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时期的山东海防与防御寇匪、海盗侵扰密不可分。洪武时期,山东海疆遭到了两种敌对势力的侵扰,一是张士诚、方国珍的残余势力,一是寇匪,而后者的危害尤重。为了解决寇匪问题,明政府与日本进行了外交交涉,但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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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展开海防外交的同时,明政府更注重海防建设,在山东海疆初步建立了以一所为中心、陆海结合的海防体系。海防卫所体系发挥了稳定海疆的重要作用,但其弊端亦是明显的,为其日后走向破败埋下了隐患。此外,明廷还厉行“海禁”政策,虽对防御寇匪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负面影响更是深远。
一、山东海疆的严峻形势
明朝自建立之初,我国海疆就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多事之秋,受到了来自寇匪和海盗的严重威胁。
(一)张士诚、方国珍余部的叨扰
张士诚,江苏北部沿海泰州白驹场(今属大丰市大隆乡)人。方国珍,浙江中部沿海台州黄岩洋屿(今属台州市路桥区)人。他们起初都以贩盐浮海为业,后成为元末起义中各雄踞一方的赫赫人物。张士诚割据江浙一带,带甲数十万,辖地2000余里,南抵浙江绍兴,北到山东济宁之金沟,西至安徽北部,东濒大海,势力极大。方国珍盘踞浙东,控制了庆元(今宁波)、台州和温州,“益强不可制”。张、方义军对元末腐朽政权给予了沉重打击。
随着势力的日益壮大和元朝政权统治的灭亡,张士诚和方国珍又与朱元璋展开了争夺全国统治权的战争。张、方义军多是沿海百姓,对海上情况颇为熟悉。当他们被朱元璋攻灭以后,其余部多逃亡海上,与日本海盗及国内其他势力相联络,继续进行反明活动。
(二)寇匪的侵扰
寇匪是13至16世纪侵扰我国利朝鲜沿海的日本海盗集团,主要由日本的武士、浪人和奸商组成。寇匪对我国沿海的劫掠始自14世纪初,经过这次受创之后,寇匪稍有收敛,“至是海隅遂安”。但明朝刚建立,寇匪又频频出没于我国沿海地区,成为明太祖的心头之患。
山东作为沿海省份之一,在洪武年间时常受到寇匪的侵扰。
洪武年间,寇匪对山东沿海的侵扰达9次之多。而同一时期,遭受寇匪侵扰的其他沿海地区,辽东为1次,南直隶(今江苏、安徽两省)7次,浙江16次,福建4次,广东7次。可见,山东是罹受寇匪侵扰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唐中期以后,日本人多从筑紫岛横渡大洋直航长江口,到达宁波、扬州等地,中日间的航程大大缩减。一直到宋元明清时,这条航路舟楫络绎不绝,成为中日两国的交通要道。但传统的交通路线并未完全废弃。
元朝时,我国政府和日本政府间的往来因元世祖忽必烈征日而中断,但中日间的私人贸易仍然存在,一些日本走私商仍然沿传统的海路到山东登州港进行通商贸易。所以直至明初洪武时期,
由于历史原因,寇匪仍然选择较为熟悉的海路,频频侵扰我国沿海,山东自然成为寇匪侵扰的主要目标之一了
。
山东在洪武七年前受到的寇匪侵扰较为严重,而自洪武八年到洪武二十一年则未见有寇匪事件发生,洪武二十二年则又成为寇匪入侵的重要目标。这种现象的发生,与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
严峻的海疆形势,促使明政府不得不认真考虑海防问题。为此,明政府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与日本展开外交,希图借助日本政府的力量打击寇匪,一方面注重军事防御,加强海防建设,构筑海防钢铁长城。
