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联2025年度论文作者黄纯艳。视频采访:澎湃新闻记者 王俊期(4:08)
【编者按】
已出炉,议题既有对智能社会、大模型价值对齐、AI时代的教育、未来“社会学”等前沿问题的研究,又有收入再分配、财政与市场等重要问题的分析,也有国家安全、艺术之美、厚实认识论、法律历史解释等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的探索。
“年度论文”评选活动由上海社联2013年组织发起,至今遴选出130篇年度论文,是上海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的一次创新探索。以无申报、广覆盖、同行评价+智能辅助的评价方式,将上海学者每一年度在多学科领域的关注议题与研究热点推向全国。
澎湃新闻记者对话上海社联2025年度论文作者,听学者讲述AI时代的社会治理和学术研究,社科学者如何从理论、知识和方法上去创新,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
“历史研究需克服由个案推导整体的局限,需长期积累不同视角的研究,通过多维度观察,逐步建构对历史的整体把握。”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黄纯艳认为,仅选取支持自身观点的史料无法形成客观认知,对农商观念等问题的论述,必须结合社会经济整体状况与国家制度政策进行综合考察。
在上海社联2025年度论文《宋代农商观念下财政与市场的关系》(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25年第8期)中,黄纯艳以周密的考据、详尽的论述,廓清了长期以来学界的一个普遍观点——宋代农商观念由“重农抑商”转向“工商皆本”的误判,指出宋代一方面财政高度依赖市场,从市场汲取的财政收入成为财政重要支柱,另一方面又用“崇本抑末”“抑兼并”解说工商业政策的合法性,使工商业财政征收可“合法”增长。
宋王朝依据“王土王民”原理下的资源支配权,应对“军事财政”的现实需求,对农业领域不能自给、具有广域流通性的几乎所有重要商品实现管榷,制造了空前规模的财政性市场,宋代市场由此表现出财政性市场与自发性市场二元结构。
2026年1月,澎湃新闻记者就宋代财政与市场等相关问题专访黄纯艳,还原宋代经济的真实面目,探究在古代政治逻辑基础上,宋代在内外部压力中如何运作其财政与市场。
宋代农商观念研究为什么会出现偏失
澎湃新闻:您在论文中对学界宋代农商观念由“重农抑商”转向“工商皆本”的传统认识进行了修正,能否具体谈谈这一误读产生的方法偏失、时代背景与关键症结?
黄纯艳:宋代农商观念从“重农抑商”转向“工商皆本”的观点,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有着特定的背景。其时代背景就是当时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学界高度关注商品经济的历史作用,重视历史上的经济变革;历史背景则是宋代商品经济空前发展,工商业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显著增强,国家重视从工商业获取财政收入,工商业政策相对宽松。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批思想敏锐的学者提出了宋代农商观念发生变革,由“重农抑商”转向“工商皆本”的观点。这一观点在当时那个研究方法和学术议题探索和重塑的时期产生了重要影响,激发了相关问题的研究。在学术史上有其重要意义。我本人在很长时期也信奉这个观点。
但这一观点存在局限性。首先是史料解读的偏失:其核心史料来自《嘉定赤城志》中的《重本业》,学者们一是误将作者判断为南宋的陈耆卿,进而把农商观念转变的节点定在南宋,实则该文献作者是北宋元祐年间的郑至道;二是混淆了农商观念的两个层面——工商业在社会经济与民众生计中的重要性,与国家政策层面对士农工商轻重的规定,将文献中“仰以事父母,俯以育妻子”的生计层面论述,误读为国家政策层面的观念转变。
其次是方法偏失,即通过个案举例推导整体结论,把陈耆卿(实为郑至道)个别人的思想等同于整个宋代社会的普遍观念。已有学者把这一方法称之为“选精集萃”“点鬼簿”“举例子”,指出了其局限性,本质是逻辑归纳法的不完全运用。历史面向十分复杂,仅选取支持自身观点的史料无法形成客观认知,对农商观念这类基本问题的论述,需要结合社会经济整体状况与国家制度政策进行综合考察。
澎湃新闻:论文提出,宋代一方面国家财政倚重工商业收入、大力汲取工商业财政,另一方面以“崇本抑末”“抑兼并”为工商业财政政策合法性背书,这体现了宋代怎样的国家治理逻辑?
