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掘单位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
李彦峰
遗址概况
长春遗址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长春村,地处石川河东岸、北山山脉南麓一片开阔台地上,范围包括樊家、白家、曹家沟等多个自然村。
自2022年10月始,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联合渭南市博物馆、富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对该遗址开展了系统性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目前,基本廓清了聚落结构布局,由居址区、手工业作坊区和大型公共墓地构成,总面积约200万平方米,是关中地区新发现的一处大型西周聚落,填补了泾河和北洛河之间区域大型西周聚落分布的空白,也是近年来西周考古的重要新发现。
长春遗址地貌鸟瞰
长春遗址平面图
2024年至2025年白家墓地发掘区
工作理念和方法
长春遗址田野工作遵循聚落考古理念,按照“从墓葬到墓地,从墓地到聚落,从聚落到区域”的整体思路系统开展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实际工作中,采用精细化发掘方法,准确揭露各类遗迹现象,全面采集提取遗存信息,同步开展多学科合作研究,结合人骨考古、古DNA研究、动物考古、植物考古等研究手段,大量获取关于遗址人群构成、社会结构及生业经济等研究领域的信息。
居址和手工业区发掘收获
居址选址于石川河左侧的台塬上,西南临石川河河漫滩,西北和东北分别以两条冲沟为界。在系统调查基础上,结合纵横勘探带和局部重点勘探方式,基本廓清了西周遗存的分布范围,东西长约2、南北宽0.8千米至1千米,总面积接近200万平方米。
在居址区北部多个地点的发掘工作中揭露了丰富的遗迹,包括灰坑、窖穴、房址、墓葬、沟渠等500余处,出土了大量陶、骨、石、玉、铜等器物,其中不乏陶板瓦、卜骨、仿铜陶礼器等与高等级建筑相匹配的器物,为建立遗址年代序列、划分聚落功能分区提供了关键依据。
最为重要的收获是在居址中部区域确认了一处手工业区。其大致分布在两条南北向人工沟渠之间,东西长约450米、南北宽约400米。该区域内发现了铸铜、制陶、制骨等多种手工业遗存。
铸铜遗存有陶范坑和一批陶模、范、炉壁、铜刻刀等。可辨器形的陶范包括容器范和车马器范,个别节约范、扉棱范与墓地内出土铜器纹饰几乎一致,反映了遗址内存在从铜器生产到分配使用的全过程。
制陶遗存位于手工业区的中部,在约3.5万平方米的范围内勘探发现20余座窑址,分布规模较大。已发掘陶窑5组,分单窑室配单操作间和多个窑室共用操作间两种。其中,2025FCIY1属单窑室布局,为箅式升焰窑。窑室径约1.8米,箅上分布6个孔火眼,操作间为半地穴式工棚,发现有通道、柱洞、灶坑、壁龛附属设施,壁龛内存有炭火盆。2024FCIY3为一组3窑共用一个操作间,且形制各不相同,分别为圆形窑床式升焰窑、马蹄形半倒焰窑和圆形窑箅式升焰窑,反映了聚落内陶工掌握着不同陶窑形式的的操作技能。结合周边制陶相关遗存的发现,表明聚落内存在较大规模的陶器生产活动。
制骨遗存发现有相关废料坑、骨(角)废料、坯料等。其中,2024FCIH292内集中发现了一批鹿角废料、坯料和角镞半成品。
在手工业区内还发现有20余座小型墓葬。这些墓葬呈现“总体分散、分组聚集”的特征,与居址类遗存相互打破,具有共时性,可能对应着不同的工匠家庭。不同门类的手工业活动集中分布在一个区域,表明聚落内手工业生产具有“工、居、葬合一”和“产业集群”的特征,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聚落内经济生产活动的规模和发达情况。
长春遗址居址规模大,遗存内涵丰富,从出土陶器判断,其形成的年代上限为西周中期偏早阶段,延续至西周晚期,和公共墓地(白家墓地)的存续时代基本一致。居址内的手工业区产业门类多样,生产、居住、墓葬要素全备,为认识西周大型聚落内功能分区、生产组织形态、生业经济等社会问题提供了重要样本。
