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部署要求,提升泰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水平,4月18日,泰安市住建局召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动员全市上下坚决扛起历史使命,勇挑重担、砥砺前行,全力守护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字招牌”。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县(市、区)、功能区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军峰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第二阶段,组织开展了泰安历史城区保护业务培训,详细讲解《泰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重要内容,普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知识,为扎实开展好历史文化保护奠定了基础。
泰安市位于山东省中部,因泰山而得名,寓“国泰民安”之意,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2007年被国务院授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多年来,泰安市坚持把保护历史、传承文脉作为彰显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品牌的重要抓手,系统推进名城保护工作。市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2023年成功举办泰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题培训班,邀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权威专家专题授课,培训人员130余人;牵头制定了《泰安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泰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泰安市红门路-岱庙-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建立健全了历史文化保护制度体系;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历史建筑普查等工作,全市历史建筑由2019年的40处增加至103处,完成“达百”目标,历史文化保护名录不断完善。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一张非常重要的城市名片,是提升城市影响力、吸引力、知名度的重要载体。下一步,全市各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部门,将以更优的制度细化保护措施,更强的劲头做好资源挖掘,更大的力度抓好保护监管,更高的标准巩固保护成果,更实的举措推动活化利用,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挖掘和展现泰安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特色,不断开创泰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广泛发动群众关心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力统筹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保护与利用、单体保护与整体保护,持续在真重视、真懂行、真保护、真利用、真监督上下功夫,凝聚全社会参与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