黄纯艳:这本质是宋代对现实财政需求与政策合法性解说这一对矛盾的平衡。宋代实行募兵制,又面临北方威胁,财政压力极大,必须向工商业领域汲取财政收入,相关政策已成为长期制度,无法逆转,这是现实需要。
但从儒家理念和“先王之治”上,赋税应该是“食租衣税”,国家财政应仅源于版籍控制的人与地,且应遵守“什一之税”的制度限制,更不应与民争工商之利。为解决这一矛盾,宋代逐渐以“抑兼并”来解说工商业财政政策,将工商业领域的经营者界定为“兼并势力”,认为他们掠夺农民财富,国家向其征税是“抑兼并”以保护农业与农民,这就与“崇本抑末”传统理念相契合,使工商业财政政策获得了合法性。
更重要的是,农业税有“什一税”的上限约束,而“抑兼并”的名义让工商业财政征收没有制度上限,无需承担道德审判压力,工商业财政征收只能依靠市场博弈来调节。这既解决了工商业财政政策合法性问题,又满足了财政持续增长的需求。工商业财政征收的“合法”增长和法外擅征超过正税并逐渐常态化,是宋代解决不断财政增长的财政需要的两个主要手段。
澎湃新闻:您为什么用“财政性市场”与“自发性市场”二元结构讨论宋代财政与市场关系,这两种市场具体如何并行互动,而非此消彼长?
黄纯艳:宋代存在“财政性市场”与“自发性市场”的二元结构,这一现象此前中、日学者都有论述。只是使用的概念名称不完全相同。我对于这两个市场的讨论,实际上是探究这个空前规模的财政性市场何以成立,以及二者的互动关系。
日本学者宫泽知之先生从“军事财政”角度出发,认为宋代市场以财政物流为主导,国家通过掌控专卖商品调动商人,而自发性市场发展微弱,他又称之为“财政层面的市场”和“民间市场”。梅原郁、程念祺等学者各有不同的论述。
我认为,除了现实需要外,还需进一步回答宋代空前规模的财政性市场何以成立?赵宋国家何以能够掌控几乎所有农业领域不能自给、具有广域流通性的重要商品,实行禁榷(注:指中国古代政府对盐、酒、茶等商品实行专卖以限制民间贸易并增加财政收入的制度)或官商联营,使财政性市场得以长期运行。其得以成立的深层逻辑就是“王土王民”原理下,国家在法理上对资源与人身的绝对支配权。
同时,自发性市场在宋代也获得了空前发展,这既得益于商品经济的自身进步,也离不开城市制度、商税制度等市场制度的变革。两种市场都获得空前发展,是宋代客观存在的突出现象。二者并非此消彼长,而是并行互动、相互融通的。国家通过市籴制度(谓官方收购粮食。)调动商人,获取粮食、布帛等物资,这些商品正是商人从自发性市场汇集而来;而国家掌控的禁榷商品,最终也会进入自发性市场,满足民众生活需求;民众也因赋税货币化,一定程度上被卷入市场。财政性市场以宋代商品经济发展为基础,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其本身也在客观上推动了市场的整体发展。
宋代工商业政策转向背后的国家与市场关系
澎湃新闻:宋代“权商贾”的官商共利分利模式,区别于汉武帝的国家完全独占,这种政策转向的现实动因是什么,对宋代市场规模扩张起到了怎样的实际作用?
黄纯艳: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是中国古代的核心问题之一,宋代的工商业政策转向源于双重需求:一方面,宋代对汲取工商业财政的需求比汉代更为急迫;另一方面,需要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汉武帝时期实行盐铁官营,是国家独占禁榷商品产供销所有环节;而宋代形成了国家与商人共利分利模式。林文勋先生将其概括为从汉代“争利对立”到宋代“共利分利”的变化。宋代通过一系列制度保障“共利分利”这一模式:系统的商税制度、间接专卖制度,以及官商联营制度,使商人财富的增长能制度化地转化为国家财政。
在宋代农商观念下,依然以“权轻重”的逻辑看待与商人的共利分利,宋人称之为“权商贾”,很好地反映了这一逻辑的本质和方式的新变。国家掌控“利权”,以利益驱走商贾,既利用商人为国生财,又防止其侵夺“利权”,影响国家对市场和社会的控制。用王安石的话说就是,“制商贾者恶其盛,盛则人去本者众,又恶其衰,衰则货不通,故制法以权之”。在这种模式下,国家不再限制商人及其财赋的规模,而是与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商人经营获得合法空间,国家则稳定获取财政收入。这极大地促进了官商合营的管榷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而也推动了市场规模的扩张。
澎湃新闻:有宋一代,整体财政政策与理念有无较大变化?在各种外部因素的刺激下,宋代财政有哪些应对之策,成效如何?