二、明政府消弭山东沿海倭患的外交努力
从我国历史上看,每一个新生政权在诞生之初,都面临着收拾残局、穏定政权的问题,明王朝也是如此。当时社会经济残破,国内局势动荡,北方蒙古残余势力和帖木儿帝国遥相呼应,伺机南下,海外诸国尚未朝贡,东南沿海罹受寇匪侵扰,急需解决。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使百姓休养生息,明太祖吸取隋元穷兵题武的经验教训,在对外政策上采取了睦邻自固的方针,起初,明太祖就是采取这种外交策略来解决山东寇匪问题的。
洪武二年一月,寇匪入侵山东海滨郡县后,明太祖于同年二月六日,遣杨载等7人出使占城、爪哇、日本等国。可见,明太祖遣杨载出使日本的目的,一是要求日本朝贡我国,和我国友好交往,二是强烈抗议日本政府纵容寇匪为害我国,要求日本政府戢禁寇匪,使我国百姓免受荼毒。这份诏书,措辞极为严厉,而且专门就寇匪侵扰山东沿海问题进行了警告。由此可知,明太祖对山东倭患十分关注。
明太祖的初次外交努力,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寇匪对我国的侵扰有增无减,而且自洪武三年后,劫掠范围从山东扩大到浙江、福建等省份。明太祖没有放弃外交尝试,又于是年三月派莱州府同知赵秩持诏书出使日本。
这次出使日本,明太祖没有从礼部直接派遣使员,而是派遣山东莱州府同知赵秩。究其原因,可能是基于沿海地方官员对寇匪之害有更直接而深刻感受的思考。这也足以说明,明太祖确实十分重视山东倭患。实践证明,赵秩的确是一位出色的外交家。他克服重重困难,将诏书送到南朝怀良亲王手中。在怀良王兵刃的威胁下,他从容不迫,据理力争,致使怀良王为之折服,决定派遣使者来华。
洪武四徉十月,怀良王遣贡使僧祖等9人来华奉表称臣,贡马及方物,且送还明州、台州被掠人口70余。明太祖十分高兴,宴请其使者,并赐怀良王大统丿万及文绮、纱罗。明太祖的外交努力初见成效。
徂是,事态并没有如此发展下去。这时,朱元璋从日本僧人椿庭海那里得知,口本正处于南、北朝分裂状态,怀良只是南朝的亲王,而北朝则由足利将军当权。洪武五年五月,朱元璋遂任命嘉兴府天宁禅寺住持仲猷祖阐等8人出使日本,兼这日本使者回国。到达日本后,南朝担心明朝与日本北朝建立关系,将明朝使者秘密扣押。
北朝将军足利义满获悉,遣使将明朝使者接回。经此波折,祖阐一行于洪武七年五月才返回南京。六月,日本北朝将军遣使来贡。由于祖阐被扣押的事情使朱元璋大为不快,朱元璋予以拒绝。
此时,
朱元璋已经了解了日本国情,对借助日本政府解决寇匪问题也不再抱有希望
,决计加强海防建设,以武力制止寇匪。此后,无论日本北朝还是南朝遣使来贡,朱元璋都予以拒绝。
洪武二十八年(1395)九月,朱元璋颁《皇明祖训》,明确提出与日本断绝关系,同时将日本列入15个“不征之国”
。
三、山东海防军事体系的建立与效果
(一)山东海防军事体系的建立
明政府在借助外交手段解除倭害的同时,更注重军事防御,积极加强海防建设,在山东海疆基本上建成了相对完善的陆海结合的海防卫所体系。
第一,建立沿海卫所
卫所制度是明代前期重要的军事制度,卫、所设置在要害之地,平时,各卫所官员统率本卫所士卒训练、屯种,遇有征战,则由朝廷派将军统领出征,战事结束后,将领回朝,士兵回卫所。
卫和所是明代山东海防体系的中心建制,是海防军队借以驻扎、保护海疆的最主要的军事据点,故明政府十分重视卫所的选址和城墙的建筑。这些卫所,除青州左卫设于内地外,其他都地处海滨关键位置,具有重要的海防战略地位。
第二,设置巡检司
在明代,巡检司设于关隘冲要之处,具有保卫边境和镇守地方之责,由于巡检词具有如此职能,明朝政府将其纳入山东海防体系。
明朝政府在山东沿海要地设置了许多巡检司。巡检司必须设于海滨关键地点,如果不便于海防,可被移置。
第三,建筑海防工事