2024年至2025年手工业区发掘区
2025FCIY1
2024FCIY3
手工业区西侧界沟
容器陶范
节约陶范
车軎陶模
炉壁残块
陶板瓦
卜骨
复合式玉柄形器
大型公共墓地发掘收获
墓地(白家墓地)位于遗址东北部地势较高区域,一条可能经人工改造的沟道(渠)将其与南侧居址分隔。经系统勘探,墓地总面积近20万平方米,其内已探明包括不同规模和等级的墓葬、车马坑、马坑逾3150座,其中带单墓道的大墓11座。绝大多数墓向为北偏东,墓葬间极少打破现象,显示出很强的规划性。其中,大中型墓葬集中分布在墓地北部的高处,大墓与中、小型墓之间没有明显界限,这也是先秦时期集中公墓制度的体现。从墓地间的空白地带看,墓地能分成规模不等的多个墓区。
在墓地内的不同地点共发掘清理西周墓葬148座、车马坑和马坑9座。按有无墓道、墓室面积、葬具规格和随葬品等标准,墓葬可分为四类。
一类墓(带墓道大墓)共发掘7座。平面呈直线形,墓室和墓道分界不明显,全长约13米至20米;墓道坡度较陡,底部与墓室落差普遍大于6米,近墓室端平台上多见搭设棚架类设施的“日”字形基槽;葬具均为一椁两棺,个别存有荒帷痕迹。其中,M66为规模最大的一座,全长19.26米、宽3.8米至4.7米、深12.2米,底部墓室面积30.5平方米;墓道底和活土二层台上发现车轮11件和部分车体构件。M65墓室内二层台上发现殉人4具,其中一名殉人使用有敛衣、敛衾、木棺,且随葬精美的玉项饰等。墓虽遭早期和近年盗掘破坏,一类大墓仍出土数量较多的铜、玉石、陶、原始瓷、漆、蚌贝等质地随葬器物。综合判断,这些带墓道大墓的墓主身份应为聚落统治者及其夫人。
二、三类墓的墓室面积约4平方米至10平方米,葬具多为一椁一棺,普遍流行棺饰。个别墓中见有随葬拆车部件和人殉。随葬品中有铜质礼器、车马器和玉礼器、饰品,部分铜礼器有明器化现象。推测墓主身份可能属于中、小贵族。四类墓墓室面积一般小于2平方米,葬具一般仅单棺,多随葬普通陶器、蚌器和海贝,墓主身份应为平民阶层。
车马坑分为大、中、小三类,多为拆车埋葬,个别为整车埋葬。大型坑分布在一类墓旁,规模大,暂未发掘。中型坑发掘1座(CMK3),埋葬2车和8马;小型坑发掘4座,均保存不佳,一般随葬1车、2或4匹马。中、小型车马坑散布于中、小型墓葬之间,较难确定其所附属的墓葬。马坑发掘4座,平面近方形,多靠近一类墓吗,其内除葬马外,偶见犬,很可能与墓祭活动有关。
公共墓地(白家墓地)单独分布,规模较大,整体规划有序、等级分明,为迄今发现规模最大的一处西周采邑类遗址的大型公共墓地。根据出土陶器和碳十四测年校正数据可知,墓地从西周中期开始使用,延续至西周晚期至两周之际。随葬陶器组合多为单鬲、单罐或一鬲一罐,绝大部分葬式为头向北的仰身直肢,罕见腰坑、殉牲等现象,表明墓地的人群主体应属于周系族群。经初步的DNA检测,部分墓主间具有二级亲缘关系,进一步印证了其公共墓地的性质。
M65平面正射影像
M65殉人
M66平面正射影像
车衡、车輈与车轭结构
M3
龙虎纹玉饰
珊瑚化石牛首饰
金兽面带饰
铜鼎
铜壶盖
铜盨
铜豆
铜马镳
铜甬钟
玉人龙合纹佩
M59随葬品组合
玉项饰
学术意义
长春遗址内发现有规模较大的居址、生产门类齐全的手工业区,以及相对应的大型公共墓地,性质应为西周关中王畿内的一处以周系族群为主体的大型采邑聚落。不同于其他采邑,多册封兴建于王朝初期,规模庞大的长春采邑聚落册封兴建于西周中期,骤然出现在王畿东部边缘地带,突破了以往对西周采邑的认识,更对研究王畿地区西周政治图景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长春遗址的发现,不仅对于理解石川河流域西周聚落对王畿治理的重要意义,更进一步丰富了西周王畿内王都—贵族采邑—普通聚落的社会治理等级结构。其作为近年来西周采邑聚落考古的重要发现,为西周分封制、宗法制、采邑形态及王畿政治地理格局等问题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新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