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王朝在建国初期,其官僚体系明显受到宋朝官制的深刻影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枢密院制度的引入。当时,负责监察的台官和谏官常常被统称为台谏,这种称谓本身就体现了高丽借鉴了宋朝将台谏职能合并的治理模式。在北宋时期,监察机构的权力得到显著加强。宋太祖时期建立了以中书门下、枢密院和三司为核心的中央机构体系,这三个重要部门共同执掌国家大政方针。
枢密院作为军事决策机构,其设立有效分散了宰相的军政大权。为了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北宋特别注重保持谏官的独立性,专门设立了独立的谏院。宋真宗在天禧元年(1017年)做出重要改革,首次在门下省官署旁另设谏院,这一制度创新使谏官摆脱了宰相的直接控制。到了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朝廷又将门下省迁往他处办公,原址则完全改为谏院使用,这样谏院就与中书省、门下省彻底分离,成为完全独立的监察机构。此时的谏官可以不受宰相干预,与御史台协同工作,形成对相权的有效制衡。
但这一制度在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年)发生改变。随着三省制的恢复,谏院被撤销并重新并入中书门下。直到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朝廷重组三省机构,再次设立独立谏院,使其脱离中书省和门下省的管辖。从整个发展历程来看,宋代谏院曾多次成为独立监察机构,台官与谏官职能合并,共同发挥着制约宰相和枢密院的重要作用。
高丽王朝在显宗时期,为应对日益严重的女真族威胁,将原有的中枢院改制为枢密院,大大提升了这一机构的地位。到文宗统治时期,边疆女真问题持续恶化,加上国内门阀世族势力不断扩张,战事频发导致国内外局势急剧变化。在这种复杂形势下,国王想要维持中央集权面临巨大挑战。为此,高丽王朝有选择性地吸收了宋朝的中央官制,特别是在睿宗时期进行改革,规定枢密院不能单独决定军国大事,中书门下的宰辅大臣也要参与边疆军事决策,从而形成对枢密院权力的有效制衡。
不过,这种由宰辅和枢密院共同议政的制度也带来新的问题。宰臣过度介入军事事务,反而影响了朝政的稳定运行。肃宗时期,高丽效仿宋朝设立了独立谏院,进一步强化了谏官的独立性。为平衡宰辅和枢密院的权力,睿宗还完善了监察制度,将台官和谏官职能合并为台谏,专门负责监督中书门下和枢密院。从此,台谏系统成为国王的重要支持力量,其制约作用日益凸显,谏官的地位也随之提高。这一制度创新一直延续到后来的朝鲜王朝,并得到进一步发展完善。
需要说明的是,谏官与御史的职责各有侧重。谏官主要负责向君主提出建议和规劝,而御史则专司监督和纠察百官。虽然唐朝的御史台制度并未明确规定御史具有谏诤职能,但在实际运作中,台官确实可以参与谏诤,只是这一功能不太突出。到了北宋时期,除了原有的弹劾纠察职能外,谏诤作用得到明显加强。高丽则更进一步,让台官同时承担谏诤职责,实现了台谏职能的真正融合。比如北宋曾派遣承信郎许立、进武校尉林大容等出使高丽,因睿宗接待礼仪不当,就遭到高丽台谏官员的严厉批评。
台谏官员经常联合行动,有时甚至敢于质疑国王的诏令。弹劾权原本是唐朝御史台的专属职能,通常由御史大夫、中丞和侍御史等高级官员行使,但后来谏官也逐渐获得了这项权力。在高丽,台谏联合弹劾的情况十分常见,这与北宋的做法颇为相似。例如毅宗时期,内侍官员郑諴仗着国王宠信,行为多有僭越。当国王偏袒郑諴,将举报他的御史小吏关押时,台谏官员集体抗议,以闭门罢官相抗争,最终迫使国王妥协,罢免了郑諴等人的职务。
此外,台谏还经常要求重新起用那些刚正不阿的官员。毅宗时期,台谏联名上奏,请求召回因正直敢言而被贬的御史台小吏李份,同时要求将违法乱纪的郑叙、梁碧、金旵等官员流放边疆。通过台谏的持续施压,国王往往不得不严惩不法官员,从而维护了朝纲的公正和政局的稳定。
高丽的监察制度是在吸收新罗司正府和泰封国内奉省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唐宋制度逐步发展而成的。虽然高丽引进了大量唐宋官制,但仍保留了许多本土传统,形成了独特的混合型官制体系。不过,高丽特殊的政治环境——特别是贵族势力强大而王权相对弱小的现实,给监察制度的实际运作带来巨大挑战。有时国王连单独接见大臣都会受到限制,比如白任至因私事谒见国王,虽然受到礼遇,却招致朝臣的非议。洪汝河就曾指出,这种君弱臣强的局面违背了君臣之道,导致高丽始终未能建立起完善的君臣礼制。
这种特殊的政治生态成为高丽的土俗特征。朝鲜中期的学者沈光世(1577-1624年)对此深有感触,他在著作中写道:高丽五百年间,权臣相继专权。虽经整顿终难改,恐是天命非人力。尽管高丽前期就建立了御史制度,但在贵族政治和王权式微的大环境下,这一制度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特别是到高丽中期,武臣势力崛起成为新的权贵阶层,更削弱了监察制度的效力。这种权力结构的失衡,导致高丽前期的御史台逐渐丧失弹劾权,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政坛上的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