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尧,雍正的藩邸故人,原本在雍正登基初期立下赫赫战功,特别是在平定青海蒙古贵族罗卜藏丹津叛乱中,年羹尧为雍正稳固了皇位,因此雍正一度将他视为恩人。然而,这份恩情也仅仅停留在过去。年羹尧逐渐居功自傲,贪赃枉法,甚至结党营私,对雍正的威严毫不放在眼里,最终引发了雍正对其的强烈不满,走向了自己不可避免的结局。
雍正三年(1726年),雍正帝为年羹尧列出了九十二条大罪,并最终赐其自尽。曾经风头无两的年羹尧,在这一刻彻底身败名裂。 这些九十二条大罪中,有五条大逆罪,九条欺罔罪,十六条僭越罪,十三条狂悖罪,六条专擅罪,六条忌刻罪,四条残忍罪,十八条贪婪罪,十五条侵蚀罪,几乎每一项都足以抄家灭门,其中的罪行数不胜数,年羹尧本应受到极刑。然而,令人意外的是,除了年羹尧自己和被处死的年富(年羹尧之子),其余的年家成员,包括年羹尧的其他子嗣,甚至是他的兄长年希尧,竟然都未受到太大牵连,生活几乎未受到影响。 年希尧,作为年羹尧的兄长,也曾是雍正朝中的重臣。他的父亲年遐龄共有三个孩子,除了年羹尧外,还有长子年希尧,以及女儿年氏。年羹尧平定叛乱后,雍正授予他一等公爵封号和抚远大将军的职务,权势一时无可比拟,而年氏则是雍正最宠爱的后宫贵妃,雍正的多个子女便是她所生。 年遐龄则曾在康熙朝担任湖广巡抚,深得康熙皇帝的信任。康熙让年遐龄的女儿年氏成为雍正的侧福晋,而年羹尧则获得了四川巡抚的职位。这一系列的任命和提升,显然都源于康熙对年遐龄的赏识与认可。 而年希尧,相比年羹尧的耀眼,他的存在似乎一直处于暗淡之中。不同于年羹尧的进士出身,年希尧与父亲年遐龄一样,是通过笔帖式进入仕途。年希尧曾在康熙朝任职云南景东府同知、广平府知府、广东按察使、安徽布政使等多个职位。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去世后,年希尧被任命为广东巡抚,而后被调任为工部右侍郎。 当年羹尧因为过于嚣张和贪婪而最终获罪,年希尧受到了牵连,短暂被免职。然而,仅仅数月后,年希尧就重新被雍正启用,并担任内务府总管,官阶升至正二品。接着,他又被任命为海关、税务等重要职位,并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加授都察院左都御史的职务,步步高升,最终官至从一品。 除了做官,年希尧在多个领域也有所建树,他不仅精通数学和医学,且在绘画、音乐上也有一定造诣。他是广陵琴派的传人之一,并且在担任景德镇督陶期间,发明了胭脂水等颜料,被后人称为年窑。他还著有《集验良方》六卷、《本草类方》十卷,和一部关于透视法的数学与美术著作《视学》,可见年希尧是位真正的全才。 但乾隆元年(1735年),年希尧因江苏巡抚高其倬的弹劾被乾隆帝革职,并于乾隆三年(1738年)去世,享年六十七岁。 从年希尧的经历来看,他虽然与年羹尧同为年家的成员,却未受到年羹尧犯下的巨大罪行影响。与年羹尧的命运截然不同,年希尧不仅得到了雍正的重用,甚至在年羹尧被赐死后,官职和官阶都更进一步。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的因素。 首先,年家与雍正的关系极其紧密。年家从早期便是雍正的藩邸故人,年羹尧、年遐龄和年希尧等人早已与雍正形成了主仆关系。年羹尧的罪行基本是个人行为,对年家整体并未造成致命影响。雍正虽然严惩年羹尧,但对于年家其他成员的关系依然保持一定的宽容与体面。其次,雍正对年希尧的宠爱,主要与年希尧的姐姐年氏的地位有关。年氏在雍正后宫的地位仅次于乌拉那拉皇后,而她为雍正诞育了最多的子嗣,深得雍正的宠爱。即便年羹尧犯罪,雍正在处理年家事务时,也尽量顾及年氏的面子和情感,因此对于年希尧和年家其他成员的态度相对宽容。 第三,年希尧自身的性格和能力。年羹尧之所以落得如此下场,除了权力过大、眼高于顶外,他的跋扈和野心也是主要原因。相较之下,年希尧性格低调稳重,缺乏野心,且专注于政务与学术研究,这使得雍正对他心生信任,且认为他并不具威胁,因此未对他严加惩处。 综合来看,年羹尧因自己的所作所为走向了悲剧,而年希尧则凭借自己低调的行事风格与与雍正之间的深厚关系,不仅避免了家族的覆灭,甚至在后期迎来了更多的信任与提升。年希尧的故事,也为我们展现了人性中的复杂与微妙,在权力斗争与个人选择面前,命运如何因细节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