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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劫车案的发生
1920年春,孙桂枝与孙美珠、孙美瑶叔侄在山东南部枣庄东北的抱犊固拉起一彪人马,自称“山东建国自治军”,收拢鲁、豫、苏、皖等地的贫苦农民以及安武军、毅军等军阀部队的流散军人入伙,以孙桂枝为寨主,孙美瑶为总司令,部众陆续发展到数千人。1896年出生的孙美瑶,是抱犊岗武装团伙的核心人物,他曾在皖系张敬尧部服役,被认为“衣服丽都,人亦文雅,固不类山寨中人”。
他们起事后,除了干着劫富掠财之举外,也提出过颇具鼓动性的主张:“近年以来,国事混淆,是非颠倒,一则曰加税,再则曰筹款、派捐、公债、印花、厘金种种苛派,纷至沓来,使农不得耕,工不得造,商不得贩,兼以贪官污吏,干没剥削,劣董恶绅,表里为奸,……吾同仁奋然起义,纵横齐鲁,人强械广,智勇双全,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平等为主义,均户为目的,志在除尽贪官污吏杀绝劣董恶绅,将中国之腐败病民政策涤刷一新,熙熙暤暤,打出一个清平世界,为父老兄弟造真幸福。”
表现出他们对既存社会秩序的不满以及传统农民起事的平均主义要求,且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因此劫车案发后有时论谓:
“吾人观察此次土匪行为,显系初步政识之冲动。一般国民对于政治现状与其生活之关系具不得已之要求,而出此不得已之手段,观于匪等迭次之告示与函件可以证之。”
1922年第一次直奉战争后,山东督军田中玉派部围攻抱犊固,因该地易守难攻,双方形成对峙。1923年春,抱犊崗因天旱缺水,坚守甚难,为减轻官军围攻压力,孙美瑶孤注一掷,策划劫持铁路列车,绑架外国旅客,以向政府讨价还价,使己部摆脱被围困境。
1923年5月5日深夜,孙美瑶率部埋伏在沙沟至临城的津浦铁路沿线,并卸下其中一段铁轨,致6日凌晨2时50分行经此处的二次特别快车(俗称“蓝钢车”)出轨,孙部随后劫持了车上的外国旅客二十余人(包括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墨西哥籍旅客,其中美国人最多)、中国旅客数十人,英国人洛斯门因拒捕而身亡,由此酿成中外之间的重大外交交涉事件。
临城劫车案发生于中国东部最为繁忙的南北交通大动脉——津浦铁路,有数十位中外旅客被掳为人质,就绑架人质数量和国籍之多,规模之大,策划之周密,影响之广泛,实前所未有。因此劫车消息传出后,国内外舆论大哗,有关国家立即作出强烈反应。二、外国的交涉
得知临城劫车的消息后,美国公使舒尔曼在5月6日夜即到达济南,现场处理此案。驻北京外国公使团领袖、葡萄牙驻华公使符礼德于7日晚和次日连续召集各国驻华使节会议,向中国政府发出抗议照会,要求:
一、限期将被掳外国人安全救出;二、死亡之外国人应从优抚恤;三、惩戒肇事地方文武官吏;四、切实保障外国人生命财产安全。
8日下午,符礼德向国务总理张绍曾及交通总长吴毓麟、外交次长沈瑞麟面交抗议照会并严辞责问。张绍曾等除深致歉意外,还保证“以保全外人生命为第一目的”,“克日援救被掳各国人士出险,再派兵痛剿”。
在华外侨因其切身利益所在,对劫车案的反应更为激烈,“乃至发为共管铁路及联军代剿之论,并认为为与庚子事变相类之事件”。
上海、北京和汉口等地的美国商会及美侨协会提出:
一、停止华盛顿会议所给予中国的利益;二、解散中国军队,将过剩军队退伍归农;三、中国政府的财政须受外国监督;四、水陆交通机关均驻扎外国军队;五、以外国警卫队占领中国的军事重地;六、停止退还庚子赔款;七、规定改革中国现状的方法。
临城劫车案发后,在事件解决的过程中,驻京外国公使团以其直接关系并依靠其所代表国家之强势,居于十分关键的地位。公使团在一个月中连续召开了不下十次联席会议,发出多份外交照会,向中国方面不断提出各种要求,如放人的期限、索赔的数额、建立铁路护路队、派团考察护路问题,等等。
对于劫车案之迟迟不得解决,公使团甚为不满,认为中国政府对劫车案未尽责任,并一再提出严重抗议。意大利公使的态度最为激烈,甚至提出“中国如无能力办理此事,则我等可以无政府之国待之,将直接与匪人谈判”。9日,公使团提出以12日午夜为最后解决之期限,否则将依时提出加倍赔偿。16日,公使团会议认为,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应考虑向各国政府建议,在塘沽进行联合海军示威,以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但是,各国政府对实行此举持不同意见,尤其是美国和日本持保留态度。
6月1日,美国国务院致电舒尔曼,告以美国总统哈定同意他的看法,认为只有在混乱和无序威胁到整个外国在华利权体制和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时,才可以考虑武力干涉的可能。
但在公使团的强硬要求下,6月2日,由美国少将康纳尔率领的外国武官团抵达临城巡视。他们态度骄横,在会见中方官员时,“近似训话”。正在临城督剿的第五师师长郑士琦感叹:“国权之弱,虽末节亦受影响,为之长叹。”外交交涉员温世珍有云:“国未亡,各国对我蔑视如此,真令人伤心,问北京及各省大吏,其稍有心肝者,能不抱头一哭耶!”
