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总督是地方官员中地位最高的职位,仅次于皇帝,位于巡抚之上。在乾隆时期,全国固定设有八位总督,分别管理各个重要地区。光绪时期,增设了东三省总督,全国总督数量增至九人,可见总督职位在清朝的权力与地位之高。两广总督则是这九大总督之一,职责尤其重要。
总督一职最早出现在明朝英宗朱祁镇时期。朱祁镇亲征蒙古瓦剌部,却在土木堡之变中惨败,被俘。瓦剌大军威胁京城,明兵部尚书于谦建议孙太后立朱祁钰为帝,并迅速调兵御敌。朱祁钰继位后,任命于谦为京畿总督,全面负责京城防务,这便是中国历史上首位总督。明朝的总督初为临时官职,战事平息后便卸任,多为文官担任,以牵制武将权力,防止地方兵权过大。随着明朝中后期战事频繁,总督逐渐变得常设。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官制,也设立总督职位,但将其设为常设官职,仍以文官身份管理军务。乾隆时期,全国八大总督包括直隶、闽浙、两江、两广、湖广、陕甘、云贵、四川,光绪三十二年设立东北三省总督后,全国总督增至九人。总督为正二品官,负责一省或多省的军政大权,但与巡抚是平行关系,巡抚掌管单省政务,总督侧重军务,虽可过问政务,却不能过分干涉。 虽然总督为正二品,但实际官级多为从一品甚至正一品。总督在战事中权力更大,可调遣辖区内一切文武官员,包括八旗将军与汉军提督。为了协调军政,朝廷常让总督兼任六部尚书、都御使、协办大学士,官级因此提升。总督的存在体现了皇权对地方军政的掌控,文官钳制武将、统一各省事权,避免互相推诿。 除地方军政总督外,清朝还有专职总督,如漕运总督、河道总督,负责特定事务,权力较小,但官级同样为正二品,通常由地方总督兼任。直隶、两江、两广总督尤为重要,直隶掌京畿要地,两江掌税赋重地,两广在中后期地位突出。 两广总督起源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因广东、广西瑶族与壮族联手叛乱,两地总兵缺乏协调,导致叛乱军击败朝廷驻军。兵部尚书于谦调兵平乱,并任命右都御史王翱总督两广,成为历史上首任两广总督。王翱到任后采用剿抚并用,平定少数民族叛乱,为后续两广总督树立榜样。清朝时期,两广总督仍十分重要,尤其在清朝中后期广东开放口岸、广西爆发太平天国起义后,两广总督需既能与外国打交道,又能稳定地方民心。晚清名臣如林则徐、曾国荃、李鸿章、张之洞等,都曾任两广总督。两广总督名义上管辖广东、广西,实际上海南岛也隶属其管辖范围,相当于现代广东、广西、海南三省。 从明朝首任王翱到清末张鸣岐,共有166任两广总督。王翱以仁政安民为先,施行恩威并施,使少数民族逐渐服从清廷统治。而末代两广总督张鸣岐则因贿赂满清贵族得位,缺乏能力且行为不端。张鸣岐在广州面对同盟会起义时态度反复无常,既迎合清廷,又对共和势力镇压残酷,导致民众怨愤、社会秩序混乱。 清朝灭亡前,张鸣岐为自保,携家眷逃往香港及日本,后在日伪政权任职,投身汉奸活动,并为日本国运祈福。日本战败后,张鸣岐担心被追责,忧惧而亡,享年七十岁。 总体来看,两广总督在明清历史上具有极高地位与重要性,既需平定叛乱、协调地方,又在晚清承担对外外交与镇压叛乱责任。然而末代总督张鸣岐的失职与投机行为,使这一历史职位在清朝终结时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