簋),异体作“录”(“周师录宫”,见宰兽簋、谏簋等铭),本官职为“冢司马”(
簋),但多数简称“司马”或“井伯司马”。而他只是“周师”的冢司马,师
簋盖铭文前面说“司马井伯
入佑师
”,后面说其册命地点“在周师司马宫”(《集成》4284)。“周师”就是指在宗周六师,与成周八师相对。这就是说,井伯司马是西六师“冢司马”,本文为了和成周八师相关官职区分清楚,称之为“宗周冢司马”或“西六师冢司马”。
又如卫盉铭中“单伯”,扬簋铭中他被称为“司徒单伯”,但“司徒”只是个简称,正如前面推测他实际上是“冢司徒”,因为卫盉铭5位执政大臣所命三有司中还有“司徒微邑”。“微邑”应是《周礼·地官司徒》中的“小司徒”,“邑”为名,“微”为氏,而“司徒单伯”就应是“冢司徒”。西周晚期逨盘铭中说“朕皇高祖惠仲盠父……用会昭王穆王”(《铭图》14543),是说惠仲盠父主要服务于周昭王、周穆王时期,但我们据这件三年卫盉器铭可知他在周共王早期还活着。“惠仲盠父”即盠方彝中的盠,周王册命盠云“用司六师王行、参(三)有司:司徒、司马、司空”(《集成》9899—9900)。这里所说的命盠“司六师王行、参(三)有司:司徒、司马、司空”,实际上正是“冢司徒”盠所管辖的职责和官职,是管理“王行”和“参有司:司徒、司马、司空”,但此句加上了“六师”的限定词,也就是说,盠所管辖的是西六师王族军队和西六师三有司(司徒、司马、司空)等官员。这件器铭把盠任“冢司徒”的属性说得十分清楚,单伯盠只能是西六师的“冢司徒”。我们当然可以推测,成周八师也是有“冢司徒”的。
成周八师也有自己的“冢司徒”“冢司马”。西周中期宰兽簋(《铭图》5376—5377)有“荣伯”为宰兽佑者,是地位相近的佑者,其铭称之为“司徒荣伯”。前文已指出荣伯应是“冢司徒”,因为“荣伯”出现在卫盉、永盂铭中,而卫盉铭中荣伯等5位执政大臣之下有三司,三司中就有“司徒微邑”;而且前文根据他在西周金文中活动的地域认为他是成周八师“冢司徒”。另外,前文已指出西周中期晚段曶壶盖铭中曶被册命为“作冢司徒于成周八师”(《集成》9728),说明成周八师的确设置有“冢司徒”一职。曶作成周八师“冢司徒”在西周中期后段,时间晚于荣伯,应是荣伯的继任者。
西周军队分宗周西六师和成周八师(殷八师),也各有三司(司徒、司马、司空)的管理组织,也各有三司的最高长官冢司徒、冢司马、冢司空,虽然冢司空未见进入执政大臣组织,但冢司徒、冢司马则常以卿士身份进入执政大臣组织。这也就与《周礼》所说周代只有“六军”是不同的,而且《周礼》在司徒、司马、司空之外加上了“秋官司寇”,但只有一套建制,且只有“司马”属于军队系统,司徒、司寇、司空也似乎不属于军队系统。而西周金文所见宗周西六师及其三司与成周八师及其三司两套建制,在兵民合一制的系统中,皆属于军事组织系统,这些情况均与《周礼》一书形成了很大的区别。这些是应引起我们重点关注的问题。
西周中期执政大臣是由公卿组成的为周王服务的执政组织,公级爵位有大师、大保、大傅3位左右;卿级爵位有6位,由作册尹(内史尹)、宰官、西六师和成周八师的冢司徒、冢司马组成。其实,这种情况也可以从西周金文和文献中卿士级爵位被授予玄衮衣的情况是遥相呼应的。
在上述西周金文中,曶簋盖铭中曶因为继承祖考之职在成周八师作“冢司徒”,而被赐予玄衮衣;蔡簋铭中蔡因受命为司王家的内宰而被赐予玄衮衣;吴方彝盖铭中作册吴因继承其父青尹之职作册尹而被赐予玄衮衣;师
鼎铭因继承其大伯伯大师之职而任大师一职,并被授予玄衮之衣。这些“玄衮”或“玄衮衣”,根据西周文献记述和金文中的记述,和他们所任官职情况,我们认为正是卿士爵位。这种情况和我们上面根据卫盉、五祀卫鼎以及永盂等铭文,得出西周时期作册尹(内史尹)、宰官、大师、宗周六师成周八师的冢司徒、冢司马等,能以卿士身份进入执政大臣组织的情况是一致的,应非偶然。
五、小结与余论
综上所述,根据西周中期前段裘盉铭、五年卫鼎铭各自5位执政大臣和永盂铭6位执政大臣的身份地位,并考察这些执政大臣在其他青铜器铭文中的政治军事活动,以及在册命礼中担任佑者的情况,可知这些执政大臣的本官分别是大师、作册尹(或内史尹)、宰官(太宰和内宰)、宗周冢司徒、宗周冢司马、成周冢司徒、成周冢司马。这种执政大臣就是西周金文中所说的“卿事寮”成员,一般组成在6位左右,如果加上古真本《尚书·周官》所说的三公“大师、大傅、大保”,就共有9位。
本文的看法与过去郭沫若所说的太史、太祝、太卜、太宰、太宗、太士等六卿不同,而且与杨宽所说的西周早期司土、司马、司工、司寇、太宰、公族六卿而中期以后司土、司马、司工、太宰、公族五卿不同,也与张亚初、刘雨所说西周中央官职由卿事寮“三事大夫”(司土、司马、司工)与大史寮“三大”(大祝、大史、大卜)组成的结构不同。究其原因,过去探讨西周中央官职这三大家中,郭沫若根据《礼记·曲礼》中所说的天官“六大”立论,杨宽根据《周礼》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的“六官”立论(仅把《周礼》“宗伯”换成金文“公族”而已),而张刘二氏却似乎是取郭沫若“六大”的一半大祝、大史、大卜与杨宽“六官”的一半司土、司马、司工而组成。以此可见,过去探讨西周中央官职的几种主要说法,无不是依据后来的文献之说立论的,其不合乎西周金文的实际情况也就不奇怪了。从西周金文资料看,不仅大祝、大史、大卜、太宗、太士并未进入西周王朝执政大臣系列,而且就连司空(工)、司寇、公族类也未进入执政大臣系列,所谓的“大史寮”只是“卿事寮”的文书类部门而已,“三司”长官进入执政大臣的官员无不是加了“冢”才进入的。
根据西周中期前段卫盉铭等金文所见执政大臣的名称,追溯他们在西周中期不同铭文中担任的官职和职司情况,然后确定这些执政大臣所来自的本来官职。确定了这些执政大臣的本来官职,也就明确了西周中央王朝“卿事寮”的来源问题。在西周中央官职中,大师是中央最高军事长官,同时也是周王之师;作册尹(内史尹)是周王的一套秘书班子,负责起草各种昭告文书并册命百官;内外宰官掌管周王朝内外宫各种事务;宗周与成周的冢司徒、冢司马是“西六师”和“成周八师”兵民一体化下的最高行政长官,“三司”系统为其所辖。由此组成的卿事寮组织结构涵盖了西周中央王朝的最重要的几大部门。
部分参考文献
本文载于《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71-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