除了各国政府和驻华使节对临城劫车案的直接反应外,各国舆论及国联也对临案表示出极大的关注。“外国报纸异口同声,主张关系本案之列国,须力谋适当手段,彻底究问中国政府之责任,以免将来再发生如斯之事变”。
据中国驻瑞士公使陆徵祥电称,国际联盟秘书处要求其将每日所得消息通知秘书处;英国、法国、墨西哥均通知国联,要求保证人质安全,从速营救出险,并赔偿损失;意大利“对此案愤激异常,现与各国磋商,拟开国联会议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监督中国铁路”。驻美公使施肇基亦电称:近日欧美及日本舆论,多藉口临案,认为中国已失统治能力,盛倡国际共管中国铁路、监督中国财政之议,由此观之,临城劫车案之突发,使中国政府承受了相当压力,并成为仓促之中不得不面对的重大外交交涉。
三、中国的应对措施
临城劫车案本为突发事件,中国政府事前并无任何准备,也就谈不上解决之预案。可是临案反响之大,牵连之广,于当时中国的对外关系大有影响,从而震动了中央政府,使其不能不有“应变”之举。
同时,“临案”发生正值北京政局大变化之前夜,黎元洪的总统府与张绍曾的国务院之间的府院之争颇为激烈;而直系首领曹锟为过其总统瘾,正在谋划废弃黎元洪,进行新任总统大选;北京政局之剧烈动荡,使本已软弱无能的中央政府更成了毫无决断力的跛脚鸭。
临城劫车案发生后,事发地的负责官员对如何解决此案看法不一。
山东方面的官员,如督军田中玉、第五师师长郑士琦等,因事发于其管辖地,负有直接责任,多主剿以尽快解决此案。案发当天,田中玉要求兖州镇守使何锋钰“亲往查看,并飞派军队追剿”。次日又电告北京国务院:“此案关系重大,闻报后立经飞电各路军队分途追剿,一面设法营救外人,以免发生重大交涉。”与事发地相邻的江苏方面的官员,如徐海镇守使陈调元和外交交涉员温世珍等,则因事发不在本地,没有直接责任,更多主抚,以首先保证人质的安全。北京总统府与国务院方面,因为政坛纠纷所牵制及实际权力之有限,一时无法决断。
5月8日,国务总理张绍曾召集国务会议,首先议决将山东督军田中玉、省长熊炳琦分别交陆军、内务两部议处,所有肇事地点文武官员均行撤任,听候查办;同时议决电令山东、江苏两省军民长官,一面设法与孙部交涉,解救人质,一面派人送衣食上山,供人质之用。
出席此次会议的部长,除了自兼陆军总长的张绍曾外,只有交通和农商两部总长,其余全部缺席(包括直接负责外交交涉的署理外交总长顾维钩),而由次长代表,显见其决策力之有限。
张绍曾此电于剿、抚两策之态度模棱两可,未有明确的指示,可见中央政府对解决此案决策之无能无力。
难怪有时论谓:
“政府既不死不生,外长复无人负责,而本案之对外方法乃心惊气慑,不复能作一语,良可叹也。”
真正对解决“临案”具有影响力且有权力作出决策的是坐镇保定的直系首领、直鲁豫巡阅使曹锟。第一次直奉战后,直系的权势大大扩张,实际控制着北京政治,任何重大决策未得其认可均很难实行。
所谓“国际问题”曹锟内心焦虑之所在。他正在谋划出任大总统,深知以中央政府内外地位之虚弱和财政支绌之实情,如无列强的支持,即便上台也很难维持,而临城被劫外国人质的生死,以及事件能否顺利解决,将直接影响到列强对华及对他本人的态度。换句话说,他本人和北京中央政府未来的政治前途,在很大程度上系于列强的态度。因此临城案发后,曹锟不能置身事外,而是积极干预,“急欲于举行大总统选举之前将本案告一段落,以全对外之体面”。
列强亦深谙北京政治之底蕴,劫车案发后,在与中国政府交涉的同时,还不断与曹锟直接打交道。5月6日,美国公使舒尔曼致电曹锟,要求他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解救人质。
