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一类人,财富多到可以让皇帝动心,却能代代相传、全身而退。
不是因为他们懂得低调,而是因为他们摸透了生存规则。
——《壹》——
朱元璋是个天生厌商的人,他规定商人只能穿绢和布,不许穿绸,不许穿纱,哪怕你钱多到买下一座城也不许穿农民都能穿的那件绸衫。
农家只要有一人经商,全家都不许穿绸纱。
商人子弟参加科举,处处受限,从穿衣到住房,贱商的逻辑刻进了明朝的每一条律令里,但盐这件事除外。
朱元璋在其控制地区立"盐法"。
令商人贩卖,每二十分而取其一以资军饷,他从打天下开始就靠盐利养兵,等到洪武立国,连年用兵,军费居高不下。
北方边境要粮要钱,单靠田赋根本撑不住。
万历年间,户部尚书李汝华称国家财赋,所称盐法居半者,这话说的是万历,但整个明朝都是这个格局,盐税一直占国家税入的半壁江山。
皇帝要抑商,但又离不开盐商的钱。
洪武元年(1368)明朝立国,朱元璋很快发明了开中法,明代初期北方边境问题严重,官府设计了一种被称为"开中法"的制度。
引导商人去北方边境纳粮。
发给商人经营盐业的许可证,即盐引,你替朝廷把粮食运到九边军镇,朝廷给你一张盐引,你拿着这张引票去盐场换盐再拿去卖。
差价就是你的利润。
这是朝廷设计的一个捆绑关系, 你的生意靠国家许可,你的引票由官府发放,你的销区由政府划定,你走的每一步都在朝廷的框架里。
洪武二十七年(1394),朱元璋还专门颁布禁令。
规定凡公、侯、伯及文武四品以上的官员,不得使令家人和奴仆与民争利,参与行商中盐经营活动,表面上是保护盐商利益,实质上是把盐商的地盘围住。
你只能在这个圈子里做生意,不能跑出去。
最初靠地理优势吃饭的是晋商和陕商,这项政策出台后,凭借地理优势的山西、陕西商人迅速崛起成为帝国最具实力的山陕商帮。
九边就在他们家门口,把粮食运过去换引票比江南人方便太多。
——《贰》——
转折发生在弘治五年(1492),1502年,户部尚书叶淇和首辅徐溥改革盐法,规定商人可以向户部缴纳银两,代替纳粮边陲。
原来在边疆的商人纷纷回到内地。
不用再往边境跑了,直接交银子换引票,晋商陕商的地理优势一夜消失,靠近两淮盐场的徽商迅速顶上来,因为经济实力更为雄厚。
逐渐取代了原来在边疆地区势力较大的晋商、陕商,成为盐业中的主导力量。
再到万历四十五年(1617),经济力量捉襟见肘的明朝进一步改革盐法,由两淮盐政袁世振和户部尚书李汝华推出"纲盐法"。
推行"民制、商收、商运、商销"的商专卖制度。
那些大盐商向政府缴税获得盐引,他们被编成纲册可以世代经营盐业,"纲册"这两个字,是整个故事的核心。
进了纲册世代有饭吃,没进纲册永远没资格沾盐业的边。
这套制度清朝继承下来,成为徽商盐商群体绵延两百余年的制度基础,搞懂了盐商的钱从哪来,这些钱往哪放?
