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结报)
转自:团结报
□ 余川广
谭平山(1886—1956),广东佛山高明人,是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和国民党改组及大革命阶段的核心人物,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留下了很多浓墨重彩的事迹,深深地影响着中国革命的进程。谭平山对新政协的召开,对新中国的成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接触马克思主义
1920年夏,谭平山从北大毕业回到广州,创办了《广东群报》宣传马列主义。
1920年秋,共产国际东方局派到中国的代表米诺尔和别斯林,以建立俄国通讯社名义来到广州,协助开展工人运动和建立广东党组织,并出版机关刊物《劳动者》周刊。由于广州无政府主义的影响和势力比较强大,因此,参加组织的成员除米诺尔和别斯林外,其他七人都是无政府主义者。谭平山认为党纲中未提无产阶级专政,因此他没有加入,这是谭平山首次公开提出党纲中必须要强调无产阶级专政。
同年11月,陈独秀到广州担任广东省政府教育委员会委员长。谭平山在教育委员会担任副委员长,兼《广东教育会杂志》撰述。陈独秀抵广州后,协调广东党组织开展工作,为广州共产党组织草拟了一份党纲,其中强调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无政府主义者不愿接受。经过争论和整顿,陈独秀、谭平山、谭植棠等人加入广东党组织,无政府主义者退出了共产党组织。
在建党过程中,谭平山积极开展与无政府主义的思想论争,确立了正确的建党指导思想。
早在1920年4月1日,谭平山就在自己创办的《政衡》杂志上发表了《中国政党问题和今后组织政党的方针——根本的革新政治之第一步》。在比较系统地提出其建党思想的同时,也表达了对于无政府主义的“多所怀疑”。回到广州后,谭平山等人针对区声白等无政府主义者建立的广州共产党组织的存在问题,在《广东群报》组织刊发了长篇连载《共产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及议会派之比较》,对当时广东存在的无政府主义以及议会派思潮进行了系统的揭露和批判。论战的结果,陈独秀和谭平山等人与无政府主义者决裂,在广州建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宗旨的共产党组织。
陈独秀在北京大学时,与谭平山等是师生关系。谭平山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回到广州,继续与陈独秀保持关系。陈独秀到广州后,当即找谭平山、谭植棠等人商讨党组织的问题,陈独秀对谭平山等人说:“现在孙中山、陈炯明在广州已经建立政府,正是开展民众运动的最好机会。但是领导民众运动,个人的领导是比不上组织领导,就是小团体,也担负不起领导民众运动的责任。为使广东民众运动获得更大的发展,必须建立一个领导组织。”陈独秀还说:“北京、上海各地已有共产主义集团的组织,名称就叫共产党。”
谭平山在北大求学期间,受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的影响,已经接触过马克思主义理论,也研究过建立政党问题,开始接受、宣传马克思主义。1920年8月,谭平山已在广州建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对于陈独秀的意见,他极力支持,说:“几十年来,帝国主义列强视我们中国人为‘东亚病夫’,‘一盘散沙’,并把我国分割成为他们的殖民地,如今,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党组织,以宣传和组织民众,为振兴中华做出努力。”在陈独秀的启发教育下,谭平山和谭植棠等人重新整顿和建立了广东共产党组织,不久正式称为“中国共产党广东支部”,并将《广东群报》作为广东党支部的机关报。
1923年10月25日,谭平山被孙中山指定与廖仲恺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被任命为该委员会书记兼组织员,参与筹划改组国民党工作。谭平山在《国民党周刊》发表《国民党改组中应注意诸点》,指出:“国民党改组唯一目的,是希望将国民党造成一个健全而有力的革命党,造成一个全国民众的革命分子所集中的国民革命大本营。”
1923年12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在这次会议上,确立了与国民党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方针,就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问题作出了决定。谭平山被选为分管国共合作事务的中央局委员兼驻粤专员。
1924年1月20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出席开幕式的代表165人,其中中共党员20多人,苏联顾问鲍罗廷也出席了会议。大会由孙中山主持。21日上午,谭平山向大会作了《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大会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承认共产党员和社会主义青年团员以个人资格参加国民党。
大会选举出第一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24名中央执行委员中,有中共成员3人,17名候补执委中,有中共成员7人,在国民党中央党部机构中,谭平山与廖仲恺、戴季陶一起组成了三人中常委和三人秘书处,谭平山为组织部部长,林伯渠为农民部部长。除毛泽东担任宣传部秘书外,谭平山还以组织部部长的身份物色革命人才,发展进步势力。他先后选拔和推荐了共产党员杨匏安任组织部秘书;彭湃、罗绮园任农民部秘书;冯菊坡、刘尔崧任工人部秘书;高恬波任妇女部秘书。在国民党的编制中,实行的是一长制,只设部长,不设副部长,秘书执行的实则是副部长的职责。
1925年3月,孙中山在北京病逝,国民党内各派系斗争日益激烈,国民党左派领导人廖仲恺和共产党驻国民党党团书记谭平山坚决与国民党右派进行斗争,继续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政策,揭露国民党右派的反动本性,引起国民党右派的不满,两人均被列入反动势力的暗杀名单。
8月20日上午8时,廖仲恺赴国民党中央党部参加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车行到会场大门外遭到埋伏在路对面的枪手开枪射击,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与世长辞。事后破案,凶手陈顺供述,是国民党右派经过精心策划的一次暗杀行动。
积极响应中共号召
1943年2月开始,谭平山在中共中央南方局的支持下,与王昆仑、陈铭枢等人在重庆发起组织民主同志座谈会,以座谈时事的形式,联系和团结国民党上层人士。8月,参加座谈会的人士经过交换意见,决定以座谈会为基础,筹组一个正式组织。9月,谭平山等10人的筹备小组成立。后经多次商讨,正式定名为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从1944年上半年起,即开始以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的名义吸收成员和开展活动。1945年10月28日,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第一次全体大会在重庆上清寺特园召开,宣告三民主义同志会(简称民联)正式成立。主张中国国民党应“结束党治,建立举国一致的民主联合政府”,“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1947年11月12日,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一次联合代表大会在香港召开。1948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香港成立。
