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警钟长鸣
以案为鉴 以警促安
【编者按】开展“历史上的今天——安全警钟·同历同鉴”主题活动,旨在选编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近几年我市历史上当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事故的复盘既是回望过往的惨痛经历,更是立足当下的警醒鞭策。
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人人皆是责任人;安全防线没有休止符,时时都需绷紧弦。望各地各单位以案为镜、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严从实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2025年7月24日12时30分许,在锦州一停工路段内,在个人临时堆放的堆土场进行土方作业时,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是:
一、涉事司机甲安全规章意识淡薄,违反土石方作业安全规范要求,在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倒车作业时,因观察瞭望不够,未充分察明倒车路线的地形状况,且未确认安全便实施倒车操作,致使车辆左侧车轮碾压到高于地面的土棱,进而导致车辆重心失稳向右侧翻,将位于右侧的司机乙及其所驾重型自卸货车砸压,造成司机乙死亡。
二、作业现场管理存在缺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作业行为。经营者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作业现场实际情况缺乏有效监管和掌控,疏于安全管理。
三、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因素告知不到位。该单位既未明确提示危险区域、操作禁忌等关键信息,也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作业司机的现场危险因素告知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未切实履行向司机清晰告知现场存在的坍塌、车辆伤害等具体危险因素的法定义务,直接导致司机对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认知模糊,对岗位操作中潜藏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为事故发生埋下了认知层面的重大隐患。
四、日常安全管理存在严重缺失,且缺少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该单位既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也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管控措施;经营者未通过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此外,该单位未将外雇司机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管理范畴,导致司机安全规章意识淡薄,进而出现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
事故警示提醒:
一、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反思并从制度建立、责任落实、意识短板等深层次问题中查找事故根源。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主要负责人必须通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系统抓实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涵盖作业全流程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风险辨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危险告知等规定,重点提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各类危害因素及危险环境的风险辨识能力与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二、要加大对堆土场土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力度,健全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监督等方式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要深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尤其要针对司机开展安全技术规范专项学习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司机严格执行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同时系统分析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危险有害环境,全面提升管理人员和司机的事故防范能力,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履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安全生产状况、摸清底数,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要督促外埠运输单位严格依照安全生产和道路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人车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同时,要强化对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开工期间,要细化安全监管措施,通过定期巡查与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实施从施工准备到作业完成的全流程闭环监管;停工期间,要加密安全巡查频次,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已施工工程的成品防护措施,常态化开展已施工路段安全巡查,确保施工全周期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四、管委会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扛起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辖区内建筑施工工程施工作业情况,精准掌握真实底数。对需审批的,要严格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逐一明确对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层层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彻底解决失管漏管问题,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