乾隆时期,两淮盐业鼎盛至极,"天下税赋盐税居半,天下盐税两淮居半"。
户部库存银不过七千八百万两,而扬州盐商年赚超过一千五百万两,上交盐税六百万两以上,占全国盐课的六成左右。
《清朝野史大观》记载,乾嘉年间,扬州盐商"百万以下者皆谓之小商"。
百万只是起步线,够不上被人叫一声"商"的资格,这么大的财富,搁在任何朝代都是皇帝的眼中钉,所以他们的解法是主动把钱送出去。
《中国盐政史·盐制》中记载:洎乾隆时,用度奢广,报效例开。
每遇大军需、大庆典、大工程,淮、芦、东、浙各商捐输,动辄数十万至数百万,加以南巡数次,供应浩繁,差费取给,出自商捐者居多。
康熙乾隆分别六次南巡,花的多是盐商的钱。
除了乾隆三年到嘉庆九年,两淮盐商捐银三千六百多万两外,乾隆三十三年他们还花费了四百六十七万两招待皇帝南巡。
当年户部库存银不过七千八百万两。
盐商们几十年间捐出去将近整个国库储量的一半,仅给乾隆南巡修建临江行宫,就耗银二十万两,大盐商江春曾代表两淮盐商六次招待皇帝。
两次恭贺皇太后生日,还参加过皇帝所邀请的"千叟宴"。
——《叁》——
送皇帝的每一两银子换来的是对盐引垄断地位的续签, 朝廷收了钱就得让你继续做生意,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交换。
也正因为如此,乾隆年间当江春资金周转困难、几近破产时。
乾隆还两次拿出帑银共计五十五万两资助江春,皇帝愿意借钱给商人,因为这个商人是朝廷用得上的工具,不能让他垮。
钱捐出去能买来一时的平安。
但真正让盐商群体代代延续的,是不跨越权力边界的规则,帝国盐商的兴替是那个时代上层圈子的权力游戏,盐商始终只是棋子,不是下棋的人。
盐商与官府的关系极深,但这种深有明确的边界。
实行纲法时期,盐商主要是靠政府获得经营盐业的许可,因此当年盐商和政府的关系非常密切,不论是晋商或者徽商都是一样。
但密切有密切的方式,他们为官府纳税、捐输、接待。
但不介入决策,不干政,不拉拢官员形成自己的权力圈子,扬州盐商深知官府之所以会给予这样的政策是因为盐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撑。
只有持续不断地给国家创造税收才会有政策的延续。
因此,他们决不与政府争利,"不与政府争利"这六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需要极强的自我克制,盐商掌握的资本在某些时候已经足够影响地方政治。
但凡他们有一点这方面的动作,下场就会立刻不同。
程之韺的案例是个典型,程之韺承接父业,出任总商二十年,最大的功绩是组织盐商捐输金钱,支持清廷平定了以吴三桂为首的"三藩之乱"。
另一位值得注意的是鲍志道。
安徽歙县棠樾人鲍志道十一岁外出,因为家里太穷,出门时身无分文,母亲便将他幼时虎头帽上缝着的一枚"康熙通宝"拆下来让其带上路。
鲍志道跑遍鄱阳、金华、湖北,最后在扬州立足。
做到两淮盐务总商,担任总商整整二十年,当时扬州盐商"七八千万两资本"中,鲍氏就有"三千万两白银",这是一个什么级别的富豪?
整个两淮盐商圈子七八千万两资本,鲍家独占了将近一半。
——《肆》——
但《扬州画舫录》里记载鲍家每餐饭都很简单,夫妻俩相对而坐,不像有的盐商家,还要佣人抬着饭桌到跟前。
拥有三千万两,但生活维持着普通的样子。
乾隆后期,歙商鲍志道在扬州独立经营淮南盐业,因成效显著被推举为两淮盐务总商,他的儿子鲍漱芳继承了父亲的儒学熏陶,张扬良好的商业道德。
鲍漱芳后来为安徽、江苏、浙江三省发了三年军饷。
在淮河涝灾时捐十万石大米赈灾,还出巨资夯实了淮河长达四百公里的河堤,由于诸多功绩,朝廷为鲍家修建了"义"字牌坊。
鲍氏家族共得到"忠、孝、节、义"等七座牌坊旌表。
盐商的善终是制度性许可的产物,这个制度一直延续至清代中期,直到道光年间两江总督兼两淮盐政陶澍在两淮地区进行盐政改革。
由纲盐制转变为票盐制,取消了纲本。
商人不用占窝,无论任何人只要拿钱就可以换盐引进行盐业贸易,道光十二年(1832),这一改革正式推行。
对旧盐商来说这相当于抽掉了他们整个商业帝国的地基。
票盐制虽然保留了各种盐引的手续,但盐票可以"越界竞争",该政策实行以后盐价"暴跌",楚西各岸,盐价骤贱,民众为之欢声雷动。
作为庄家的大户盐商纷纷"崩盘"。
开中法初立时,朱元璋把盐商拴在了朝廷这根绳子上,盐商们一代代精心维护这根绳子,因为它是他们活下去的保障。
但绳子的另一头始终握在皇帝手里。
看懂了这一点,所谓"铁律"就说清楚了:第一条,主动纳贡,让财富始终对朝廷有用,不能让皇帝觉得你这笔钱不如直接没收合算。
第二条,守住本分,钱可以多,但不能变成政治力量。
第三条,用义举买名望,把家族的生存从商业逻辑转换成道德叙事,让朝廷不好意思直接动手,这三条规矩,是盐商们在一次次试错中摸出来的。
背后每一条都压着无数倾家荡产的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