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后,即从19世纪60年代末至80年代,清朝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政治上,清政府开始逐步收回在战争期间不得已下放的权力,以恢复中央集权的格局。 然而,在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融入了全球资本主义体系,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迫使清政府进行调整与改革。但即便如此,清政府依然缺乏切实有效的行动和全面部署,导致许多实际问题仍需依赖地方解决,地方势力因此进一步扩张。 1. **从就地筹饷到就地筹款**
在财政方面,地方督抚的权力不断扩展,尤其是在就地筹饷的基础上,地方更进一步获得了就地筹款的权力。 **(一)从筹饷到筹款** 就地筹饷这一做法并没有因为太平天国的镇压而消失,反而随着局势的变化继续延续下去。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各地小规模的骚乱仍然频繁发生,尤其是在70至80年代,边疆防线吃紧,军费需求巨大,中央财政无力支撑。 二是一些省份出现了军事、民用企业的建立,导致体制外的财政支出进一步加大。 因此,地方依然依靠就地筹款这一方式来解决财政问题。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御史张道渊就曾上奏,指出江海防务,费用多端,并且各省分筹,其中的资金来源包括钱粮、厘税、捐输、盐引等。四川总督吴裳也报告说,四川的军费开支中,涉及京饷、海防、河工等多个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捐输厘金。 到了光绪五年(公元1880年),户部已注意到捐输办法的弊端,遂上折要求停止捐输的临时措施,但又要求各省迅速寻找其他筹款途径。光绪十年(公元1885年),在海防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李鸿章提议重新开放海防捐输,朝廷批准了各省按照实际情况开捐。 广东的海防捐输措施有着特别的安排,包括开办洋药捐输、沙田捐输、商人捐资等。这些措施表明,就地筹款并没有随着太平天国的结束而终止,反而在不同地区找到了新的筹资途径,甚至通过借洋款等方式加强防务。 与此同时,就地筹款也扩展到了各省机器局的建立过程中。光绪初年,李鸿章便提议以购买机器为自强的关键,而机器局的资金筹集权交由地方督抚负责。各省的机器局,除了部分由中央拨款外,多数的经费都由地方自行解决,且资金来源不仅仅是从军需款项中拨出,还开始借助关税和地方捐税。 **(二)从捐到派** 随着就地筹款的扩展,捐输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从一开始的捐助变成了征收,而且这种捐税的性质变得更为普遍。晚清的捐输,逐渐由原本的自愿性质转向了强制性质。 捐输的扩展和税制的变化,使得清政府的财政体制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很多地方政府开始通过各种名目收取捐税,甚至将这些捐税变成了合法的强制性税收,推动了晚清税制的发展。 这一转变直接影响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由于地方在筹款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权,中央政府的财力被进一步削弱,地方有时也借此作为不执行中央命令的理由。例如,一些省份并未积极执行中央裁军的命令,而是以地方需求为由拖延执行。 2. **从湘淮军到防勇** 随着地方军队的兴起,清政府对军事力量的管理也发生了转变。 **(一)清政府裁军的努力** 虽然湘军和淮军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清廷在太平天国平定后,便提出了裁军的计划,尤其是为了防止地方军队过于强大,威胁中央控制。然而,尽管清政府有意裁减军队,局势的复杂性和对外威胁使得这种完全裁军变得困难。 例如,在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恽世临和毛鸿宾等人建议,除非边疆稳定,否则应当保留一部分地方军队。随着内忧外患未解,清政府只能在地方保留一定规模的军队。 **(二)地方的变通——防勇** 与此同时,各地的督抚也采取了变通措施,开始将防勇作为维护地方治安和防备外敌的手段。防勇成为了地方的重要武装力量,且逐渐成为清政府实际控制较弱的地区的地方军队。 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广东巡抚郭嵩焘便提出,建议留兵驻防边疆,而不是全盘裁撤军队。随着防勇制度的确立,清政府逐渐放宽了地方的兵力控制,地方势力进一步扩展。 **(三)督抚从此拥有地方军队** 防勇的兴起使得地方督抚拥有了直接管理军队的权力。尤其是在防勇开始独立成军的同时,督抚在兵员招募、军饷筹措等方面的自主性也进一步加大。这种变化使得地方军队更加依赖地方资源,形成了地方性武装。 这种地方军队制度的变化,最终导致清朝的中央政府无法有效掌控地方军队,防勇成为了完全由地方督抚控制的力量。**(四)从绿营到练军** 除了防勇的地方化,清政府也在整顿绿营兵制,尝试通过练军来弥补传统绿营的不足。通过选拔精兵和改制训练,绿营逐渐被替代成更加精锐的练军。 这些练军往往由各省督抚掌控,成为地方军队的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督抚完全掌控了地方军事资源,清朝的军事结构也因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