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古代只要你触犯了法律,就会被抓起来并接受惩罚。也正是因为有法律的存在所以很多人心里的犯罪念头全部被打消了,不仅是因为害怕犯罪以后会被抓起来,更害怕之后会接受的可怕酷刑。
而且在历史上有非常多听起来就很恐怖的刑罚,其中有一种刑罚名叫人彘,这个刑罚是由吕雉发明出来对付戚夫人的。
这种刑罚主要就是将犯罪的人的四肢全部卸掉,并且将这个人身上的所有毛发扒光。最后还会在人的身上涂一种永远不会长毛发的药膏。
还会将舌头割掉、眼睛戳瞎、耳朵钻孔,然后将人扔进粪坑里,并且还不会让他死,会用各种名贵的药材续命,让他像猪一样的活着。
这种刑罚光是听听就让我们不寒而栗了,而武则天曾经也发明了一种刑罚名叫“骨醉”这又是什么呢?
其实这个刑罚比人彘还要歹毒,他会先将人做成人彘,然后再将其放入酒瓮里,再在瓮中倒满酒,只把犯人的头露在外面。这样子不仅犯人的伤口会在酒的刺激下非常疼,而且酒会顺着骨头渗入犯人体内,三天之内犯人就会痛苦地死去。
本来就是一种古代用来消毒的物品,但是到了武则天这里,却被用于惩罚犯人上面,虽然大面积的伤口在接触酒以后会因为消毒非常的疼痛,但是因为消毒的功效,反而会让人活得更久,可以说十分的残忍。
在这样的刑罚下,可能再坚强的人也熬不住吧,但偏偏这个酒精不仅会慢慢折磨你而且还能让你活得更久。在旧唐书中曾经还有过一段记载,说是先用一种板子敲打犯人100下,将其打的皮开肉绽。
但我们知道,一般人如果使劲打的话,别说是一百下了,大部分的人可能不到50下就已经半死不活了。100下简直就跟直接打死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对于这个说法还是有待考证的,毕竟谁也没有亲自经历过那段时光,所以也不能全部相信,甚至有可能是因为写书的人讨厌武则天,才故意这么写的也不是没有可能。
在古代女子的身体本来就柔弱,如果因为犯错被打了一百下然后还被卸掉手脚泡在酒中,在这样接连的痛苦当中,就算是男人也不可能受得了,就更别说女子了。很多人都会因为疼痛而昏死,还有的人会因为心脏负荷而死。
而在古代的时候,史书上曾有过凌迟三千刀的说法,三千在古代表示的并不是正好三千刀,而是表示很多的意思,真正的考证下来以后,可能也就只有300来刀,并没有三千刀那么多。
所以我们也得知了,古书上面记载的东西很多都有点夸大其词了,现实中也不可能那么狠辣的,很有可能是将类似的刑罚夸张杜撰出来的而已,但是毕竟时间久远,是不是真的谁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