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便是礼仪之邦,诸侯之间交互聘问早已成为常态。为了恰当接待前来朝聘的使臣,同时彰显对外交事务的重视与对来访者的尊敬,各朝各代均设有专门的接待机构和客馆。辽宋两朝亦不例外,但由于辽宋交聘关系的特殊性,其机构建制显得更加完善与多样化,既体现了对礼仪的重视,也反映出两国关系的微妙与复杂。
宋朝前期,接待使者事务主要由国信使事务机关——往来国信所负责。到了后期,这类事务逐渐转由馆伴使事务机关——馆伴所管理。这种变化缘于辽宋交聘关系日益稳固,交聘事务愈发繁杂,使得管理体系必须不断细化。实际上,出使事务与接待事务存在明显区别:前者是奉命出使他国,后者则是奉命接待来使之宾客。正如苏颂所言:异国之情,非行人莫达,故次之以奉使。奉使之别,则有接送馆伴。由此可见,设立馆伴所成为必然。然而,接伴事务、馆伴事务与国信事务之间并非孤立存在,而是辽宋交聘关系的重要环节,彼此在事务上交叉衔接。馆伴使通过磨炼,方能具备出疆奉使的资格;而国信使在充任国信使前,通常也需经历接伴使或馆伴使的历练。初期,交聘事务尚不繁复,因此将接伴事务归于往来国信所管理,也是顺理成章之举。 北宋朝廷针对不同民族政权采取差异化接待策略,特设往来国信所专门负责辽朝交聘事务。至于辽朝以外政权,则由客省、四方馆、阁门司等机构负责。往来国信所作为北宋管理辽宋交聘事务的专门机构,其主管部门名义上为内侍省和鸿肿寺。然而,由于辽宋关系因战争、外交与安全因素而具有高度敏感性,这也决定了往来国信所的相对独立性,其最大特点在于枢密院直接插手调度与管理,而鸿护寺和内侍省则更多处于名义主管地位。这一安排与辽宋初期战争状态及北宋对辽朝的戒备心态密切相关。 往来国信所,又称管勾往来国信所管勾国信所国信所或排办礼信所,主要负责使介交聘事务。《宋史职官志五》记载,其最初与都亭、怀远骚、礼宾院分别负责不同民族政权使臣的接待事务。凡四夷君长,使介朝见,辨其等位,以宾礼待之,授以馆舍而颁其辞、赐予、宴设之式,戒有司先期办具……往来国信所,掌大辽使介交聘之事。可见宋朝对不同交往对象采取不同接待礼数,体现了交聘之礼与贡奉之礼的明显区别。北宋在此基础上确立了枢密院直接监督国信所运作的制度安排,使事务处理既体现礼仪规范,也兼顾政治安全。 北宋对辽宋交聘事务的管控源于其历史沿革。往来国信所的前身是辽宋对抗时期的机宜司,《职略》记载:国初,雄州当用兵之际,有机密事,择驯谨吏处之,号机宜司。及契丹请和,改为国信司。由此可见,机宜司经过转型、调整,最终演变为专门管理交聘事务的国信所。景德二年,辽使到来时,临时排办礼信已难以胜任日益繁杂的接待任务,于是景德四年八月正式设立管勾往来国信司,阎承翰成为首任官员,标志着专门职能机构的正式成立。 随着两朝交往日益稳定,宋朝不断优化接待制度,确保不会因制度滞后而影响友好关系。往来国信所正式设立后,沿用至南宋初期(因避宋高宗讳而改称主管往来国信所)。机构建制方面,一般设管勾官二人,由都知、押班充任,掌管辽朝使臣交聘事务;译语殿侍二十人,通事十二人,均隶属内侍省。往来国信所的职责偏重于服务与接待,包括使臣的日常起居、饮食、行程安排,而国事磋商则由接伴使、馆伴使和国信使负责。 接伴使与往来国信所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接伴使临时入驻国信所以完成接待使命,其职责是主礼,代表朝廷执行礼仪;国信所则主事,负责具体的生活起居安排和服务支持。在接伴使临时到任期间,其拥有对国信所的指挥权,以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接伴使的选拔机构为枢密院和中书省。《长编》载,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三月,右司谏韩琦言:乞自今差国信及接伴使副,委中书、枢密选择进名。由此可见,北宋使臣选派由中央最高决策机构直接掌控,地方官无权擅自差遣,确保外交事务的严谨性和统一性。枢密院负责副使拟定,宰相则直接负责大使选派,形成了中央严格的审议和审批体系。 为适应日益复杂的交聘需求,北宋对接伴使、馆伴使及出使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苏颂于宋神宗元丰六年编修《华戎鲁卫信录》,将辽宋交聘礼仪、历史档案、制度惯例汇编成册,为使臣提供参考。这本书不仅是操作指南,也是北宋君臣决策和外交判断的重要依据。宋神宗元丰四年下诏:朝廷与契丹通好岁久,故事仪式,遗散者多,每使人生事,无以折正。联欲集国朝以来至昨代州定地界文案,以类编次为书,使后来得以稽据。苏颂据此耗时两年完成编纂,辽朝使臣郑领对其表示特殊礼遇,足见此书对实际接待和外交事务的重要性。 后续在宋哲宗元符二年,馆伴使蔡京等亦提议续修《华戎信录》,以便使臣在接伴、馆伴及出使事务中有章可循。南宋时期,赵汝愚等官员亦曾倡议整理隆兴以后聘使仪礼,强调行人之官责任甚重,欲求称职,必在择人,人固须才,事当有据,可见北宋及南宋均高度重视通过制度化、书册化的培训与规制,保障交聘事务的顺利执行与外交礼仪的严谨规范。