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曾经在生病时,曾将青苗、免役、将兵三新法及西夏之扰,视作让他死不瞑目的“四患”。为了加速罢废新法的速度,他甚至不顾病体,“不舍昼夜。”后来,他罢废青苗法后,他所要消除的“四患”,在他生前都已“完成”。直到司马光病死保守派控制朝政以后,在攻击改革派和新法方面,因为利益相近,加上领袖人物司马光的存在,虽然相互之间意见有分歧,但总的来说还是步调一致的。
但是,随着改革派代表人物蔡确、章惇等的被贬斥,新法的被罢废,失去了共同的政敌和打击的目标,加上司马光的去世,保守派内部缺少协调或震慑不同政见的领袖人物,保守派成员送逐渐以地域性为主分化为洛、朔、蜀三党。
洛党以理学派创始人程颐为首,主要成员有朱光庭、贾易等人;蜀党以蜀学派创始人苏轼为首,主要成员有苏辙、吕陶等人;而以朔党成员最多,主要是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等人司马光死后,在吊唁的礼仪方面,程颐主张依古礼行事,受到苏轼的讥讽。不久,苏轼在为考试馆职者所出的策问中,提出:“周公、太公之治齐、鲁,后世皆不免衰乱者,以明子孙不能奉行,则虽大圣大贤之法,不免于有弊也。”
又说:宋朝“六圣(指太祖及太、真、仁、英、神宗六帝)相受,为治不同,同归于仁”;“欲师仁祖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举其职,或至于偷(指敷衍);欲法神考之励精,而恐监司守令不识其意,流入于刻”。于是洛党的朱光庭攻击苏轼认为仁宗、神宗都不足以效法,是大不忠,随后又奏称苏轼曾经骂司马光和程颐。但是在苏轼申辩之后,高太后并没有治苏轼之“罪”。
朔党的王岩叟和傅尧俞等人,怕因此而将朱光庭逐出朝廷,又申论苏轼虽无罪但并非无过,一时间此事遂成为朝政的重要议题。尽管吕公著等人企图平息争端,但王岩叟、朱光庭、傅尧俞则必欲争个是非。苏轼于元祐二年正月中旬,再次阐述题旨:“然臣私忧过计,常恐百官有司矫枉过直或至于偷。而神宗励精核实之政,渐致惰坏,深虑数年之后,驭吏之法渐宽,理财之政渐疏,备边之计渐弛,则意外之忧,有不可胜言者。”
也许正是苏轼借用周公姬旦、姜太公吕尚的“子孙不能奉行”先王贤政以致衰乱之事,以示考试者议论当世政事,为朱光庭、王岩叟等人所忌。而苏轼的进一步阐明,确是忧虑当今对神宗政事“矫枉过直”,甚至担心数年之后,“意外之忧有不可胜言”的程度,实际上表达了他对当前政治的不满。此后党争仍然不已。
元祐二年八月洛党党首程颐首先被罢职后,又罢其党羽贾易,皆出任外官。蜀党苏轼也出任地方官,以后保守派朔、蜀、洛三党,仍不能协和以改善政事,不断互相攻击。当元祐六年二月苏辙被任命为执政时,甚至被说成“是犹又用一(王)安石也”。元祐后期的政事主要陷于洛、朔、蜀三派的党争,并无实质性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