在内外压力之下,曹锟对临城劫车案作出了以抚为主的决策,企图通过谈判,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孙美瑶的要求,解救人质出险。他对外国使节表示,“赞成先用和平权变办法”,并派“干员驰赴济南,帮同田、熊军民两长,商议急救办法”。
负责直接处理临城劫车案的山东督军田中玉为直系干将,在案发后一直主剿,并派兵围困抱犊崮,随时准备动手。但由于曹锟决策谈判解决,5月7日,交通部决定先派遣部员前往出事地点调查,并电田中玉称,“匪众此举因被兵追逃无路,故意惹起外交,以为要挟招安地步”;“务请积极设法,早将中外搭客营救出险”。同时表示,如营救费用不足,交通部可以代筹。
在此情况下,田中玉只能服从,令何锋钰“驰赴临城”,与外领“详细研究,如确于事实有利,不妨于最短期间暂缓进攻,俾外人得以安全出险”。临城劫车案的解决进入官府与孙美瑶部讨价还价的谈判阶段。
四、劫车案的谈判与解决
北京中央政府以和平谈判解决临城劫车案的方针既定,中外有关人士随后云集临城,通过各种途径与孙美瑶部接触,磋商谈判条件。
干下劫车“豪举”后仍被困于抱犊的孙美瑶部,眼见己部以劫持人质而就编“脱困”的想法得以实现,也同意与官府谈判。他们在对外通告中提出:“是役也,非为抢掠财物也,非欲惹出国际交涉也。盖以中国若许政府若许军人,无诚意无统绪,诚不及外人之保其信耳,今已至此,别无可言。若无水落石出之办法,给予正式之条件,许我所要相当之驻点,决不放回西人。”
10日,被扣人质杨毓淘被放下山,带出孙部的开价是:
一、不派军队剿攻,围剿官军退归原防;二、其部编为正规军两个旅,并由地方士绅担保,准其自由往来;三、暂以被扣西人为质,剿则撕票。为了表示谈判的诚意,孙部陆续释放了被劫中外人质多人。
其后,孙美瑶又派多人为代表下山谈判,当局亦派地方士绅李麟阁、外交交涉员温世珍、前总统府顾问美国人安特生、曹锟代表丁宏荃以及与孙部有关系的行伍人士等上山磋商。但因对立双方在孙部改编为两旅还是一旅、官府撤兵与孙部放人孰先孰后等问题上僵持不下,谈判一时未有结果。5月20日,孙美瑶部属一部由山外冲入抱犊岗,与围剿官军发生冲突,谈判暂告破裂。
在官军的压力下,孙美瑶的立场有所后退。5月26日,孙部释放了上海《密勒氏评论报》记者、美国人鲍威尔,由其居间联络,与官府重开谈判。经鲍威尔、安特生等从中斡旋,官府与孙部均有让步。31日,双方同意有枪者改编的原则,并由官府派人入山核点孙部人数。几次反复,最后决定收编3000人,番号定为“山东新编旅”,由第五师节制,以孙美瑶任旅长,另由官府给款85000元作为孙部经费。
6月12日下午,安特生和孙桂芝在枣庄附近的十里河签订协议,约定官军即时撤防,孙部释放尚被扣押的全部外国人质,中国人质则迟至25日方全部释放。至此,轰动一时的临城劫车案以人质平安获释、孙美瑶部被收编为官军而告解决。
五、列强的蛮横
临城劫车案本身虽以被劫中外人质获释而收场,但有关劫车案的外交交涉却未因此而告结束。相反,在人质获释后,不再有保护人质安全压力的列强,因不甘于此案中之“受辱”,向中国提出了一系列苛刻严酷的善后要求,令北京中央政府及其后台老板——直系面对着列强强大的外交压力,一时处于应对两难之境。
临城劫车案发生后,鉴于其负面影响之大,迫于内外压力,中国政府作出了一系列姿态。案件解决前,下令将田中玉和熊炳琦交部议处,肇事地官员撤任听候查办。
案件解决后,6月26日又下令将对临案负有直接责任的兖州镇守使兼山东第六混成旅旅长何锋钰免职,听候查办;津浦路警务处长张文通及被劫车巡警队长赵德朝等立予撤职;任用瑞典籍保安队教官曼德视察铁路,调查路政,加强护路工作;8月25日发表《铁路警备规则》,29日发布“诰诫令”,令“各省长官于境内外人切实保护,倘有疏虞,决不轻贷”。