黄纯艳:宋代财政政策与理念一大的变化就是利用市场手段大规模汲取工商业财政收入,实现财政供给。从财政结构来看,唐代中后期已形成农业税收与工商业收入两大支柱的格局,改变了以前农业税收一支独大的状况,宋代进一步发展,工商业收入规模更大、重要性愈发凸显。虽然农业税和工商业收入的轻重难以量化,但工商业财政收入规模巨大,且主要以货币征收,流动性强,为财政供给提供了更多支持。
宋代财政政策的另一大变化就是全面实行财产税征税原则。其源头可追溯至唐代“两税法”,但在宋代全面展开,农业税、工商业税等均体现财产税逻辑,这使得赋役制度也随之发生根本变化。
外部压力对宋代财政体制设计影响深远。国家豢养庞大的军队,布防于远离经济中心的北部边疆。财政分配体制不断强化财政中央集权,采取了储备财政与“经费”财政双轨并行,以及与此相应的两套征调系统、财政定额制度和窠名分隶制度,为军需供给设置多重保障。在财政供给上,形成“军事财政”的举国体制,财政收支围绕军需供给而展开。北宋时期,军队驻防于北方边境与京师,远离江南经济中心,国家通过长途运输与市场化手段相结合,保障边境物资供给;南宋边界南移至秦岭-淮河一线,采取划分四大防区、财政分块供给的模式,设立四个总领所,调动各路财政资源支持四大防区。围绕应对边防和军需压力的财政体制成本巨大,但为维系赵宋王朝的朝运发挥了重要作用。
澎湃新闻:宋代财政时常面临困难,这种困难尤其会反映在地方上。在地方财政建设上,南宋与北宋是否有所区别,能否提供一些经验与启示?
黄纯艳:宋代官员自北宋前期即不断强调财政困难,但很多时候是财权分配导致的“经费”财政的相对困窘,而非全国财政总量的入不敷出。具体讲,就是皇帝掌控的内藏财政分占了大量财赋,其地位是储备财政,形成负责“经费”的三司仰赖内藏拨赐而运行的格局。王安石变法设立朝廷财政,也定位为储备财政,“经费”财政越加困难。所以我们看到宋代官员,主要是负责“经费”的计司官员不断强调财政困难。当然,全国财政也有绝对困窘的时候,如南宋初期和末期。
与中央财政很多时候是相对困窘不同,宋代地方财政在熙宁变法以后走向制度性、结构性的绝对困窘。宋代财政体制的核心取向是强化中央集权,北宋前期收夺地方财政相对有度,地方财政尚未出现普遍化的困窘。自熙丰变法以后,收夺地方财政的力度和手段不断增加,南宋达到顶峰。同时,地方支出责任却不断增加,中央将添差官、归正人奉养等等支出转移给地方,导致地方财政负担日益沉重。南宋地方财政的困窘比北宋更为突出。
但是,与北宋后期到南宋,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困窘日重趋势不同的是,地方治理,包括社会救助、公共工程等各项地方事业蓬勃发展。黄宽重先生指出,其关键在于形成了政治力与社会力协作的基层治理模式。从财政的角度,可以说是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和社会资源动员组织方式发生了重要变化。
这一地方治理新模式包含三个核心:一是国家主导,州县官员尤其是县官仍处于治理核心地位;二是民间力量深度参与,基层士人、富民豪强与寺院僧侣发挥重要组织作用;三是自运行机制和市场化手段的广泛运用。
宋代在财政治理上重视“奉国”而轻视“安民”,稳定征收的农业税收和工商业财政收入,即所谓经制财政都用于中央和地方“岁计”,社会救助和地方建设的财政来源,除了数量甚微的两税附加税义仓米外,主要依靠经制财政以外的畸零财赋,以及中央临时拨降、地方自行腾挪。这是宋代地方治理的局限性。
但南宋日益发展的国家主导、民间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地方模式,使南宋在财政困境下实现了地方治理的提升,也为明清时期民间自治模式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也说明,地方治理中财政供给是重要的,但合理的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同样重要。
澎湃新闻:从宋代到明清,市场二元结构呈现出财政性市场弱化、自发性市场强化的趋势,这一变化背后反映了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哪些深层逻辑?
