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张晚清时期的老照片,照片中,一位年轻女子被绑住并放入一个猪笼里,猪笼被倒在地上。她即将面临残酷的猪笼刑,这种刑罚将使她在笼子中被活活淹死。旁边站着一群围观的民众,他们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神情冷漠,看上去似乎已经对这种暴行习以为常,不再感到惊讶。可以看出,在他们的眼中,这样的酷刑已经不再是新鲜事。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里,男性的地位高于女性,女性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她们的社会地位低下。然而,女性的地位并非一开始就如此低下。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周朝确立了定贵贱,明尊卑的礼制,女性虽然地位低下,但在嫁娶、工作等方面相对自由,算得上是卑而不贱。例如,在《周礼·地官·媒氏》一书中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这意味着,在那个时期,未婚男女可以自由地外出见面,进行恋爱,两人结合甚至私定终身都是允许的。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而拒绝参加这类相亲活动,可能会受到惩罚。
但随着封建社会皇权的加强,女性的地位急剧下滑。到了明清时期,专制的统治达到了顶峰,女性所遭受的压迫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贞洁牌坊变得泛滥成灾,妇女再婚被视为重罪。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针对女性的各种酷刑应运而生,其中就包括浸猪笼。实际上,浸猪笼是一种流行于晚清时期中国南方宗族中的私刑,由族长掌控生杀大权。为了维护宗族的威严,族长对女性施以各种严酷刑法。例如,根据当时的规定,只有七种情况下才能休妻,称为七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大家可能都听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样的说法,那个时代对女性贞节的要求极其严苛,妇女必须遵守三从四德,一切听从丈夫的指令。若女性有不正当的行为,比如偷情、通奸等被人发现,族长就会用浸猪笼来处决她们。这种刑罚不仅针对女性,像是经常偷盗的男性也会遭遇类似的酷刑。 浸猪笼的具体执行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双脚捆绑,然后塞进一个用竹篾编制的猪笼中。猪笼通常是圆柱形、网状的,一面是封闭的,另一面有开口。执行刑罚时,笼子里会被塞上石头,然后投进深潭里,让犯人溺水而死。这种刑罚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侮辱。举个真实的例子,2012年11月,几名潜水爱好者在广东梅县隆文镇的岩前村潜水时,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绿窟潭。潭水约40米深,他们在水下发现了多具人体骸骨。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骸骨的年代属于晚清时期。记者走访村民时,86岁的黎伯姆老太太回忆说,自她嫁到岩前村以来,村里的老人就常常提到,绿窟潭是村里宗族惩罚违反规矩的人们的地方。黎伯姆告诉记者,如果村里的妇女不守妇道或男子盗窃,他们会被锁上铁链,双手双脚被捆绑,然后被塞进竹编的猪笼里,投入绿窟潭溺死。这表明,浸猪笼这种残酷的刑罚,确实在晚清时期真实发生过,而不是空穴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