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开展“历史上的今天——安全警钟·同历同鉴”主题活动,旨在选编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我市历史上当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事故的复盘既是回望过往的惨痛经历,更是立足当下的警醒鞭策。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人人皆是责任人;安全防线没有休止符,时时都需绷紧弦。望各地各单位以案为镜、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严从实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事故经过
2021年8月22日13时许,在屯溪区某地块开发项目部,黄山某集团有限公司两名作业人员合力将磨光机从12楼搬运至11楼,在通过11楼采光井过道时,后方的作业人员不慎跌落至2楼采光井脚手架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坠落处的采光井通道,事发时无防护)
事故主要原因
一是11楼采光井过道积水,北侧临边防护装置被拆除;二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在抬重物通过积水过道时着力重心不稳;三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事故处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该企业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事故警示提醒
高处坠落是建筑施工中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最大的事故类型,建筑楼顶、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规范搭设防护栏杆、封闭安全网,禁止人员在无防护临空区域停留、作业。作业场所有坠落风险的物件,必须先行拆除或用钢丝绳固定,严禁随意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