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否定夏朝存在的人常常提出一个重要理由:甲骨文中并没有直接出现“夏”这个政权名称。 在他们看来,既然商代最重要的文字资料——甲骨文没有明确记录“夏”,那么夏朝是否真的存在就值得怀疑。 但实际上,这种观点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甲骨文没有直接写出“夏”,并不意味着甲骨文中不存在与夏朝有关的历史痕迹。历史记载往往不会以最直白的方式留下答案,很多时候,需要通过后世文献、文字演变以及考古材料相互印证,才能还原被尘封的真相。 以杞国为例,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史书记载,商汤灭夏之后,将夏朝后裔封于杞地,让他们延续祭祀夏王朝的传统。到了周朝建立后,周天子依据“二王三恪制”,再次册封杞国,以表示对前朝后裔的尊重。甚至孔子还曾亲自前往杞国,希望通过那里保存的礼制了解夏朝礼仪。 而甲骨文中虽然没有直接出现“夏朝”二字,却多次出现杞国相关记载。这说明,甲骨文并非没有夏朝遗留的信息,只是这些信息并不是以“夏”这个名称呈现出来。 近年来,学者又在甲骨文研究中发现了一个可能与大禹后裔有关的重要线索,那就是甲骨文中的“旃国”。 甲骨文中的旃国 在甲骨文记录中,曾多次出现商王针对“旃(zhān)国”的占卜。例如: “贞,旃眔殻弗……载王事。” 以及: “旃及殼、甫藉于媳受年。”
这些文字虽然简短,却透露出商王时期存在一个名为“旃”的方国。 不过,由于甲骨文字形与现代汉字存在较大差异,想要准确破解“旃国”的身份,还需要结合古文字学、历史文献以及地理考证进行综合分析。其中,有三个关键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首先,是旃国名称的考证。 东汉时期的《说文解字》中记载:“旃,从丹声。”而《说文》中又记载:“彤,古文丹。” 根据这一文字演变关系,学者蔡云章经过研究认为,甲骨文中的“旃国”,很可能就是史书中记载的“彤国”的后裔。 也就是说,甲骨文里的“旃”,可能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方国,而是后来历史文献中的“彤城氏”。 其次,是旃国地理位置的考证。 甲骨文中记载: “旃及殼、甫藉于媳受年。” 意思是,商王占卜,让旃、殼、甫三个方国前往“媳地”耕种用于祭祀神灵的藉田,希望能够获得丰收。 其中,“殼”位于今天洛阳西北一带,“甫”大致位于南阳市附近。因此,从这些方国的位置推测,旃国所在区域应该距离二者不会太远。 这也为寻找旃国的位置提供了重要线索。 第三,是旃国政治地位的考证。 从甲骨文记载来看,旃国并不是商王朝中央直接控制的重要力量,但在其所在区域内却具有一定影响力。 因为在甲骨文中,当旃与其他方国同时出现时,往往会被排在最前面。这种排列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商王对这些方国影响力和重要性的认识。 换句话说,旃国虽然不是商朝核心区域的大国,却是一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地方势力。 彤国与大禹后裔的关系 甲骨文虽然记录了旃国的存在,却没有说明它的来源和族属。 但在中国传统史书中,对于彤国的来历却有明确记载。 《史记·夏本纪》中记载,大禹属于姒姓,他的后代在分封之后,很多以封国名称作为姓氏,因此出现了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鄩氏、彤城氏等。 而《世本·氏姓篇》中也记载: “彤,彤城氏,分封用国为姓。” 这些记载说明,彤国属于大禹之后,是夏王族姒姓后裔建立的封国。 如果甲骨文中的旃国确实就是史书中的彤国,那么这意味着,在商朝时期,仍然存在一个延续自夏王族的大禹后代方国。 这无疑为研究夏朝遗存提供了新的证据。 到了商周交替时期,彤国所处的位置也非常关键。 它大致位于周人向东方推进的路线附近。武王伐纣时,周军一路东进,在洛阳一带并没有遭遇太大阻力,这说明当地不少势力可能已经选择支持周人。 而考古发现的西周利簋铭文,也提供了相关线索。 西周利簋铭文记载: “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辛未,王在阑师,赐有(右)事(史)利金,用作檀公宝尊彝。” 这段铭文的大意是: 武王伐商,在甲子日清晨取得胜利,灭亡商朝。到了第八天辛未,武王来到“阑师”,赏赐给史官利青铜,利因此铸造礼器,用来纪念自己的先祖“檀公”。 而“旜”是“旃”的异体字,因此铭文中的“檀公”,实际上很可能就是“旃公”,也就是“彤公”。 这说明,当时的彤国已经归附周人。 当然,这里还存在一个争议。 关于西周时期的“彤国”,史书中有一种说法认为它属于姬姓诸侯。 但从历史时间来看,这种说法存在疑问。 周文王晚年开始公开反商,而武王伐纣仅仅发生在十多年之后。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周王室还没有大规模分封大量姬姓诸侯。 因此,利簋中的“檀公”不太可能是后来分封出的姬姓诸侯,更可能是早已存在、后来归附周朝的姒姓彤国先祖。 到了西周成王、康王时期,彤国依旧存在。 《尚书》中记载,周成王临终前曾召集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等重要人物处理后事。 其中出现的“彤伯”,说明至少在周康王时期,彤国仍然存在,而且已经成为西周政权中的重要力量。 只是后来,彤国逐渐淡出了历史记载,最终消失在漫长岁月之中。 甲骨文中的彤国发现,不仅补充了一段被遗忘的历史,也说明商朝时期确实存在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夏族后裔势力。 更重要的是,它与史书记载中的“彤城氏”相互印证,为研究大禹后裔以及夏朝存在提供了一条新的证据链。 谈到夏文化研究时,著名学者邹衡曾提出过一个观点: “夏文化不是没有发现,而是用什么方法去辨认它。”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甲骨文研究。甲骨文中并不是没有夏朝留下的痕迹,而是这些痕迹往往隐藏在不同名称、不同记载和不同历史线索之中,需要通过严谨的考证,将它们一点点拼接起来。 历史的真相,很多时候并不会主动呈现在眼前,而需要后人穿越文字迷雾,寻找那些被时间掩埋的线索。 参考资料:《史记》《尚书》、甲骨文合集、《甲骨文“土方”与夏族遗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