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制度,自清太祖时候肇建,至光绪帝终结(宣统帝未大婚即退位,不能计入),经历了一个从简陋到完善至巅峰,最后又衰微的过程。
清太祖自立,建国后,对于自己的后宫,没有具体制定过什么完善的等级制度,对于先后四位正妻,仅仅以“大福晋”、“大妃”而称呼,其他的小老婆,一律称“侧福晋”、“庶福晋”。
后世皇帝追尊清太祖及其妻子时,只将清太祖第三位大妃,后来的清太宗皇太极之生母叶赫那拉氏,追尊为“孝慈高皇后”,包括其余三位大妃在内,清太祖另外十五名后宫女子,一律为“侧妃”、“庶妃”,甚至有为庶人者。
这表明,清初期,后宫制度草创,远远谈不上严密、完备,不过聊胜于无而已。
至清太宗在位时,前期也只立了“中宫大福晋”、“西宫福晋”、“东宫福晋”等名号,并且之后还将“东宫福晋”扎鲁特博尔济吉特氏送给了叶赫部的南褚,这在中原王朝看来,简直是荒谬绝伦!同时也表明,至少在清太宗在位前期,清后宫制度还是没有完备。
明崇祯十一年,清崇德元年(1636年),清太宗皇太极正式称帝,建国号‘大清’,年号“崇德”。在政治制度及国家形式趋于正统化的同时,后宫规制也开始缜密。
清太宗仿明制,于后宫建五宫: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居中宫清宁宫;宸妃博尔济吉特氏(皇后长侄女)居东宫关雎宫;贵妃博尔济吉特氏(原察哈尔林丹汗大福晋)居西宫麟趾宫;淑妃博尔济吉特氏(原察哈尔林丹汗侧福晋)居次东宫衍庆宫;庄妃博尔济吉特氏(皇后次侄女)居次西宫永福宫。
清太宗有名位的一后四妃,皆为蒙古博尔济吉特氏。其他无名位妃子,则以“元妃”、“继妃”、“侧妃”、“庶妃”等称呼,虽然与正统王朝相比还显制度不整,但好歹也是有进步了。
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在继承中原王朝国祚的同时,后宫制度也开始逐渐完备,严格区分起来。
顺治帝时期,清皇室入住紫禁城,按照前朝制度,规制后宫如下---以皇后正寝:坤宁宫为基准,皇后居中宫坤宁宫,其东建东六宫:景仁宫,承乾宫,锺粹宫,延禧宫,永和宫,景阳宫;其西建西六宫:永寿宫,翊坤宫,储秀宫,启祥宫,长春宫,咸福宫;合称“东西十二宫”,皇帝嫔妃们就居住在这十二宫内。
虽然皇后的正寝是坤宁宫,但是自康熙中期以后,坤宁宫被用于皇宫祭祀用场所,每天天不亮就要杀两头猪,以用于拜祭。这样的环境,怎么可能让皇后住在这儿。
所以清朝皇后此后一般住在储秀宫,乾隆帝孝贤皇后住长春宫,嘉庆帝孝淑皇后时,因太上皇尚在,所以和嘉庆帝一起住太子寝宫:毓庆宫。
至康熙帝时期,清入主中原基本稳定,所以后宫制度也逐渐完善。这一时期,后宫妃嫔制度齐整、繁琐,严密,终于有了诸正统王朝的规制。
康熙帝后宫,共计: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自嫔以上,为后宫主位。除皇后为皇帝正妻外,其余妃嫔视为皇帝妾室,可以单独居住一宫,并管理依附其居住于本宫内的其余低级后宫女子。
嫔以下,贵人、常在、答应三等低级后宫,没有定数,没有主位,只被视为皇帝的通房,不可以单独居住,只能随某主位妃嫔居住于东西六宫中某一座宫内。但还是有名位身份,可以享受宫女分配服侍,属于整个内命妇范畴之内。
各后宫妃嫔可享受随侍宫女数目:
主位:皇后:十人;皇贵妃、贵妃:八人;妃、嫔:六人。
低级内命妇:贵人 :五人;常在 :三人;答应:二人。
在答应之下,还有为数众多的“官女子”,即宫女,没有任何身份名位,属于皇帝的丫鬟身份,没有随侍,日常得服侍其他妃嫔,并维持皇宫日常运转,不属于整个妃嫔范围。
在后宫妃嫔中,皇贵妃属于特殊存在,一般正常时期,皇帝不会特设皇贵妃这一主位。只有特别宠爱,如顺治帝董鄂皇贵妃,乾隆帝魏佳皇贵妃,才是在皇后尚在时,生前被册立为皇贵妃。
其余生前所立皇贵妃,一般都是皇后已逝,而皇帝将要立其为后,所以先授皇贵妃过渡;或者皇帝不愿立后,所以授皇贵妃以统率六宫。其余都是在妃子去世后,生前皇帝宠爱,或者为皇室诞育诸多后裔,以示表彰,所以追封皇贵妃,如乾隆帝慧贤皇贵妃、淑嘉皇贵妃。
清内命妇于后宫内待遇:
皇后:视同皇帝,统领十二宫,有处罚、擢升或罢黜其他妃子的权力(当然,不是特定情况,一般还是以皇帝意愿为主)。年俸一千两,另有其他:各种绸缎绫纱90匹,布60匹,貂皮90张,还有金银钱、绒线、棉线、棉花等若干。皇后每天的膳食:猪肉25斤、羊肉一盘、鸡鸭各一只;各种米4升余,各种面9斤余,其余水果、食油、蔬菜不等(包含皇后宫中所有人膳食)
皇贵妃:视同副君,协同皇后或单独管理后宫(不长置)。年俸八百两。其他物品及膳食减皇后一等供应。(具体不附。)
贵妃:视同亲王嫡福晋,年俸六百两。其他物品及膳食减皇贵妃一等供应。(具体不附。)
妃:视同亲王世子嫡福晋,年俸三百两。其他物品及膳食减贵妃一等供应。(具体不附。)
嫔:视同郡王嫡福晋,年俸二百两。其他物品及膳食减妃一等供应。(具体不附。)
以上主位内命妇,皇后为皇帝正妻,其余嫔至皇贵妃为皇帝妾室,可以授予朝服、朝冠,参与宫中大典,各安其位。
贵人:年俸一百两。其他物品及膳食减嫔一等供应。(具体不附。)
常在:年俸五十两,其他物品及膳食减贵人一等供应。(具体不附。)
至于最低一级有名份的内命妇,答应:年俸区区三十两,其他物品只有丝织品8匹,每天的膳食:猪肉1斤8两,白米、蔬菜若干。
以上非主位内命妇,没有朝冠、朝服,于宫中大典时,只能随侍各自主位,没有位置可以安坐。
除此之外,后宫产子:皇后赐银一千两,衣料一千匹。最低级的答应只赐银五十两,衣料十匹。差距之大,可见一斑。
清帝后宫,人数最多的是康熙帝,答应以上内命妇前后共计七十九人。最少的是光绪帝,仅仅一后二妃,三人而已。至于宣统帝,其一“后“”一“妃”,及其他诸人等,均是退位后,或伪满时期,或特赦后所纳,那是算不得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