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40年,李自成抓住明军全力进攻张献忠的机会,率领起义军挺进河南,意图攻占洛阳。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支原本只有数万人的农民军,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就攻下了当时坚固的军事重镇洛阳。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们还将福王朱常洵下酒,而起义军的规模也迅速从几万扩张到百万,这样的崛起速度在历史上极为罕见。那么,一个平凡的农民出身的李自成,是如何完成这一壮举的?他又为何要将朱常洵做成下酒菜?
要弄清这一切,我们必须先从福王朱常洵说起。朱常洵是明神宗万历皇帝的第三子,其母是万历皇帝宠爱的郑贵妃。俗话说子以母贵,因郑贵妃深得皇宠,万历曾打算立朱常洵为太子,但遭到朝臣反对,最终封他为福王,并赐予洛阳这座当时最为繁华的都市。虽然未能成为太子,万历皇帝在其他方面对朱常洵格外优待:洛阳王府的规模几乎比肩皇宫大内,婚礼筹办便耗费三十万两黄金,几乎达到了奢华的极致。 然而,宠爱过度带来的后果很快显现。自1601年朱常洵入洛阳后,他便开始勾结地方官员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派遣府中官役大规模圈地,而自己则沉溺于纸醉金迷、穷奢极欲的生活。《明史》记载,至1640年前后,洛阳连年灾荒,粮食颗粒无收,百姓生灵涂炭。饿死的尸体遍地皆是,甚至有人为了活命食用尸肉,这景象如同人间炼狱。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朱常洵王府内粮食堆积如山,他却宁可让粮食腐烂,也不肯分发一粒救济百姓。朱常洵这种视财如命的行为,引起了民众的极大愤怒,也为李自成的进军提供了最直接的民心支持。 公元1641年正月,李自成的军队在豫西势力壮大。当时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感到形势危急,特地给朱常洵写信,劝他拿出钱粮救济灾民和补充军饷。信中提到:三载奇荒,亘古未闻,村镇之饿死一空,城市皆杀人而食……加以流贼数万,连破鲁山、郏县、伊阳三县,又六日之内连破宜阳、永宁二县,贼势汹涌,窥洛甚急……城中一无可恃,有累卵朝露之危。然而朱常洵对吕维祺的劝告置若罔闻,最终自食恶果,将洛阳拱手让人,断送了自身性命。 十七日,李自成大军兵临洛阳城下,朱常洵被迫派兵驻守四个城门,但部队缺粮且士气低落,许多中下级将领怨声载道,骂王府奢靡不顾百姓生死。在如此情况下,洛阳根本无法守住。果不其然,十八日黎明,驻东关的副将刘见义、罗泰军队在七里河投降农民军,转而助其攻城。王绍禹统帅的西北角守军因贪污军饷,也无心抵抗,士兵纷纷倒戈。二十日晚,数百守城士兵成为农民军内应,杀死守将、捆绑参政王荫昌、火烧城楼、打开北门,农民军如潮水般涌入城中,民众如迎亲人般扶老携幼迎接他们。 李自成攻下洛阳后,朱常洵藏进迎恩寺仍被抓获,随后被打四十大板、斩首,头颅挂于城门示众。农民军更将其尸体剁碎,杂以鹿肉下酒,称为福禄酒,以解心头大恨。朱常洵可谓明朝皇嗣中死得最惨的王爷。攻下洛阳后,民众纷纷归附,起义军从数万迅速壮大到几十万,甚至达百万之众。这背后,关键在于李自成的策略:没收王府财粮,开仓放粮救济灾民,令饥民远近响应,粮食数万石、金银财物数十万两,既支撑军饷,又赢得民心。李自成的农民军虽然被明军称为贼寇,但其开仓救济百姓的行为却赢得了广泛民众支持。他规定每位起义军士兵每月可领五两银子,吸引了大量灾民加入。不久,远近响应者如流水,日夜不绝,一呼百万,其势如燎原之火。官兵见势,诸将皆望风而逃,以身赴敌者寥寥无几。李自成得以迅速壮大,形成起义军的主力部队。纵观全过程,他的崛起并非单靠军事才能,而是明朝统治失道民心之结果。正如孟子所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心所向,永远是改朝换代的关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