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原名鸿基,小字黄来儿,
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出身贫寒,小时为了生计给地主家放过羊,后来做过驿站的小卒子,公元1629年跟随闯王高迎祥起义,因其勇猛有识略受到各部首领的赞同。高迎祥牺牲后,他继称闯王,统领起义军继续南征北战。
公元1643年,李自成率军在河南汝州歼灭明陕西总督孙传庭的主力,随后一路势如破竹,于1644年三月十八日攻克北京,结束了大明王朝的统治。李自成率领起义军在太监的引导下顺利进入紫禁城,由此开始了他在北京42天的帝王生活。
既然胜利了,得封赏手底下的跟班的,不能让大家白忙活,大家这么多年跟着自己玩掉脑袋的游戏,可不是为了刺激啊。但是自从李自成进京后,做了三件事情,算是为以后的覆灭埋下了伏笔。
第一件事:抢银子
当李自成带着几十万兵马攻入北京城后,首先干的事情是抄了大明王朝的府库,但是在皇宫大内府库仅仅只找到了黄金十七万,白银十三万,这下李自成和他的手下将领可不干了,这么点钱怎么能够满足我们的胃口呢,于是手下人就向大明的朝廷大臣收刮,逼迫他们交出钱粮来赎罪,不交的就严刑拷打,或者直接满门抄斩。结果一下子搜出了七千万两。这一下子可把李自成和手下人给喜疯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啊!但是呢这一下子也使得明朝的士大夫阶层和官僚对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失去了信心,不再支持他。
据史书记载:“凡拷夹百官,大抵家资万金者,过逼二三万,数稍不满,再行严比,夹打炮烙,备极惨毒,不死不休”,一时间北京城的老百姓才从改朝换代的幻想中醒悟过来,原来这批人只不过是一伙打家劫舍的强盗罢了,北京城中恐怖气氛逐渐凝重,人心惶惶。
说白了就是让大家给钱,不给钱就“用夹棍刑追”。由于要求助饷的人数太多,史书也没有详细的记载,在清朝主修的《明史》中这样记载,“大抵降者十七,刑者十三。”除了要钱外,李自成对那些明朝开国功臣的后代、靖难之役的功臣之后以及皇亲国戚,都给予了毁灭性的打击,无数人被斩首。
第二件事:糟蹋妇女
每当到了改朝换代的乱世,受尽折磨的往往都是妇女。这也是为什么崇祯皇帝在上吊前一定要先处死自己妻妾和女儿的原因。
明皇宫中有大批珍宝、妃嫔宫女太监,这些都要处理。遣散的遣散,清点的清点,霸占的霸占。有身份的将领都忙着选宫女嫔妃。李自成自己选了崇祯的嫔妃窦美仪,把崇祯的一个小丫鬟费珍娥给了少年爱将罗虎。此女风姿不让窦美仪,被崇祯看中,但崇祯还没来及和她好,就国破家亡了。但费珍娥是个烈性的女子,他认定了崇祯,视李自成他们为贼。所以在新婚夜,刺杀了罗虎。李自成痛失战将。而本来罗虎在东征吴三桂的军事行动中是有大用的。
还有其手下大将刘宗敏,不管关外的吴三桂就要率军投降的局势,愣是闯进吴府,把吴三桂的老爹吴襄打了个半死,还趁机霸占了倾国倾城的陈圆圆,最后逼得吴三桂直接投了清军。
所以毛主席在进京的时候指出,我们绝不当李自成,可见李自成居安不思危,造反成功后光想着抢粮抢钱抢女人,不先整顿军纪,收复民心,抵御女真,反而骄奢淫逸。李自成有此下场也就不足为怪,早晚会灭亡,只不过吴三桂引清军入关加快了时间进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