1948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谭平山当时在香港领导民革工作,联合其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积极响应中共的号召。
谭平山利用自己在国民党元老和民主党派中的崇高声望,积极联络、团结在香港和国统区的民主人士,宣传中共的主张,推动他们北上解放区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他的行动对凝聚反蒋民主力量、形成统一战线起到了关键作用。
谭平山于1949年2月25日随李济深、沈钧儒等35位民主人士从沈阳乘专列抵达北平。谭平山等人一到北平,毛泽东就到前门火车站亲自迎接,稍后住进北京饭店。两位大革命时期的老朋友见面甚是高兴,毛泽东一直视谭平山为兄长,对谭平山十分尊重和信任。
3月初,谭平山在香山与毛泽东就新政协召开事宜彻夜长谈。谭平山因有南昌起义和建立福建政府的亲身经历,对毛泽东说,打江山容易保江山难,难的是建立什么样的政府,政府要用什么样的人。毛泽东对谭平山说,鉴于你在党内外的崇高威望和影响,关于新中国的政府设置和人员配置,由你在新政协的开幕式上作组织法报告。对于新中国成立后监督干部的监察委员会,主任非你莫属,由你来监督检察各级干部。至于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和人员,由你来草拟。
投身于新政协的筹备和召开
谭平山是新政协从倡议、筹备到成功召开、建立新中国的整个历史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参与者、组织者和贡献者之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会议设筹备会议常务委员会,下分五个小组。第一小组拟定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第二小组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第三小组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四小组起草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小组起草宣言。
谭平山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一小组组员、第二小组组长,深度参与了新政协的筹组工作。他与夫人孙荪荃都是与会代表,两人夜以继日地工作,找人谈话,为新政协的召开倾注了心血。
筹备会下设的第二小组负责协商确定参加新政协的党派、团体、区域、军队以及特邀代表的单位和名额。谭平山领导该小组,广泛协商,反复讨论,为新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合法性奠定了基础。
1949年9月21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式上,谭平山作了《关于草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报告》,拟定了参加新政协的组织和个人名单。该报告共有七项规定,其中第四项是《关于参加的单位和代表的规定》。报告里说:“今日的政协,既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它的范围当然很广。它是以团体代表为基础,并在每次全体会议时得邀请个人代表参加。这样,既有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四个阶级联盟的组织力量,又能有若干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人物在内,这对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巩固和扩大是很有利的。”参加政协的单位名额及代表人选,应由谁来商议呢?政协组织法亦有规定的必要,所以于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由上届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商定之”。但是这是原则的规定,第一届政协则须有例外的规定,所以同条第二项又规定“关于政协决议的遵守”,虽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但依照第四条的规定,参加者如有不同意见,仍得保留至下届会议提出讨论;其对于重要决议根本不同意见的,并有声请退出政协的自由。这是人民政协充分的民主精神。
关于对政协组织法、共同纲领或重要决议的违约,依照第五条的规定,得视其情节严重的程度,分别予以处分。但被处分者对于由全国委员会所给予的处分,如有不服的,仍得向下届全体会议提出申诉。这是人民政协的纪律性和民主精神。
谭平山还在组织法起草中协调各方意见,确保国名体现政治共识。谭平山主张将“人民民主专政”理念融入国名,强化了政权的合法性基础。
根据多份回忆录及档案文献记载,27日大会签到632人,新政协筹备会第四小组讨论和通过提案,代表提案委员会作报告。起草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小组的讨论中,围绕国名曾出现分歧,最初草案拟定为“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部分代表提议简化为“中华共和国”。当提到国名提案进行表决时,大多数代表同意国名为“中华共和国”。这时谭平山站起来说,为了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突出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国名里必须加上“人民”二字,故国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时与会代表热烈鼓掌,表决时一致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临时宪法,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谭平山深度参与了共同纲领的起草、讨论和修改工作,为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策等根本性问题的确立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共识。
在新政协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谭平山被任命为政务院政务委员、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是否履行职责、遵守法纪,是新中国初期廉政建设的重要机构。在这一位置上,谭平山为维护这一新生的红色政权,排除众议和干扰,毫不留情地处理了张子善、刘青山贪腐案。
谭平山由于身兼多职长年孜孜不倦地工作,积劳成疾,于1956年4月2日倒在办公桌旁,享年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