黄纯艳:这一趋势是国家与市场、财政与市场关系动态变化的结果。宋代财政性市场规模巨大,有其特殊性,就是外部压力和募兵制导致的财政负担极大,将唐代后期汲取工商业财政的方式发挥到了极致。宋代因而是实行禁榷的商品种类最多的一代,也是官营经济规模畸重的一代。自发性市场,即《史记》所言“布衣匹夫之人,不害于政,不妨百姓,取与以时而息财富”的市场始终存在,其动力是民间的利益追逐,其逻辑是因势利导,即龙登高先生称之为中国古代朴素经济自由主义取向的市场。这个市场在宋代有很大发展,但相对明清仍然有限。
中国古代处理国家与市场关系的核心逻辑是追求财政收益最大化,即是财政逻辑而非市场逻辑。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如经历魏晋南北朝到唐代商品经济长期式微,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有限,宋代的财政性市场客观上刺激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但财政性市场有其显著的局限性:一是利益分配机制失衡,国家有绝对的资源支配权和制税权,如何实现官民共利分利,国家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官民博弈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常以过激方式调整利益失衡;二是成为了商人和资本发展的樊篱,国家管控几乎所有具有广域流通性的酒、茶、盐和其他重要山泽资源,大商人只能产生于这些领域,也决定了大商人只能依附于国家,且这些商品的生产环节始终由国家管控,商人和商业资本没有可能进入生产领域。
到明清时期,自发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源于两方面:一是社会经济发展,市场规模大幅增长,全国性市场逐步形成,16世纪后粮食、布帛等日用商品成为远距离贸易的大宗商品,既是大宗商品结构的变化,也是市场规模增长的表现;二是财政结构变化,明清禁榷官营规模减少,宋代诸多禁榷品,如茶、酒、香等不再禁榷,国家对市场和资源的管控更为宽松,工商业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下降,军费供给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也有市场化手段的运用,但主要依赖屯田自给和农业税收入。国家对市场的干预逐渐弱化,市场活力得以释放。
研究要立足中国历史实际,把握共性,关注特性
澎湃新闻:论文提到宋代“抑兼并”并非限制商人财富总量,而是防止其操纵利权,从更长远来看,这一政策逻辑体现了中国古代经济史中怎样的市场治理智慧,对当代高质量发展还能提供哪些新的思考维度?
黄纯艳:宋代始终坚持“抑兼并”,是其王朝体制和与之相应的农商观念决定的。但如上说,宋代通过商税制度、间接专卖制度、官商联营方式,使商人财富能制度化地转化为国家财政,因此国家无需限制商人财富总量,“抑兼并”是王朝体制下的制度解说,也是防止商人操纵利权。
《史记》曾说到国家与四民的关系应该是使农、虞、工、商都充分发展,由此实现“上则富国,下则富家”。这是对战国到西汉初历史的总结,汉武帝选择不同治国道路,可以说开了倒车。宋代在坚持汉武帝的尊崇儒学、以农立国、重农抑商的治国模式下,有新的变化,一方面以“抑兼并”名义掌控利权,另一方面利用商人汲取财政收入。其“抑兼并”也有王朝体制下的另一目的,即实现社会控制——通过打击“兼并之家”(注:宋代“兼并之家”具有集地主、商人于一身的特征)违法行为、推行财产税,掌控市场,以调节贫富和物价,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需注意的是,古代王朝体制下“抑兼并”是以国家掌控市场、汲取财政为核心目的,宋代有“抑兼并”之名,而行“权商贾”之实。这与当代通过市场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逻辑不同,不能直接移植,但其利用市场调节财富分配、推动社会发展的思路具有启示意义。
澎湃新闻:2026年,您对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有哪些未来规划,计划重点研究哪些课题?
黄纯艳:我目前的思考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南宋财政日益困难,国家对社会的征收手段极为激烈,民众负担异常沉重,但社会运行总体平稳,其财政机制如何支撑国家与社会的运行;二是宋代面临持久而巨大的外部压力,与汉唐时期匈奴、突厥有盛有衰不同,两宋始终与军事更强大的、百年不衰之“夷狄”并存,这种外部环境如何塑造宋代的国家体制、财政运行与边疆形态。这也是我2026年和以后研究的两个重点。
澎湃新闻:历史问题往往需要在特定背景下研究,同时一些研究也具有现实意义。您认为,在历史研究方面,该如何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
黄纯艳:关于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我认为核心是立足历史实情和历史逻辑。具体而言,一方面,要理解中国古代王朝的基本属性与基本逻辑,如“王土王民”理念——其核心是国家对资源的支配与人身的支配,宋代市场管控、土地制度设计、户籍制度运行,均基于这一理念,“天下秩序”也是王朝合法性的来源,是处理内外关系的核心逻辑,塑造了古代中国的政治体制与对外交往方式。
另一方面,要在把握王朝共性的基础上,关注各王朝的特殊性。以财政史为例,虽各王朝均有君主掌控财政所有权与分配权,围绕王朝体制的科层制结构进行账籍、钱物上下传递的共性,但宋代因其内外情势和统治者取向不同,而形成了独特的运行机制:储备财政与“经费”财政并行、实行财政定额制度、财政分隶制度和两套财政征调系统,形成相互关联的整体机制。这一整体机制不同于汉唐、明清,是宋代应对自身困境的独特创造。只有既把握中国古代文明的基本特性与历史逻辑,又深入分析各王朝的时代特征,才能构建起真正立足中国历史实际的自主知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