明政府又重视海防工事的建设,在海口要地建筑了城寨、墩堡,以协助卫所和巡检司,从而在山东沿海构筑了一道由卫、所、司、城寨、墩堡五级结构互为騎角的绵密的海岸陆地防线。
明太祖釆纳了他的建议,在北宋原建的“刀鱼寨”的基础上,兴修了蓬莱水城。蓬莱水城后来成为明朝重要的水军训练基地,海防作用极为重大。洪武十七年,明太祖又派遣汤和实地考察海疆形势,“筑山东、江南北、浙东西沿海诸城”。的洪武二十五年十一月,山东都指挥使周房奏准在莱州卫要害之处置8总寨,在宁海卫置5总寨,共辖48小寨,以防御寇匪。城寨的建设,无疑增强了山东的海防力量。
第四,建设水军
舟师巡海制始于洪武六年。为了增强水军的战斗力,明太祖重视发展造船业,改善水军的武备。洪武时期,山东地方水军也得到了相应发展。洪武年间,山东地方水军至少有备倭船60只,水军6720人。
洪武七年六月,寇匪入侵山东胶海,靖海侯吴祯率领沿海各军,追至琉球大洋,俘获了大批寇匪人员和船只。根据寇匪作乱的时间和地点受制日风向变化的特点,明太祖在山东莱州府制定了水军“海哨”之制,作为防倭之法。可见,洪武时期山东地方水军已初具规模,且具有较强的战斗力。
(二)山东海防军事体系的效果
由于明太祖励精图治,山东海防建设虽然与同时期的南方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同样有了显著发展,海防部署初步形成了以卫所为中心、陆海结合的较为完整的防御体系,为海疆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是,海防卫所体系亦存在严重弊端。明太祖规定,军民分籍,军户世袭,这就使得军役成为一种固定的、没有出路的劳役。加以军俸微薄,边防条件艰苦,很多军人因不堪困苦而逃亡,也有的暗中兼做他业,卫所中军卒缺员、军人荒业就成为必然。久而久之,卫所就会空虚,海防就会废弛。事实上确实如此。
明太祖的海防作为亦呈现出日趋消极保守的态势。洪武初年,明朝海防建设的积极发展,使包括山东在内的沿海省份建立起了一道以卫所为依托,以水军为机动作战部队的强有力的海防线。但从洪武八年始,随着沿海各卫所的建立,明太祖的海防部署战略趋于保守了,更偏重于海岸防御,忽视海上防御。
从《明实录》的相关记载来看,直属中央水军再没有担任出海巡逻的任务,海上巡逻任务逐渐由地方水军担任。但地方水军对舟师巡海制并未贯彻执行。舟师巡海制遂渐为虚制。这种以陆为主的海防战略指导思想,对明代乃至清代的海防建设造成了严重而深远的负面影响。
四、海禁政策在山东的实施
“海禁”政策是明朝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禁止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关于明太祖实施“海禁”政策的原因,学术界已经进行了相当多的研究,而且并非从单方面进行讨论。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沿海奸民与海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里应外合。明太祖实行海禁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卫海疆安全,以巩固新生政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海禁政策实质上是明太祖为加强海防而釆取的政治措施和军事手段,属于明代海防政策的范畴。
山东作为海疆重地,当然也在“海禁”范围之内。登州是古代山东与朝鲜进行海外交往的交通要道。明太祖告诉朝鲜使者不要从海路来朝,固然与海路险恶有关,更主要的是明廷正在实行海禁政策。
清初承明制,实行海禁,一度束缚了山东海洋力量的健康成长。可见,明初洪武时期海禁政策的消极影响是极为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