但是,列强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们还企图通过“临案”攫取更大的利益,在善后交涉中,他们提出了一系列后续要求,尤其是纠缠在赔偿损失、保障铁路安全和惩办责任者三个问题上毫不放松,逼迫中国作出更大的让步。列强在临城劫车案发生后的态度,英国的反应最为强烈,因为“临案”发生之津浦铁路被认为主要是英国的势力范围,也是英国在华投资和经济利益的主要集聚区。“临案”发生后,无论是英国與论,还是英国在华侨民,都主张对中国采取强硬态度,以保护英国的切身利益。
英国政府因此而在“临案”解决前后,领头提出对中国进一步的勒索要求,主要是建立铁路护路警察,并通过财政和人事安排,确保列强在中国铁路沿线的利益不受中国国内局势变化的影响。为此,英国主张于必要时由列强展示武力威胁,准备舰队示威。
8月10日,驻京外国公使团在致中国外交部的照会中,正式提出改组铁路护路警察,予以特别编制,由外国武官监督的要求,声称:“倘中国政府继续姑容或放任此种扰害,并不主剿除此项损害在华外人权利与利益之匪患,外交团不得不采用何种方法,以保护外人在华之生命财产权利与利益。”
20日,公使团开会讨论护路问题。英国提出,在中国交通部内设护路行政局(铁路警察局),指挥6000人的护路常备队,保护及维持铁路的安全和秩序;该局设立华、洋局长各一人,两者有同等权力,由中国政府商请使团同意后任命,同时还将雇用不超过二十名有经验的外国雇员,作为铁路检查员和巡视员;该局经费由外国总稽查核准,作为铁路日常运营开支的一部分,每年共计160万美元,同时为筹集护路经费,各路会计长及路务总管由外国人担任。
英国还提出,在两个月内拟出详细计划,交公使团批准后实行,以十年为有效期。六、中国舆论反应
列强的护路计划得到中国社会各界及舆论的一致反对,认为此事“辱我国体,丧失主权,且此端一开,祸患将不可阻止”。国会议员赵正印等发表通电称:
“今英人乘我国内纠纷,以临城事变,应合各国,肆行要挟,破我国权,置国际正义人道于不问,……我全国上下,应同力同心,拒绝交涉。”
虽然中国政府拒绝了列强的护路提议,但对列强加强铁路安全保卫的要求则不敢大意。
10月27日,已经通过贿选当上了大总统的曹锟,任命唐在礼为铁路警备事务督办,扩大铁路警务处的事权。11月20日,曹银令将铁路警务处直属于国务院,派出正规军二个旅担任护路任务,紧急时可由唐在礼调指挥。当日公使团开会讨论护路问题,由于中国政府就护路问题作出了若干决定,再经外交总长顾维钧的疏通,公使团表示大体满意。将护路问题暂行搁置。
为了获得列强的承认与支持曹锟只有牺牲他口口声声所要“保护”的国家利益。他首先在“赔偿”问题上松口,同意考虑列强的“间接赔偿”要求。而在最让他头疼的“惩罚”问题上,虽然田中玉是曹锟的拜把兄弟,而且为了曹锟贿选“报效”了数十万经费,但此时曹锟也不得不将其牺牲。
临城劫车案虽然最后得以解决,但对中国对外关系与国际地位仍有显明之影响。就列强而言,由于“临案”而认为中国不能承担所谓“国际义务”,因此提出若干干涉中国内政之要求(如由外人控制护路及路政),并放缓了华盛顿会议后同意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中国国际地位(如关税自主和取消治外法权)之步伐。
就中国而言,临案反映出20年代前半期中国对外关系的某些基本特征,即每遇有对外交涉,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抗争,这主要是由于社会各界和舆论的压力以及职业外交家群体的努力所致,但最后的结果仍多让步,反映出当时中国外交之虚弱地位。(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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